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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联网及验收备案指南(2020年)

时间:2020-05-15 17:41:33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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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联网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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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安装依据《关于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8〕25号)》

  2、合格产品名录:http://www.cnemc.cn/gzdt/yqjc/hgcpml/

  二、验收资料备案

  依据原环保部印发《关于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6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排污单位在线监测设备安联网或者改造工作完成后,应由购置建设的主要出资方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组织验收,验收有关资料交有管辖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我市排污单位应在监控数据首次联网后60天内完成验收,自行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在线监控系统验收备案资料:

  |___关于 XXX企业YYY在线监控系统验收资料备案的报告

  |___验收资料集合(单独一个文件夹)

  |_______1、调试与试运行报告

  |_______2、比对监测报告

  |_______3、连续7天以上三端数据比对报告

  |_______4、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表

    |_______5、自动监控企业备案表(注5可下载)

  |_______6、验收组验收意见

  |_______7、相关管理制度

  |_______8、在线监控系统运维记录样本

  |_______9、各监测仪器的生态环境部门认证、计量许可证书、仪器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单独子文件夹)

  注:

  1、三端是指:现场监测仪器(中控机)、数采仪、市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上位机)

  2、提交上述资料的纸质版、彩色扫描版,可自行增加其他备案材料

  3、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南七楼)、辖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各一份

  4、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表.doc

  5、自动监控企业备案表.xls

  6、在线监控系统运维记录样本,参见:

  http://www.mee.gov.cn/gkml/hbb/bwj/200910/t20091022_174629.htm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

  提到的5类记录:

  (1)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记录

  (2)运行、巡检记录

  (3)定期校准、校验记录

  (4)标准物质和易耗品的定期更换记录

  (5)设备故障状况及处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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