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永康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年产6万m3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市永康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年产6万m3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3月19日至2019年3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79号,邮编:524057,联系电话:3959109,传真:3959809。
项目名称: |
湛江市永康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年产6万m3混凝土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湛江市永康化工原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坡头区官渡工业园B区粤佳路北地段 |
环评机构: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新建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降噪和抑尘措施,施工产生的泥浆水及工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余泥渣土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筒仓呼吸口粉尘、搅拌机进料口粉尘、原料堆场扬尘和装卸起尘、运输车辆道路扬尘。每个筒仓顶部各安装一台布袋除尘器,与呼吸口密闭连接,搅拌机投料口安装一台布袋除尘器,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项目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汇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官渡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并达标排放。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运输车辆进出搅拌站降低车速和禁呜喇叭。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须妥善处置或利用,建立管理台账,存档备查。其中废机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