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义乌小商品批发城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湛江义乌小商品批发城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义乌小商品批发城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2个工作日(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2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3381652 传真:3381652
项目名称: | 湛江义乌小商品批发城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湛江永胜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霞山区椹川大道中45号 |
环评机构: | 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已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和市城市规划局下达用地规划条件的批复。项目总用地面积42624.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1522.27平方米,地上部分由商业、商铺、酒店、公寓组成,地下部分由2层机动车停车库及自行车停车库组成。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洗手间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商业餐饮厨房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中央空调冷却塔及制冷机组、备用柴油发电机、泵机、风机、变配电房等主要噪声源合理设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厨房燃料使用天然气,商业餐饮厨房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汇入专用烟道引上楼顶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经处理达标后引上楼顶排放。加强垃圾收集房管理,及时清运垃圾,避免臭味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有效降噪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作业区、场地路面采取围挡、洒水等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过程采取遮盖措施,建筑垃圾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