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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05-06 17:43:12 来源:湛江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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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市审计局

(2023年4月27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以及省委办、省府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2023年1月,市委办、市府办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相关制度。完善由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落实的审计整改工作领导、监督和落实机制,进一步夯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统筹督导力度,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13个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的问题分别有137个、65个、11个。截至2023年2月底,有184个问题已整改,整改率86.38%,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137个问题有120个已整改,整改率87.59%;要求分阶段整改的65个问题有56个已整改,整改率86.15%;要求持续整改的11个问题有8个已整改,整改率72.73%;其余问题均制定了整改工作措施和阶段计划。审计查出问题共涉及金额108.09亿元,已整改问题金额107.29亿元,问题金额整改到位率99.26%。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61项。

  (一)整改工作整体统筹推进顺利。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审计整改情况汇报,并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厘清整改思路、分析找准问题根源,统筹推进问题整改落实,总体上整改工作进展顺利。

  (二)审计机关督促检查继续强化。市审计局始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梳理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结合整改意见建议,建立整改台账,分解细化整改事项,明确责任、目标和要求,全程一张清单跟到底。通过强化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双监控”等措施,采取发整改督办函和召开整改推进会、现场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强整改工作指导,推动整改成效全面提升。2022年,市审计局向有关市直单位和县(市、区)相关部门发出了审计整改督办函60份,对徐闻县、雷州市、市医疗保障局等7个县区及单位开展现场整改督查,有力有效促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三)整改主体责任压得更实。各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整改意见,制订整改方案,按照分类施策的整改要求,对立行立改的问题,第一时间纠正。如: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对市级预算执行管理审计查出涉及本部门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整改效果明显。各级各部门单位对分阶段和持续整改的问题,科学制订整改计划,提出系统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如:市自然资源局对国土空间规划保障重大项目情况跟踪审计查出的问题,做到“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各主管部门压实审计整改监督管理责任,认真指导、监督本行业扎实推进整改,形成监督合力。如:市民政局加强对全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查出的24个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管,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有力促进审计查出问题全部按期整改到位。

  二、2021年度中央、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涉及我市问题的整改

  2021年度中央、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涉及我市问题共77个,涉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粮食安全、社会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四个方面,截至2023年2月底,有70个问题已整改。

  (一)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查出涉及我市的2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主要涉及我市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闲置、鉴江口尖紫蛤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物种数量大幅减少、困难群众应享未享医疗救助、救助机构挪用供养人员基本生活和护理补贴等方面,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4个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已全部完成整改,落实整改金额39721.02万元,完善规章制度39项。

  (二)2021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涉及我市的52个问题有45个已完成整改。主要涉及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粮食安全、社会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落实等方面,相关部门单位积极推进整改,45个问题已整改,整改完成率87%,落实整改金额12855.57万元,其余7个问题正在采取措施有序推进整改。

  三、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共213个,主要涉及全口径预算管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点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国有资产管理等四个方面,目前,有184个问题已整改。

  (一)全口径预算管理审计方面。涉及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部门预算执行、县区财政管理等方面应整改问题的70个,已完成整改64个,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43个问题有39个已整改,要求分阶段整改的23个问题有22个已整改,要求持续整改的4个问题有3个已整改。已整改问题金额79.74亿元,推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7项。通过整改,推动和促进全市财政资金规范化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尚未整改到位的6个问题,相关单位均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整改。

  1.关于市级预算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的问题42个,已整改38个。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和预算执行不严格共11个问题已整改。市财政局会同资金主管部门梳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专项资金,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度、准确性和完整性;市国资委已将正常运作且有利润的市国资公司权属24家企业纳入2023年国资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市财政局及相关县级财政部门、责任单位加强预算支出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强化预算执行的硬性约束和合理性。二是市直非税收入1237.43万元已按规定上缴国库。三是社保基金管理不完善2个问题已整改。13407名符合财政资助的困难群众已办理医疗保险登记,769名困难群众自行缴交的医保费用21.53万元已全部退还。四是专项债券管理不规范的2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坡头区、徐闻县加快建立相关部门协商确定债券项目入库的协调工作机制规范专项债券管理,市本级和6个县(市、区)36个项目涉及的28.53亿元资金已足额拨付或使用,使用1.14亿元债券资金建设的雷州市城区供水工程已和运营方签订租赁合同,经开区4个项目多计工程造价4066.99万元问题,已核减虚报工程量。五是直达资金管理不到位8个问题有4个已整改。针对市本级和4个县(市、区)共33笔资金7.28亿元未按规定30天内分解下达问题,市直及各县(市、区)责任单位均已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提升直达资金资金使用效益。徐闻、雷州已按规定拨付6493.89万元直达资金。廉江、遂溪已按规定将补助资金38.10万元发放到个人。

  2.关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的问题17个,已整改16个。一是针对预算绩效管理任务未完成问题,市科技局、市卫健局等10个单位已通过制定或完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机制完成整改,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针对财政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市投促局、市中心血站等7个单位已通过健全完善财务、预算执行相关制度规定等措施完成整改,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管理,严格财经纪律。三是针对非税收入收缴不及时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单位已追收或上缴非税收入135.45万元。四是针对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市职防所等6个单位通过健全完善单位政府采购制度规定,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和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培训等措施完成整改,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五是针对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市旅游发展促进中心等3个单位通过严格资产使用和资产处置管理完成整改,已对闲置资产进行调剂。

  3.关于县区财政管理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的问题11个,已整改10个。一是针对9个已批复立项项目没有落实财力保障1.16亿元、16笔4825万元资金预算编制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以及13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等4个问题,徐闻县、麻章区财政部门通过细化预算项目计划和调整基金预算等措施已完成整改。二是徐闻、麻章相关部门已按规定将非税收入5973.82万元上缴国库。三是徐闻县财政部门已归垫挤占的5.28亿元上级补助专项资金并按要求分解下达上级专项资金1998.85万元。四是针对未及时发放1235.64万元重点保障人群补贴问题,徐闻县和麻章区已督促相关部门足额发放。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方面。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稳投资及加强招商引资、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粮食安全、城区养老服务以及电子警察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应整改的问题57个,已完成整改44个,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32个有24个已整改,要求分阶段整改的22个问题有18个已整改,要求持续整改的3个问题有2个已整改。已整改问题金额27.18亿元,推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7项。通过整改,推动和促进我市营商环境和稳投资以及乡村振兴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尚未整改到位的13个问题,相关单位均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整改。

  1.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的1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一是针对推动任务落实不力问题,市住建局协调各部门严格按照审批时限,已完成全流程竣工联合验收程序。二是针对审批再造未落实到位的9个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已制定整改方案督促下辖部门及相关单位优化办理流程、精简办理环节,市住建局已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审批业务受理时限,市司法局已督促相关公证处出台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审批流程和时限,12369宗审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工程建设审批全流程网办推行不规范和28个公证事项未实现“即时出证”问题已完成整改。三是针对政务服务系统建设不完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已实现监管执法终端基层监督一线移动查询和移动录入,相关系统已完成数据对接上线使用。

  2.关于稳投资及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落实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的7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一是部分稳投资工作推进缓慢问题,市城市更新局、市教育局等14个市直牵头单位172个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已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等5个部门主管的5个行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目标年度计划增长率已达成。二是招商引资落实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国资委、市投资促进局通过完善组建方案、加快组建进度,湛江市招商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注册登记。霞山区、经开区以及市投资促进局等20个单位已按要求严格招商引资认定审核标准、如实报送招商项目到位资金资料。市民政局、市商务局等12个单位已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招商线索数量或招商项目到位资金任务。

  3.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的问题16个,已整改12个。一是扶贫资产管理方面问题已完成整改。吴川市出台《吴川市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规范扶贫资产台账登记,已完成扶贫资产的确权登记;廉江市、吴川市及相关镇村已通过改种高经济价值作物提高项目收益、采取法律手段追收本金及收益;吴川市10个镇收回的本金4413万元已重新投入使用。二是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方面的问题已完成整改。遂溪县、经开区等5个县(市、区)符合条件的69人已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雷州市、廉江市等9个县(市、区)257名重病重残人员已纳入低保;342名残疾人已纳入生活和护理补贴发放范围。三是驻镇帮镇扶村方面问题已完成整改。麻章区、坡头区等7个县(市、区)已将驻镇帮镇扶村配套财政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或落实驻镇帮镇扶村配套财政资金。四是针对农村集中供水及村卫生站建设方面问题,吴川市2个镇已通过升级改造、新建生产线等措施解决水厂供水能力不足问题,廉江市定期对全市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的水质进行检测,农村集中供水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关于公建卫生站的4个问题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整改。廉江和麻章已建成的公建卫生站共313个已落实用地手续;赤坎、吴川、廉江、坡头共47个建成卫生站已足额配备基本设备。

  4.关于粮食安全跟踪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的问题9个,已整改5个。一是粮食应急体系建设方面问题已整改,雷州市已实现应急供应网点镇街全覆盖。二是针对耕地利用管理方面问题,雷州市制定《雷州市撂荒耕地复种方案》推进整改,已取得明显成效。三是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针对未及时发放耕地地力补贴48.41万元和2013-2021年历年县级储备粮补贴1055.15万元、10万元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闲置1年以上问题,雷州市已按规定发放耕地地力补贴、清算粮食储备补贴款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使用闲置奖励资金。

  5.关于城区养老服务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的问题5个,已整改1个。针对居家社区养老政策落实不到位方面5个县(市、区)未建成县级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示范中心问题,雷州、霞山等5个县(市、区)已建起市级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指导中心并投入使用。

  6.关于电子警察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的问题7个,已整改6个。一是针对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标志标牌问题,市区和遂溪、廉江、雷州已按规范要求设置限行标志牌和测速预告标志。二是针对131套电子警察设备备案管理不规范问题,市公安局已完成设备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备案工作。三是针对电子警察设备运维管理不到位问题,市公安局及遂溪、雷州公安局已按规定建立管理档案,严格执行设备运行维护制度和完善维护台账。四是针对电子警察执法处理处罚方面存在市区和雷州市设备前端抓拍交通违法行为信息未实时上传、市区52个路口采集的违法行为数据可用率过低问题,市公安局和雷州市公安局已优化升级系统,实现数据及时上传指挥平台、提高数据可用率。

  (三)重点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方面。涉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国土空间规划保障重大项目和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建设等方面应整改的问题43个,已完成整改42个,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41个有40个已整改,要求分阶段整改的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已整改问题金额3810万元,推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项。通过整改,推动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促进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益。目前还有1个问题责任单位正在采取措施逐步推进整改。

  1.关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的24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一是针对挪用救助资金1067.28万元问题,市直和雷州、吴川、廉江相关部门已退回挪用资金,并强化经费保障和资金使用督查检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针对向2524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或重复发放救助补助资金2145.62万元问题,徐闻县、吴川市等10个县(市、区)相关部门已追缴问题资金、停发和取消不符合条件人员相关待遇,并加强数据审核和信息共享,确保精准发放补贴。三是针对2512名已参加医疗保险的低保特困人员应享未享财政全额参保资助70.34万元、4855名困难群众应享未享医疗救助待遇475.16万元问题,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已完成相关困难人员资助参保和按符合救助金额拨款工作,并通过加强信息沟通,已建立全市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困难人员应保尽保。

  2.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保障重大项目情况跟踪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的问题13个,已整改12个。一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不完善方面4个问题已整改,市自然资源局已完成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制定《湛江市村庄规划分步分类优化提升实施方案》分类分步扎实推进村庄规划优化工作,坡头区、麻章区自然资源局已将问题涉及35个村庄规划纳入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台账,规划设施农用地或经营性建设用地。二是国土空间规划保障重大项目力度不足方面3个问题已整改。市自然资源局协商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有关市直部门,已完成城镇开发边界试划成果与市“十四五”规划25个重大项目用地需求衔接工作,19个项目预留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已出台分配方案,市土储中心已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6宗储备土地提交相关部门编制市国土空间规划时统筹解决。三是重点建设项目的空间需求保障不到位方面问题。赤坎、麻章、坡头区、经开区国土资源局已完成7个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利益类项目用地的报批工作;市政府出台《湛江市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全力推进重大重点项目开工建设的实施方案》,解决重点项目供地保障问题,推动重大重点项目开工建设。

  3.关于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通港大道项目建设情况跟踪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的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一是针对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服务项目未经政府采购直接指定服务提供方问题,经开区住建部门出台《关于加强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招投标监管的工作方案》规范管理。二是针对工程监管缺失问题,经开区住建局及相关部门督促责任单位完成路基土试验工作,责任单位已制定施工质量检测和验收方案,严格管控项目现场以及变更手续。三是针对监理单位工程量计算不准确造成多付工程进度款51.62万元问题,经开区住建局、经开区建投集团已扣回多付工程进度款,并督促监理单位要严格工程进度审核,确保工程量计量的准确性。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方面。涉及自然资源资产和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使用方面应整改的问题43个,已完成整改34个,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21个有17个已整改,要求分阶段整改的18个问题有14个已整改,要求持续整改的4个问题有3个已整改。推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6项。通过整改,有效盘活国有资产资源,促进规范资产资源管理使用。尚未整改到位的9个问题,相关单位均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整改。

  1.关于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的问题8个,已整改1个。针对违规无偿出借资产问题,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等3个单位12宗土地已移交或办理出借手续。

  2.关于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的问题35个,已整改33个。一是针对部分农用地保护不力问题,廉江、吴川、雷州、遂溪、徐闻等相关镇弃耕抛荒耕地和“非粮化”高标准农田已完成或按计划复耕复种。同时,严格高标准农田的管护,完善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巡查工作制度,加大执法力度,7个镇519宗违法用地问题有6个镇434宗已按规定完成整改。二是河长制落实不严问题已完成整改,廉江、吴川相关镇已通过加大河湖巡查频次、加强河面常态保洁工作等措施严格落实河长制。三是养殖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廉江、吴川、雷州、徐闻等5个镇对在水源保护区的违规养殖场进行拆除和清理整顿,清除污染源,问题涉及的养殖池已完成尾水处理设施建设,相关责任镇已加强镇域内养殖场的监督和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已督促养殖户办理养殖证,促进依法养殖。四是资源管理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雷州东里镇针对镇海域资源无序开发问题已核查督促养殖户申办养殖证,引导村民依规合理开发利用水域滩涂。针对自来水厂水质检测部分指标超标问题,廉江市车板镇通过完善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供水水质检查,问题指标已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四、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市审计局不断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以及财政、住建等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成果共享运用,及时将审计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进一步提升审计监督质效。对审计移送的63起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关部门正在组织调查或已立案查处。

  五、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从目前整改情况看,尚有29个问题仍未完成整改。其中,要求立行立改问题17个、分阶段整改问题9个、持续整改问题3个。其中:全口径预算管理方面有6个问题未完成整改,主要包括向不符合条件对象发放补助、虚列支出、资金闲置等4个直达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1个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任务未完成以及1个县区有5个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费的问题;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有13个问题未完成整改,主要包括村级公建规模化卫生站未落实用地、未开建或建成未及时投入使用、未足额配备基本设备和未联网纳入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等4个乡村振兴政策落实的问题,未及时建成市本级中心粮库、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耕地非粮化和违规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4个涉及粮食安全的问题,政策制定和落实不到位、配套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产权未按规定登记、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不完善等4个城区养老服务业政策措施落实的问题,雷州市电子警察设备闲置的问题;重点项目和资金管理方面有经开区违规免收土地出让价款违约金的问题未完成整改;国有资产管理方面有9个问题未完成整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账实不符、资产闲置、违规无偿出借资产等7个问题,1个镇高标准农田管护不到位和违法用地等2个自然资源资产的问题。

  针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压实责任、突出重点、分类精准施策,继续推进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意见建议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整改台账,及时督办跟进,确保整改结果真实、完整、合规。有关主管部门对主管领域的审计整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到位,举一反三、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实现标本兼治、规范管理。二是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整改到位。对立行立改类问题,第一时间纠正补漏,落实整改;对分阶段整改类问题,要明确阶段计划,倒排时间表,逐步推进落实,按期整改到位;对持续整改类问题,要先行对现阶段可完成事项整改到位,同时细化长效整改工作举措,加快推进深化改革,积极创造条件彻底解决。三是健全审计整改工作运行机制,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和追责问责机制落实。审计机关要建立问题清单,全面推行审计整改工作清单式管理,有关责任单位对照问题清单建立任务清单和整改清单,确保任务清晰、工作有序、整改结果真实,并及时报送审计机关,由审计机关审核认定、对账销号。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应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制定政策、完善制度和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纳入对相关部门、单位绩效考核指标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班子成员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审计整改约谈和责任追究机制。

  下一步,市审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相关文件精神,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强化整改监督跟踪检查,持续推进整改提质增效,确保全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更加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指导,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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