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赤坎金埠加油加气合建站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湛江市赤坎金埠加油加气合建站改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市赤坎金埠加油加气合建站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4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百姓路1号3楼,邮编:524000 联系电话:3218369 传真:3218369。
项目名称: |
湛江市赤坎金埠加油加气合建站改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湛江市赤坎金埠加油站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赤坎区双港路6号 |
环评机构: |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湛江市赤坎金埠加油加气合建站(原湛江市赤坎金埠加油站)位于湛江市赤坎区双港路6号。拟投资1254.06万元建设湛江市赤坎金埠加油加气合建站,其占地面积为4855m2,总建筑面积648.24m2,计容建筑面积为632.75m2,其中1号建筑主要为便利店、站长、财务室、仓库以及配电房等,计容建筑面积为160.00m2;2号建筑主要为加油、加气站棚,计容建筑面积为292.64m2;3号建筑主要为LNG半地下储罐、CNG储气井以及其他设备摆设,计容建筑面积为180.11m2。本项目为改建项目,设计为二级加油加气合建站,拆除已建的4个30m3油罐和已建的5台加油机。新建30m3过车埋地油罐2座,92#汽油、95#汽油各1座;新建30m3过车埋地油罐2座,0#柴油2座;新建60m3半地下LNG储罐1座,潜液泵橇、柱塞泵橇、高压气化器各1座;新建3口CNG储气井单口水容积2m3。新建加油加气棚一座,设置4台4枪加油机、单枪LNG加气机和双枪CNG加气机各两台,新建站房一座。年加柴油量约为3000t/a、汽油2000t/a,年加LNG量为360万Nm3/a,年加CNG量为360万Nm3/a。 项目改建后,场地北侧为拟建为LNG半地下罐、CNG储气井、卸车阀口以及相配套设备等等。东南侧为站房,拟设置为便利店、配电房、仓库、财务室、站长室、洗手间等等;正南方向拟建为加油加气棚。场地东南侧连接规划振华路,西侧连接海田路。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做好洒水降尘措施,现场设置一定高度的隔离防护墙。 2.余泥渣土、建筑垃圾及时运走处理,不宜堆积时间过长或堆积过高。 3.建筑物料运输不得装载过满,做好遮盖措施。 4.及时清扫散落在施工场地和路面上的泥土,车辆出工地时冲洗轮胎及底盘的泥土。 5.做好机械车辆维护保养工作。 6.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加强室内通风换气。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内构筑足够容量的集水沉砂池和排水沟,以收集地表径流和施工泥浆水、机械设备洗涤水,经过沉砂、除渣和隔油等预处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噪声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排序,中午和夜间休息时间段禁止施工。 2.购买商品混凝土,不在现场搅拌混凝土。 3.靠近居民楼、新坐标商住小区的一侧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确保施工场地的噪声符合《建筑施工长街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余泥渣土经批准后,即使运至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2.建筑垃圾和废弃包装材料分类存放、及时清运。 3.固体废物按指定路线运输,做好遮盖封闭措施。 (五)生态环境防治措施: 1.合理平衡土石方,减少弃土,做好各项截排水措施。 2.土料随挖随运,减少堆土裸露时间。 3.施工作业避开暴雨期,地面压实,不留松土。 4.施工后及时植树种草,恢复绿化。 一、营运期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油罐车要设有油气回收系统,装卸过程中要实现全封闭气体回收,限制油气向大气排放。 2.地下储油罐要带有回收黄纸,将油罐呼吸的油气回收利用,减少油气排放。 3.全部加油机要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将油气回收重新利用,确保项目长街非甲烷总烃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制及《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的严值。 4.加强管理,控制行车路线,减少机动车启动次数和怠速行驶。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站区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噪声防治措施: 1.泵机做好减振隔声措施。 2.备用发电机采用专门的整体隔音室,做好屏蔽、隔声和吸声措施。 3.加强交通管理,减少鸣笛。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污泥定期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3.废油渣收集后委托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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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