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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23-09-28 11:30:30 来源:湛江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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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22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如下: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计划,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力保证全市经济回稳向上,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力。强化多方开源促增收,盘活政府资金资源资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较年初预算增加8.93亿元;积极做好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储备申报工作,全市2022年争取新增债券资金167.79亿元,较上年增加6.79亿元,有效发挥债券资金对投资拉动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财政支出政策进一步优化。落实“三化、三大”工作部署,统筹56.22亿元支持加快大园区建设、推进大文旅开发、深化大数据应用;统筹16.33亿元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6.5亿元支持湛江湾实验室项目建设,以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

  ——民生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市民生类支出439.31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有力支持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卫生、基本住房、社会治理等民生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统筹安排预算资金、新增债券资金、涉农资金等106.9亿元支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审计整改成效进一步提高。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巡察监督的协同联动。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截至2023年6月底,2021年度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213个,已整改到位194个,整改完成率 91% ;整改问题金额 107.43 亿元;制定或完善制度规范 63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对202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市本级决算草案反映,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77.42亿元、总支出263.62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10.33亿元、总支出109.5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9.91亿元、总支出9.89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361.16亿元、总支出352.54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重点支出财力支撑,保持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市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不够精细。有3.21亿元预算编制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其中:市直1.50亿元、奋勇高新区1.41亿元、经开区0.30亿元;经开区未及时盘活存量资金1244.65万元;社保基金有暂收款2.30亿元挂账长期未清理。

  2.预算执行不够严格。非税收入9957.26万元未及时收缴,其中:市直4662.74万元、经开区5294.52万元;上级专项资金1.88亿元使用率低,其中:市直6笔1.58亿元、经开区19笔0.30亿元。

  3.股权投资管理不到位。市直有6个股权投资项目资金4574.66万元到期未收回;1个受托管理机构未及时将收回的本金1790万元上缴财政,其中200万元长达5年未上缴;3个股权投资项目未签订增资协议和未作商事登记,涉及金额2.30亿元。

  4.就业创业资金管理不完善。一是按中小微企业标准多发放5家大型企业稳岗返还补助115.87万元;1339家企业未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365.28万元;1508家企业未能享受稳岗返还补助86.55万元。二是创业担保基金未发挥撬动效应,存放在光大银行、农业银行的1407万元基金未发生过创业担保贷款业务。三是创业担保贷款逾期贷款监管不到位,违规予以9笔逾期贷款贴息12.39万元,10笔逾期贷款本息41.57万元存在损失风险。

  5.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市直、经开区将320个未设置绩效目标的项目纳入项目库并安排预算44.93亿元;经开区预算项目绩效评价的产出、效益指标权重低于财政部要求,未能突出结果导向。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7个市直部门及所属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结合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对9个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继续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不科学。4个单位将未经充分论证或未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的项目纳入预算安排,涉及金额5143万元;1个单位2项专项资金设置的绩效目标难以量化和评估,涉及金额5005.94万元。

  2.资金分配不及时。4个单位36笔省级补助资金4.93亿元未能在30天内分配下达(1个单位专项资金1945万元长达309天才分配下达)。

  3.收支管理不规范。3个单位把关不严,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涉及金额1424.73万元;7个单位将专项资金用于日常支出,涉及金额128.13万元;7个单位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转存资金,涉及金额1332.56万元。                                                                                                                                                                                                                                                                                                                                                                                  

  4.政府采购不合规。7个单位未按要求集中采购、未按规定在电子卖场采购、采购人代表作为评审专家参加竞争性磋商、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等,涉及采购金额731.42万元。

  5.未按规定申报纳税。5个单位支付个人劳务所得180.75万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个单位房产租金收入94.18万元未缴纳房产税。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对市直和11个县区2022年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涉及181个项目154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各县区各部门能围绕政府专项债券重点支持方向,聚焦国家重大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加大投资力度,推动我市稳投资、补短板、促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市直和7个县区20个项目提前支付工程款2.99亿元。

  (二)奋勇高新区2个项目未按合同规定扣回预付款1092.18万元。

  (三)3个县区资产闲置,最长闲置时间9个月,涉及金额1875.18万元。

  (四)麻章区1个项目建成后存在路面开裂等工程质量问题,涉及金额2500万元。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对市直23个牵头部门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能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制度机制有待改进。一是4个单位11项任务设定与上级文件要求不符或不符合实际、不具操作性的目标。二是2个单位未及时出台“标准地”供应和用网困难企业申请办理延期缴费的相关措施。三是3个单位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投资简易低风险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件事一次办”、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政策宣传4个事项未达预期效果。

  2.审批办理流程存在不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逾期率5.53%,离任务目标3%差距较大;并联审批率仅为17.19%,远低于35%任务目标;未经审批改变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申请条件;234件“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未实现当天出证。

  3.政务系统建设有待加强。未实现RCEP企业服务平台线上咨询功能;未建成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合同履约管理功能、信用评估功能;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和市场准入信息系统、市辖区地形图测绘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升级改造推进缓慢。

  4.公平竞争环境有待优化。未对旅游市场信用分级认定结果进行公示;未对商务领域相关企业进行信用分级分类;未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中的4家企业评为C级;上市后备库8家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被纳入后备库。

  5.项目建设有待加快。69个2022年重点建设产业项目仅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52.90%,其中计划新开工24个项目有4个未开工。

  6.资金保障有待加强。未落实转贷专项资金为企业提供短期应急资金,涉及金额600万元。

  (二)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对市直和11个县区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能够贯彻中央、省、市部署,基本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措施执行不到位。市直和3个县区工会未全额返还103家小微企业工会经费194.19万元;市直和9个县区工会未对困难中型企业安排资金予以补助;市直6个单位和9个县区31个单位未按规定减免出租房屋租金402.81万元;1个县区3个单位违规收取物资采购和服务项目保证金61.14万元。

  2.1个单位强制要求由其下属单位组织实施特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招投标工作,排斥其他企业参与。

  3.1个单位未严格落实逐步减少或取消反担保的要求,涉及492笔业务、担保金额7.87亿元。

  4.4个县区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5620.51万元。

  5.3个县区122.55万元纾困资金未及时使用。

  6.5个县区未及时拨付困难行业纾困资金2475.16万元。

  (三)省级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情况

  对12个省级工业园区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各园区管理部门积极引进企业落地,促进我市大园区建设提质增效。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工业园区服务企业不到位。2个产业园未开始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3个县区4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缓慢;1个县区2个项目未能按照投资协议供应土地260亩;1个县区未平整土地120亩影响企业开工。

  2.资金管理不规范。1个县区产业共建资金1.08亿元拨付不及时,最长超过165天;1个产业园管委会超合同约定多支付预付款336.24万元;4个产业园2020年度省专项帮扶资金超2年未使用完毕,涉及未使用金额180万元。

  3.3个产业园工业增加值增速、园区税收增速等绩效目标未完成。

  、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对10个县区(含经开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涉及23家县级医院、78间乡镇卫生院、1528间村卫生站,金额67.5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各县区和卫健部门能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要求,改善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条件,优化专业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未全面完成建设任务。5个县区未完成院前急救体系建设;7家县级公立医院未完成升级建设;3间乡镇卫生院未完成标准化建设;121间村卫生站未完成规范化建设。

  2.项目建设管理不善。8家县级公立医院存在消防安全隐患;39间村卫生站存在不同程度的漏水、墙面开裂等建设质量问题;3家县级公立医院部分已配置设施设备闲置;55间村卫生站部分已配置设施设备闲置;17家县级公立医院未按要求“补齐”基本医疗设备;3.69万份居民健康档案关键信息缺漏或错误.

  3.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未及时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18亿元;未足额配套资金1.21亿元;医疗设备采购涉嫌违规违法招投标,涉及金额1238.31万元。

  )工业用地出让及土地开发建设审计情况

  对经开区、奋勇高新区工业用地出让及土地开发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个县区工业用地出让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开发利用监管机制逐步建立。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土地供应管理不到位。未及时解决宗地红线与周围地块存在压盖、宗地图与界址点坐标表不一致等土地问题,影响项目建设,其中:经开区2宗562亩、奋勇高新区1宗93.44亩;土地计划指标到期分别被上级收回,其中:经开区1765.89亩、奋勇高新区115.28亩;经开区违规减免违约金231.80万元;奋勇高新区未按规定收缴滞纳金7.62万元。

  2.土地开发监管不严格。有16个项目改变土地用途,将厂房改为仓库出租,其中:经开区12个、奋勇高新区4个;有43个项目未达到最低产出强度要求,其中:经开区29个、奋勇高新区14个;有34个项目未达到最低税收强度要求,其中:经开区24个、奋勇高新区10个;有42个未按出让合同建设的项目未进行处理,其中: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项目23个、逾期未开(竣)工项目19个。

  3.闲置土地管理不完善。经开区违规处置闲置土地1宗,涉及面积119.95亩,违规办理1宗土地闲置抵押登记,涉及面积180亩;未对涉嫌闲置土地开展调查认定,其中:经开区2宗610亩、奋勇高新区1宗42.85亩;奋勇高新区未按规定将闲置土地的信息抄送金融监管部门。

  )重大项目基建投资领域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重大项目基建投资领域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涉及14个省级、73个市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69亿元和15个市级重大项目资金12.4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我市重大项目建设总体进展顺利,对稳投资、促增长发挥了带动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13个市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380.95万元和1个项目工程进度款2500万元未拨付。

  2.3个获得专项债券的项目仍安排市级前期工作经费141.25万元。

  3.16个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330.51万元使用率低,其中:省级项目2个950万元仅使用315.20万元、市级项目14个1380.51万元全部未使用。

  4.1个项目多付项目进度款28.48万元,其中:多计工程量导致多支付进度款18.38万元、高套单价导致多支付进度款10.10万元。

  )征地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审计情况

  对经开区征地补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征地资金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保障、资金管理和支出合法性等方面的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未支付征地补偿款9260.19万元;3个征地项目未支付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款108.32万元,其中51.44万元已超过12年。

  2.24宗土地未取得补偿物面积测绘数据,涉及补偿金1743.89万元。

  3.未落实2个项目的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分配方案,涉及金额1050.29万元。

  、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监管情况进行审计,并结合14个经责审计项目,重点关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相关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总体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经营性资产移交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划转移交率低。已签订移交协议的土地94宗203.79万平方米,占可移交土地面积的13.31%;已签订移交协议的房屋681宗29.32万平方米,占可移交房屋面积的32.65%。二是移交托管率低。实际托管土地30宗116.86万平方米,占已签协议土地面积的57.34%;实际托管房屋541宗21.98万平方米,占已签协议房屋面积的74.97%。

  2.资产出租不规范。21个单位资产出租收益应收未收,涉及金额683.5万元;8个单位租金收入未上缴财政,涉及金额494.23万元;2个单位房屋出租未按规定公开招租。

  3.39个单位资产闲置,涉及21宗土地11.61万平方米和152宗房屋4.14万平方米。

  4.18个单位118宗2.38万平方米房屋被个人和下属企业等无偿使用或占用。

  5.13个单位没有按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其中2个单位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228.11万元。

  (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重点关注金海粮油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市供销社下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对三个产业集团接收市直单位的经营性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企业能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资产管理工作的要求,促进资产盘活利用,增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会计信息不实。3家企业管理费收入153.81万元未入账;5家企业隐瞒收入2575.77万元。

  2.国有资产损失。1家企业通过虚增利润侵占公司资产99.77万元,其中个人股东多分配利润63.85万元;1家企业应收未收租金收入10.33万元;2家企业未经评估出租房屋,按市场指导价计算少收租金166.3万元。

  3.违规运营。2家企业违规销售进口配额商品11243.30吨,涉及金额3044.71万元;5家企业违规出租经营许可证;1家企业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292.32万元;

  4.资产管理不到位。3家企业资产闲置,涉及4宗土地2.68万平方米和179宗房屋4.17万平方米;3家企业52宗房屋0.45万平方米被个人无偿使用或占用。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市直和经开区河(湖)长制落实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落实河(湖)长制机制及相关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1个单位792.6亩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营造任务未完成。

  2.经开区、赤坎区、霞山区未组织开展联合巡查和水质监测工作,未研究解决文保河、菉塘河等跨界河流黑臭水体问题。

  3.经开区河长制河长巡河工作流于形式,对水体黑臭等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上报问题;巡河次数未达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文保河杂物漂浮、河道淤积不畅等督办整改事项;辖区内小型水库未按要求完成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

  、年度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2年7月以来,市审计局共出具移送文书18份,其中:纪委监委14份、有关部门4份,移送文书中反映违纪违法问题线索46项,涉及金额1.48亿元。移送事项主要集中在:

  (一)政府采购违规问题。共发现此类线索11项,涉及金额6172.29万元。主要是关联企业围标并中标、规避公开招标、设置不合理评审标准等。

  (二)国有资产损失浪费问题。共发现此类线索31项,涉及金额5312.61万元。主要是设置“小金库”、资金去向不明、违规减免财政收入等。

  (三)侵占民生资金问题共发现此类线索4项,涉及金额3268.67万元。主要是医保资金被骗取等。

  七、审计建议

  (一)坚持依法理财管财, 强化预决算管理和监督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增强“大财政、大预算”理念,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实施条例规定,提高依法理财意识,全面推进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双监控”,强化预算约束力,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规范性。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加强预算绩效全链条管理,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二)落实主体责任,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和职责分工,提升政策措施落实和执行力度,强化政策执行监管和考核评价,推动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政令畅通,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健全决策管理机制,促进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保障工作提质增效。各部门单位应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聚焦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保障资金,压实责任,加强各部门的协调联动,强化项目和资金管理,促进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保障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发挥资金效益,提升“造血”功能和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台账;强化产权意识,加强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管理,摸清底数,定期清查,确保账实相符;盘活存量资产,避免闲置浪费,优化资产配置;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衔接,促进科学管理,切实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违反财政财务收支法规的,已依法下达审计决定,责令有关单位予以纠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应当追究责任的,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对管理不规范的,已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涉及政策、制度和法规的重要问题,已建议结合相关改革统筹研究解决。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县区、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市审计局将继续督促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整改的全面情况将另行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注:本报告对各县(市、区)和各功能区统称为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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