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 核与辐射安全信息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11日、12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辐射环境影响类)的公告

时间:2023-05-15 17:01:17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打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11日、12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辐射环境影响类)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21日(7天)。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湛江110千伏廉江中航渔光互补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zip

湛环建〔2023〕27号

2023年5月11日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

廉江市良垌镇

2

关于湛江110千伏竹桥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zip

湛环建〔2023〕28号

2023年5月11日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

雷州市杨家镇锦坡村

3

关于湛江110千伏三江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zip

湛环建〔2023〕29号

2023年5月12日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

吴川市振文镇

4

关于广东能源友好五一农场光伏复合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zip

湛环建〔2023〕30号

2023年5月12日

广东粤电徐闻新能源有限公司

湛江市徐闻县曲界镇、下桥镇和雷州市英利镇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湛江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524022

联系电话:3381129

传真号码:3381653

相关文章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