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 挂牌督办和行政执法信息

广东省第四批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湛江市环境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公示(受理编号: ZDC-D-15、16、18、21、22、33)

时间:2018-11-09 11:20:00 来源:湛江市环境保护局
【打印】 【字体:

序号 13
受理编号 ZDC-D-15、16、18、21、22、33
交办问题基本概况 ??? 霞山区湖光路石头村旁边的湛江化工厂每天24小时排放浓烟且伴有刺鼻的臭味,10月25日08:00臭气扰民情况尤甚,强烈要求整改及明察暗访。
行政区域 霞山区
污染类型 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 接到转办案件后,10月27日,我区立即组织市环保局霞山分局、市环境监察分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的磷肥车间、硫酸车间、石膏厂均正常生产,复合肥分厂停产。该公司生产时产生废气、固废等污染物。磷肥车间工业粉尘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硫酸车间废气经过双氧水动力波吸收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固废主要为硫铁矿渣,硫铁矿渣外卖给钢铁厂炼铁,磷石膏渣在石膏厂主要做成石膏球后外卖给水泥厂。当天该公司上述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均运行。但硫酸车间技改项目未报批环评、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入试机生产。
是否属实 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湛江市环保局霞山分局对广东湛化集团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并对其发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湛霞环改﹝2018﹞38号)。广东湛化集团有限公司在10月28日接到通知后,已停止硫酸车间生产。
??? 广东湛化集团有限公司立即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工作,落实整改措施:1、加强各装置生产工序操作控制,严格落实岗位操作规程,精心操作,避免因操作不当发生突发停机等情况造成环保污染事件。2、稳定生产工艺,确保尾气处理稳定达标排放,经磷肥装置尾气检测均达标排放。2018年10月26日测得硫酸尾气进气二氧化硫浓度为1237.428mg/m3,经脱硫处理后排放浓度为162.1 mg/m3经检测达标排放。3、对各生产装置“跑、冒、滴、漏”开展自查自改,做到发现一处立即整改一处,为员工及周边居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同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及计划检修,最大限度降低设备故障造成突发停机情况,避免“跑、冒、滴漏”环保风险。4、加强对各装置尾气的检测及考核,严格单位考核制度,做到不合格不排放。另外,计划近期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广东湛化集团有限公司各装置废气、废水检测。
??? 下一步,我区继续会同湛江市环保局,加强对湛化公司的日常环境监管,督促湛化集团认真整改,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生产,加强生产管理并加大设备的更新投入,确保三废达标排放。

相关文章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