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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市级本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

时间:2023-03-30 10:33:24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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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市级本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
序号抽查任务名称实施部门抽查事项抽查类型(定向/不定向)抽查对象(如:XX业企业)抽查对象数抽取比例抽查时间备注
12023年日常随机抽查(排污单位)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对入海排污口设置的行政检查不定向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海排污口;规模化禽蓄、水产养殖入海排污口,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1.重点监管对象
纳入范围: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海排污口。
最低抽查比例: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每年最低抽查20%。
2.一般监管对象
纳入范围: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入海排污口,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散排口。
最低抽查比例: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每年最低抽查比为1:2(负责海洋环境监管的在岗在编人员数量与被抽查对象的比)。
3.特殊监管对象
纳入范围:近两年存在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群众普遍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信用评价等级低、有特殊管理需要以及污染防治技术不能稳定达到排污许可证规定的监管对象。
最低抽查比例: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每年最低抽查30%。
2023年12月31日前
22023年日常随机抽查(在用机动车)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对在用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行政检查定向在用机动车//2023年12月31日前
32023年日常随机抽查(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行政检查定向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2023年12月31日前
42023年日常随机抽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排放检验情况的行政检查定向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2023年12月31日前
52023年日常随机抽查(销售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企业)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对销售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行政检查定向销售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企业//2023年12月31日前
62023年专项随机抽查(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对管辖范围内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的行政检查定向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2023年12月31日前
72023年日常随机抽查(重点碳排放企业)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对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情况的行政检查不定向重点碳排放企业//2023年12月31日前
82023年日常随机检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对湛江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检查不定向2023年公开发布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内的企业至少4家最低抽查频次要求:湛江市辖区内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日常随机抽查,最低抽查频次为每个季度5%,每年20%。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完成本季度所有任务抽取工作
92023年日常随机抽查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对管辖范围内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的单位的行政检查不定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的单位//2023年12月31日前
102023年日常随机抽查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对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的行政检查不定向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2023年12月31日前
112023年日常随机检查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行政检查不定向/定向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2023年12月31日前
122023年专项随机检查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对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的行政检查定向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2023年12月31日前
132023年专项随机检查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对纳入全口径涉重金属行业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治情况的行政检查定向纳入全口径涉重金属行业企业//2023年12月31日前
142023年日常随机抽查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的行政检查不定向湛江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最低抽查比例:每个季度最低抽查社会监测机构25%,不足1家的按1家计。最低抽查频次为每个季度抽取一次。且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应内完成本季度的所有任务抽取工作。2023年12月31日前
152023年专项随机检查
(核技术利用单位、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对本行政区域内核技术利用放射性污染防治情况的行政检查定向核技术利用单位、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2023年12月31日前
162023年专项随机检查
(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对本行政区域内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情况的行政检查定向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2023年12月31日前
172023年专项随机检查
(产生废旧放射源和其他放射性废物的核技术利用单位)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对放射性废物处理、贮存和处置等活动的安全性进行行政检查定向产生废旧放射源和其他放射性废物的核技术利用单位//2023年12月31日前
182023年日常随机抽查(排污单位)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不定向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40461.重点监管对象
最低抽查比例:各地对辖区内相关企业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12.5%,对其中信用较好(绿牌)的企业,可酌情降低一个监管级别,实施一般监管对象最低抽查比例。
2.一般监管对象
最低抽查比例:各地对辖区内相关企业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1:2.5(按照在岗在编执法人员数量与被抽查对象的比)。
3.特殊监管对象
最低抽查比例:各地对辖区内相关企业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25%。
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完成本季度所有任务抽取工作
192023年日常随机抽查(建设项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对建设项目三同时和竣工自主验收情况的检查不定向建设项目15541.重点建设项目
最低抽查比例:各地对辖区内相关项目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2.5%。
2.一般建设项目
最低抽查比例:各地对辖区内相关项目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为1:2.5(按照在岗在编执法人员数量与被抽查对象的比)。
3.特殊建设项目
最低抽查比例:各地对辖区内相关项目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2.5%。
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完成本季度所有任务抽取工作
202023年专项随机检查(风险源企事业单位)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对企业环境风险的行政检查定向风险源企事业单位//2023年12月31日前
212023年专项随机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尾矿库)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对尾矿库土壤污染防治情况的行政检查定向本行政区域内的尾矿库//2023年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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