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卷烟厂动力中心工房、生产生活辅助用房及配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卷烟厂动力中心工房、生产生活辅助用房及配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百姓路1号,邮编:524033? 联系电话:3218369? 传真:3218369
项目名称: |
湛江卷烟厂动力中心工房、生产生活辅助用房及配套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街道康乐路7、9号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怡地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湛江卷烟厂在用各动力用房为80-90年代初不同时期建设。2008年进行了一次原地改造,包括配电房、除尘房、空压机房、空调机房、水泵房等动力辅助用房均是在原建筑物主体基础上改建,且分散在工厂的各个角落,没有整体、系统规划。由于全厂没有统一的动力中心(公司内唯一一家没有集中统一动力中心的生产厂),动力用房布局分散, 室外管线纵横交错,比较零乱, 给日常设备管理、能源统计、分析与改善增加了较大的难度,已成为制约企业提升能源管理水平、提高设备装备水平、设备管理水平的瓶颈,无法满足实施广东中烟发展战略的需求。 现有香料厨房于1991建成,原是一个空压站(面积298.29m2),于2008年改建为香料厨房,距离厂区物流主道路不足2米,距离锅炉房仅16.6米。而根据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香料厨房与厂区主要道路要有10米防火间距,与锅炉房要有30米防火间距。因此,现香料厨房不符合现行防火规范,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现有香料厨房面积较小,无独立的酒精稀释间、软化水处理装置及香料浓缩液二次调配所需的相关设备及功能,配香设备老化较严重,在整体设备自动化程度以及调制精度等方面均难以满足公司“十二五”技改香料厨房设计总体要求。 现有职工食堂位于厂南区,是2008年购买原无线电五厂土地时的附属建筑物,于1979年建成,原是一个生产车间,后经改造而成。受建筑物本体结构制约,厨房布局紧张,缺少部分食品安监部门要求的消洗间、储藏室等功能房间,卫生条件较差、食材保存困难,为此,曾收到食品安监部门的整改建议;现有厨房配套设备设施相对落后,厨房污水、油烟排放难以达标,已不符合现代化厨房要求。因此,现有职工食堂不能满足正常的使用要求。湛江市新城市规划的出台导致现有职工食堂不满足体育北路红线距离要求。在2008年装修改为职工食堂时,市规划局批复此建筑物仅作临时使用,若城市建设需要,须服从城市规划要求,自行无条件拆除所有设施,所以一直无法通过规划验收以及竣工验收备案。2016年1月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限期整改,卷烟厂虽经过多方努力,但由于规划方面的原因,只能维持原状,如果要优化食堂功能用房几乎不可能得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因此,卷烟厂职工食堂一直以来都仅能作为临时建筑继续使用。 现有烟叶仓的装卸区空间狭小,大货车装卸货物时回转困难,容易剐蹭建筑物及路基;车辆多的时候容易阻塞厂区交通,车辆小碰撞时有发生,存在安全隐患。 卷烟厂东区外围的市政道路及周围多个在建的房地产高层建筑项目已经使厂东区成了一块低洼地。该地块排污不畅,经常堵塞,遇到大雨天气还会倒灌污水,使得整个东区长期处在污水、雨水浸泡中,容易滋生蚊虫,日常管理难度大。 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参照卷烟厂建设控制指标(国烟计〔2016〕112号),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在湛江卷烟厂现有场址内,拆除部分旧楼房,新建职工食堂、动力中心工房、香料厨房、危险废物贮存库、片烟物流广场、职工停车场等,项目建构筑物占地面积10385m2,新建建筑面积8243m2。项目建成后现有卷烟厂生产工艺、规模、原辅材料消耗等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废水。主要来自暴雨的地表径流、建筑工地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建筑工地废水主要包括开挖和钻孔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转时的冷却水和洗涤水、运输车辆的冲洗废水等;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手废水;暴雨地表径流冲刷浮土、建筑弃渣石、垃圾弃土等,不但会夹带大量的泥沙,而且会携带水泥、油类等各种污染物。(1)生活污水:项目施工人员租住周边居民房,不在项目内食宿,如厕依托企业现有厕所等设施 (2)建筑施工废水:主要包括开挖和钻孔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运输车辆的清洗水等。(3)暴雨的地表径流:降雨冲刷开挖地面产生的地面径流污水量的影响因素包括降雨强度、降雨历时、降雨频率、地面面积等。 2、废气。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扬尘、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1)扬尘: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中的风力扬尘、土石方和建筑材料车辆运输所产生的道路扬尘和作业扬尘。在整个施工期间,产生扬尘的作业主要有旧建筑拆除、土地开挖、回填、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和搅拌等过程,如遇干旱无雨季节,在大风时,施工扬尘将更严重。(2)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主要是汽车尾气,汽车尾气主要来自曲轴箱漏气、燃油系统挥发和排气管的排放,主要污染物为NOx、CO、THC。汽车尾气所含污染物浓度与汽车行驶条件有很大关系:汽车在空挡时,CO和THC的浓度最高;低速时,CO和THC的浓度较高;高速时,NOx浓度最高,CO和THC的浓度较低。因项目施工场地较为空旷,废气扩散条件较好,经大气扩散、稀释后,施工期产生的汽车尾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分为施工机械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不同的施工阶段,噪声有着不同的特性。建设项目施工期间,道路来往车辆增多,引起交通噪声值升高。必须尽可能把施工期噪声影响减到最小,尤其夜间施工,必须采取措施严加控制。施工单位须遵守法定的施工时间,施工应安排在昼间7:00~12:00、14:00~22:00期间进行,中午及夜间休息时间禁止施工。 4、固体废物。本项目在施工期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弃土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1)建筑垃圾:项目建筑施工期间需拆除旧建筑,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散落等,将产生建筑垃圾。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湛江市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2)弃土:根据项目资料,项目土地平整主要是地势低洼的厂址东区,所需的回填土方大于挖方,挖方产生的弃土大部分进行回用,不能回用的弃方量较少,及时清运至湛江市指定弃土弃渣堆放场。(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是废纸、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包装纸、垃圾袋等。 5、水土流失影响。项目厂址东区在土地平整、回填过程中遇到暴雨天气,受雨水冲刷,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同时,项目涉及部分旧建筑拆除,旧建筑拆除、地基开挖等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弃杂土临时堆放过程中遇雨水,受雨水冲刷,容易造成水土流失。 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弃渣土临时堆放过程作用防护措施,并及时清运至湛江市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弃土弃渣堆放场。避免雨水天气进行场地平整、开挖地基等作业,东区土地回填后及时对土方进行压实,同时对建筑散材采用可靠有效的防护措施。项目所在区域地势平坦,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水土流失量较少。 6、生态影响。项目在现有厂址上进行拆旧建新,厂址内除少量绿化、预留发展用地杂草地外,植被较少,现状生态环境质量一般。项目对预留发展用地进行硬化改造,建设停车场,同时会配套建设绿化,有利于改善厂区的景观环境。 营运期: 本项目各功能区改造与现有工程规模一致,本项目的建设不新增厂区排污。 1、水污染源。改造内容涉及的水污染源主要是:职工食堂含油污水,香料厨房料管清洗废水,职工食堂、香料厨房、动力中心工房工作人员生活污水。(1)办公生活污水:本次改造内容不新增员工,不影响厂区总体办公生活污水产生量。本次改造涉及的办公生活污水排放主要来自:职工食堂、香料厨房、动力中心工房等三处功能区的工作人员约70人。(2)食堂含油污水:本次改造的食堂规模不变,排污情况不变。(3)香料厨房清洗废水:本次改造的香料厨房规模不变,排污不变。 2、大气污染物。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是香料厨房异味、食堂油烟废气、停车场和物流广场汽车尾气等。(1)香料厨房异味:香料厨房规模不变,异味产生情况与原有工程一致。香料厨房异味主要是香精、香料中糖、烟碱、蛋白质、糖醛等高分子碳氢化合物分装过程中散发的异味,因项目香料厨房不涉及熬煮、调制等工序,产生的异味较少,通过加强通风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食堂油烟废气:本项目食堂规模不变,设计就餐人员550人。(3)汽车尾气:本项目建设前后厂区机动停车场设置车位不变,片烟物流广场进出货车车次不变。故本项目建设不新增厂内汽车尾气排放。项目机动车尾气均产生于室外,产生量较少,随着大气扩散、稀释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源。项目改造内容涉及噪声源包括动力中心工房冷却塔、泵机、空压机、职工食堂等设备噪声。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建设前后全厂固废产生情况不变。本次改造涉及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香料厨房余料、员工生活垃圾,食堂废油脂和厨余垃圾。此外,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库用于暂时存放卷烟厂区产生的危险废物。(1)香料厨房余料:通过香料厨房系统管路自动回用于原料罐。(2)生活垃圾:职工食堂、香料厨房、动力中心工房工作人员约70人。(3)食堂废油脂:食堂废油脂主要来自于油烟净化器和隔油池,年产生量约1.5t/a。 (4)厨余垃圾:项目厨余垃圾产生量约为275kg/d、82.5t/a。(5)危险废物:因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拆除,故需新建危险废物贮存库,用于存放厂区的危险废物,因厂区生产规模不变,危险废物产生量也不变。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