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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长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伴生放射性海滨砂矿选矿扩建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时间:2021-05-10 11:52:51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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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长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伴生放射性海滨砂矿选矿扩建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5月7日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16日(7天)。
序号批复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建设单位建设地点
1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湛江市长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伴生放射性海滨砂矿选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

湛环建〔2021〕36号2021年5月7日湛江市长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湛江市坡头区官渡工业园恒业路C区8号湛江市长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现有厂址内
2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遂溪县遂城福兴振业选矿厂新建伴生放射性海滨砂矿选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

湛环建〔2021〕37号2021年5月7日遂溪县遂城福兴振业选矿厂湛江市遂溪县遂城镇遂化路(即原附城石灰厂内)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湛江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524022
联系电话:3381129
传真号码:338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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