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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0-08-14 09:24:10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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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廉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联系电话:3381652传真:3381653。
项目名称:廉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廉江市绿色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廉江市横山镇七星岭(县道680北侧)
编制单位:广州江碧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14842m2,配套飞灰填埋场建设规模库容约为10万m3,项目按照《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环发[2004]75号)分两期建设,处理对象是符合《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要求的廉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稳定化飞灰。项目总投资1802.69万元,环保投资约为715.41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有车辆运输、作业过程产生的扬尘,淋溶水调节池无组织排放的臭气。飞灰经固化后为成块的固体状,包装好运输至项目场区后直接进行填埋,填埋作业完成后,建设单位拟采用HDPE膜进行覆盖,同时进行有效绿化,淋溶水调节池加盖密闭等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周边设置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废水:项目产生污水主要包括雨季的填埋库区淋溶水、生活污水、飞灰运输车辆的冲洗用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焚烧发电厂的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再和淋溶水一起进入现有焚烧发电厂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项目产生的淋溶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处理系统过程会有少量的浓缩液产生,拟采用直接回喷焚烧炉的方式进行处理。洗车废水依托焚烧厂洗车区的沉砂池进行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填埋区作为抑尘用水。噪声:采用绿化隔声、减振以及低噪声设备等综合治理措施。固废: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弃物主要有淋溶水、生活污水依托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等,项目固废收集后不暂存,直接进入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公示过程中也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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