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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1年8月27日在湛江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上
湛江市审计局局长 梁亚雄
时间:2021-09-24 17:36:1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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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如下:

  一年来,全市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贯彻落实总书记赋予广东的总定位总目标,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上级审计机关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以及市人大十四届六次会议有关决议,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各地区各部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深化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疫情防控取得战略成果,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安定和谐,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着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78亿元,同比增长5%;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9.31亿元,同比增长70.1%。2020年共争取上级资金274.86亿元,同比增长48.8%。其中:新增债券额度128亿元,同比增长31%;新增直达资金49.93亿元。

  ——着力推进重大政策落实。做好“六稳”“六保”等重点领域资金落实,统筹5.79亿元用于技能提升、援企稳岗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方面。投入用于扶贫相关项目14.47亿元和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24.50亿元,有力保障扶贫开发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投入支持推进污染防治项目和做好环境保护各项工作13.39亿元,保障污染防治等环保工作有序开展。

  ——着力提高民生和疫情防控保障水平。2020年全市民生类支出445.08亿元,同比增长8%,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6%。其中:教育支出117.04亿元,同比增长6%;卫生健康支出76.47亿元,同比增长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24亿元,同比增长11.8%。全市累计筹集防控资金4.41亿元,争取中央财政贴息资金2009万元,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17亿元,为重点企业发放优惠贷款17.31亿元,推动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措施落实。

  ——着力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县(市、区)、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跟踪落实整改。据统计,截至2021年6月底,2019年度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208个,已整改到位166个,整改完成率79.81%;整改问题金额150.61亿元(其中上缴或收回财政金额1.40亿元);制定或完善制度规范18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积极推进财政审计全覆盖,努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财政审计监督体系,组织实施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县(市、区)和乡镇财政管理情况审计。

  (一)市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级(含湛江经开区、奋勇高新区)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市级决算草案反映,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73.56亿元、支出总计633.77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348.82亿元、支出总计309.2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1.28亿元、支出总计1.2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241.58亿元、总支出242.7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48.76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全力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要求,集中财力落实“六稳”“六保”各项任务,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各级财政管理总体较为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管理不到位。一是项目库管理不完善。市财政局未制订本地区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制度;2020年市直部门项目库有近1/3的项目缺乏政策依据、资金测算、绩效目标等关键信息,难以保证预算编制科学精准。二是绩效评价不科学。湛江经开区2020年实施重点评估项目的资金量仅占项目库预算支出的0.46%,数量仅占3.98%,评估结果缺乏代表性。三是分配不及时。市直有13个年初预算项目年终分配率低于50%,涉及未分配金额3.61亿元。

  2.非税收入征缴不及时。一是市直和2个功能区将收取的非税收入滞留专户未及时上缴国库,少计当年预算收入3101.44万元。二是市直部分征收单位应收未收非税收入3.94亿元。

  3. 财政支出不合规。一是湛江经开区违规超范围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于征地补偿支出3.04亿元。二是湛江经开区有1个道路工程虚增工程量651万元。三是奋勇高新区挤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28.21万元垫付基础设施建设。

  4.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一是有3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由于项目前期准备不足等原因没有及时使用被省财政清算收回,涉及金额8010.02万元, 其中:污染防治经费5945万元。二是湛江经开区有39个年初预算项目执行率低于50%,涉及金额4484.70万元。三是湛江经开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滞留财政未发放,涉及金额1133.80万元。四是市直和湛江经开区有4个上年结转项目由于用地问题、项目重新选址等原因导致工程进度缓慢,支出率低于20%,涉及未支出金额3.08亿元。

  5.社保基金管理不规范。一是未将机关养老试点结余基金纳入社保基金预算,涉及金额1.01亿元。二是在2019年部分项目已超支的情况下,2020年仍按2019年预算数编制市级社保基金预算,导致2020年超预算支出7940.59万元。三是有3个经办机构社保基金活期存款未实行优惠利率。四是市直和雷州、廉江等6个县(市、区)14个社保基金收入户未按照规定时间转入财政专户,涉及金额1149.25万元。五是市直和徐闻县未制定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计划。

  6.失业保险待遇政策执行不严格。延伸审计发现,湛江经开区等7个县(市、区)有31人重新就业后仍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涉及金额22.72万元;赤坎区有1人退休后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涉及金额0.19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80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及235个下属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涉及预算资金248.81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级部门单位继续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水平,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管理不到位。一是23个单位的46个项目由于推进落实不到位、预算编制不准等原因导致预算执行率低于50%,涉及未执行金额7862.02万元,其中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项目4927.5万元全部未支出。二是13个单位资产处置出租等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涉及金额144.19万元。三是4个单位6个项目未按期完成,已使用资金无法发挥效益,涉及金额3561.28万元。

  2.“三公经费”等管理不严。一是2个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培训费1.58万元。二是1个单位无偿占用外单位和借用下属单位车辆。三是1个单位17辆公务用车未按规定安装车载卫星定位终端。四是2个单位公务接待费未附接待清单,涉及金额1.80万元。

  3.信息化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1个单位对政务云资源的申请和缩容、云资源使用率的监控等未出台管理规定。二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未落实访问实名制,安全管理存在缺陷。

  4.专项资金分配不到位。6个单位18项专项资金由于主管部门未及时制定分配方案等原因,未按规定在30天内分解下达,涉及金额10.81亿元。最长滞留时间达313天,影响资金使用效果。

  (三)县(市、区)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统一组织对全市9个县(市、区)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县(市、区)推进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增强财政统筹能力,有力保障当地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预算管理不规范。一是遂溪县和坡头区年初预算编制未按规定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涉及金额3.21亿元。二是赤坎区和霞山区未将区级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纳入预算管理,未编制2020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三是雷州市和霞山区预算编制不完整,涉及金额9.10亿元。四是坡头区未按规定足额设置预备费,涉及金额2063.46万元。五是赤坎区将应纳入专户核算的医疗服务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虚增财政收入718.35万元。

  2. 收入征缴不及时。一是徐闻县、遂溪县等4个县(市、区)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少列收入1.24亿元。二是雷州市等5个县(市、区)应收未收非税收入2046.52万元。

  3.违规征收收入。徐闻县违规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911.35万元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71.05万元。

  4. 财政支出不合规。一是徐闻县、坡头区和廉江市等5个县(市、区)当年新增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挂账暂付款,少列支出14.16亿元,其中徐闻县新增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挂账6.14亿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总和的11.72%。二是遂溪县使用预备费列支日常工作经费和修缮办公场所等,涉及金额1.10亿元。三是遂溪县通过直接支付方式拨付资金到镇财政所或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以拨代支”多列支出6785.04万元。

  5. 资金使用不合规。一是徐闻县和坡头区违规超范围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用于公用经费及其他开支,涉及金额1469.12万元。二是坡头区违规出借财政专户资金,涉及金额1.95亿元。

  6. 资金管理使用效益不高。一是徐闻县、廉江市和遂溪县等5个县(市、区)351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涉及未拨付金额11.79亿元。二是廉江市、吴川市和徐闻县等6个县(市、区)未及时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涉及金额6.48亿元。三是雷州市和徐闻县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沉淀时间超过1年,涉及金额10.91亿元。四是徐闻县、麻章区和雷州市部分教育和卫生专项资金由于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等原因,导致项目进展缓慢,未能按期实现绩效目标,涉及金额8625.61万元,其中超过1000万元的有徐闻县5项农村小学义务教育专项资金3671.84万元,雷州市2项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和手术室升级改造专项资金2922万元,麻章区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

  (四)乡镇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全市21个乡镇(街道)(以下统称镇)财政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镇党委政府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和考核指标,推动镇区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收入管理不到位。一是黄坡镇和河唇镇等12个镇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708万元。二是黄坡镇和河唇镇出租资产应收未收租金19.59万元。三是河唇镇和龙塘镇等4个镇违规收费,涉及金额83.33万元。四是坡头镇和河唇镇等4个镇国有资产经营性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纳税,涉及应计税金额482.24万元。

  2. 支出不合规。一是河唇镇和乐华街道等12个镇违规发放津补贴,涉及金额72.68万元。二是城北街道和和寮镇无预算拨款用于维稳、征地拆迁等支出,涉及金额173.35万元。三是黄坡镇支出挂账少列财政支出,涉及金额324.38万元。

  3. 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一是松竹镇和高桥镇等3个镇部分专项资金闲置一年以上,涉及金额695.73万元。二是河唇镇和和寮镇未按规定统筹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涉及金额119.68万元。

  4.“三公”经费管理不到位。一是湖光镇和龙塘镇等14个镇公务接待无公函和接待清单,涉及金额586.51万元。二是草潭镇和河唇镇等6个镇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三公”经费,涉及金额148.93万元。三是杨柑镇和和安镇等4个镇公务支出报销不规范,涉及金额545.63万元。四是新兴街道和草潭镇等7个镇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5.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一是龙塘镇全镇垃圾收集点池内的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未公开招标,涉及金额650万元。二是龙塘镇和杨柑镇共6个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749.32万元。

  6. 工程管理不到位。一是杨柑镇和松竹镇多付工程款,涉及金额3.10万元。二是徐城街道和龙塘镇等4个镇13个工程项目未约定质保金,涉及金额622.31万元。三是洋青镇和徐城街道拖欠工程款133.31万元。

  7. 财务制度执行不严。一是11个镇“一把手”直接管财。二是杨柑镇和城北街道等10个镇现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1120.51万元。三是黄坡镇、坡头镇和解放街道长期挂账未及时处理,涉及金额2205.02万元。四是湖光镇、坡头镇和杨柑镇报销手续不完备,原始凭证不齐全,涉及金额659.54万元。五是乐华街道和河唇镇部分资金未进行会计核算,涉及金额414.82万元。

  二、重大政策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每季度选择若干项重大政策措施,对促进就业优先、优化营商环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等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

  (一)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组织对全市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粤菜师傅”就业工程建设情况、技工人才培养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县(市、区)能够按照国家和省就业优先的决策部署,推进“粤菜师傅”就业工程建设,促进技工人才培养政策落实,推动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是雷州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挤占就业失业监测补贴4.74万元用于经常性支出。二是赤坎区少返还1家企业个人缴费部分的失业保险稳岗补贴9.95万元。三是市第二技工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场地清表工程未验收结算就支付工程款139万元。

  2. 资金使用率低。一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徐闻县2020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笔110万元,仅占基金当年可提供的担保贷款额度的7.07%。二是市技师学院2020年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资金由于可研报告调整等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实际使用率仅为1.1%。

  3.“粤菜师傅”就业工程推进不到位。一是有5349人的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请人社部门未按规定时间审核,涉及金额858.65万元。二是有12家培训机构技能晋升课程科目设置不科学、结构失衡。三是市直和7个县(市、区)未建立“粤菜师傅”人才信息库,未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专场招聘等就业服务。四是廉江市和吴川市各有1家培训学校学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比例未达到60%绩效目标。

  (二)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审计情况。

  组织对2020年度助企纾困、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县(市、区)各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助企纾困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市直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无分歧欠款,涉及金额4758.61万元。二是市直和雷州市、遂溪县等7个县(市、区)未按政策对承租国有房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涉及金额642.35万元。

  2. 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教育主管部门对民办教育机构监管不力,导致麻章区1所民办学校多收学杂费1763.68万元;麻章区和徐闻县有84家民办教育机构资产未按规定过户到民办教育机构名下,未提取办学风险保证金。二是麻章区民办教育发展省级专项资金160万元滞留财政超过1年。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审计情况。

  1.风险管控不到位。湛江经开区和坡头区各1家企业未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2. 监测监控管理机制不健全。徐闻县应急管理局未建立24小时监测预警值守工作机制。

  3. 风险保障基础薄弱。市临港工业园区安全管理机构未配备专业监管人员。

  三、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污染防治攻坚战和风险防范审计情况

  围绕市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目标任务,重点开展了精准脱贫、乡村振兴、污染防治攻坚战和风险防范审计。

  (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对我市进行第5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跟踪审计,重点抽查吴川市、坡头区2个县(市、区),审计坚持查漏补缺、边审边改,推动落实政策和解决问题。审计结果表明,市县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截至2020年底,全市23万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218个贫困村全部达到脱贫出列标准。针对本轮审计发现的21个问题,加大整改监督力度,截至2021年6月底,已督促整改问题资金1.23亿元,整改完成率为95.24%。

  1.针对个别“三保障”等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推动进一步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促进385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了医疗救助;安排78名适龄残疾儿童正常随班就读或者送教上门;补发了12名残疾贫困人员的补助。

  2.针对一些扶贫资金闲置和帮扶项目效果不理想,影响贫困户持续增收等问题,推动建立完善扶贫资金及资产管理制度,促进扶贫资产保值增值,盘活及促进拨付扶贫资金1.14亿元,推动6个项目落地见效。

  3.针对少数贫困村设施建设进度较慢、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督促18个项目按期按质完成建设任务;推动3个存在偷工减料、虚报工程款等问题的工程返工重建或追回工程款。

  (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雷州市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对全市13个省级农业产业园建设情况和遂溪县涉农资金整合情况进行审计,结合21个镇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开展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县镇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推进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雷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4个项目超期2年未完工,涉及面积4158亩。二是21个项目完工1年以上未验收及结算,涉及面积21万亩。三是10个项目存在“非农化”现象,涉及面积1463.56亩。四是12个项目存在重复申报、建设情况,涉及面积9298.52亩。

  2.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不足。一是雷州市镇村级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进展缓慢;北和镇和白沙镇等7个镇15个村污水处理池管护不到位,存在建设完成后未通水、卫生脏差的现象;企水镇和龙门镇4个村垃圾转运站闲置未用;北和镇和乌石镇8个项目监理方投标文件高度雷同,涉嫌围标、串标;杨家镇和白沙镇等7个镇19个项目多付进度款9595.44万元;乌石镇和北和镇等7个镇14个项目存在未按图纸施工,多计工程量141.59万元。二是吴川市黄坡镇、徐闻县龙塘镇和湛江经开区硇洲镇自然村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村级污水处理设施等任务未完成。三是湛江经开区硇洲镇、吴川市黄坡镇、廉江市城北街道、徐闻县龙塘镇和徐城街道“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不到位。

  3.乡村产业发展政策落实不力。一是雷州市农业保险、企农联结扶农惠农等产业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二是雷州市3个产业项目设备闲置未发挥效益,涉及金额240万元。三是徐闻县和安镇资产收益项目仅吸收0.5%贫困人员就业,湛江经开区硇洲镇孟岗那笠水库综合开发项目建成后闲置,收益不达标。四是徐闻县和麻章区各1个镇扶贫资金投资项目本金存在回收风险,涉及金额3414.35万元。

  4. 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不到位。一是全市6个产业园未按要求落实建设用地指标。二是雷州市菠萝产业园用地权属不清;项目推进缓慢,未按要求进度完成建设;项目单位未报装三相用电线路就提前采购设备,导致到位设备闲置近一年。三是麻章区花卉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不完善。四是遂溪县火龙果产业园虚报建设内容652.08万元和种植面积388亩;项目公司挪用财政贷款贴息资金1100万元用于其他项目。五是坡头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专项资金6000万元,使用率仅为29.10%。

  5.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考核任务未完成。廉江市、雷州市和遂溪县有1个省考核事项18项分解任务未按期完成,涉及金额6435.64万元;徐闻县有2个省考核事项2项分解任务未按期完成,涉及金额150万元;市直和徐闻县等4个县(市、区)有49个非省级考核事项项目未完成,涉及金额6992.96万元。二是资金使用不规范。雷州市未按规定时间细化分解分配资金和任务,导致1.04亿元资金滞留财政未发挥效益;雷州市客路镇和遂溪县建新镇挪用涉农统筹整合资金26.70万元用于其他支出。三是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全市有950个项目因不具备执行条件或统筹安排不科学等原因被调整,调整率高达77%。四是评审机制不健全。抽查遂溪县3个项目的预算均未按规定进行评审,涉及金额377.85万元。五是工程进度缓慢。遂溪县580个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和处理终端设施建设等项目完工超过2个月尚未竣工验收;雷州市17个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或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六是遂溪县城月镇1个项目存在擅自变更设计施工、虚报工程量、多计工程款等问题。

  (三)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情况。

  对全市2019-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危险废物专项资金和综合管理情况、土壤污染防治情况进行审计,并结合21个镇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能贯彻国家和省、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在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中较好地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水污染治理不力。一是河长制工作方案落实不到位。雷州市各镇对河长办巡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发出的81份整改督办函,有23宗逾期整改、6宗整改不彻底或未整改。二是部分目标未完成。吴川市秦村河未消除劣Ⅴ类水质;雷州市2个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因资金缺口而停工;坡头区1个和廉江市2个水生态修复和水域岸线保护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三是监管不到位。黄坡镇城区生活污水仍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饮用水源;湛江经开区硇洲镇个别区域黑臭水体和生活污水直排入海。

  2. 危险废物处置和管理不到位。一是全市有114家企业未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信息。二是霞山区和赤坎区共14家企业未按规定报备危险废物应急处置预案。三是霞山区和赤坎区共11家企业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已投入使用。

  3. 土壤污染防治项目进展缓慢。一是徐闻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示范县和遂溪县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2个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没有按照要求在2019年底完成;吴川市、遂溪县和徐闻县3个县级监测站土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没有按照要求在2020年底前完成。二是廉江市、雷州市和徐闻县共47个镇级填埋场项目未及时组织竣工验收。三是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项目未及时完工,专项资金1061.53万元未能及时拨付使用。

  (四)风险防范审计情况。

  组织对2020年度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债务监管机制,重点保障重大项目资金需求,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债券资金沉淀项目单位,未能充分发挥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市直和遂溪县、湛江经开区等7个县(市、区)通过将资金划拨至预算单位实有账户15.36亿元。截至2021年4月,上述资金仍有3.55亿元沉淀在项目(代建)单位账户未形成实物工作量。

  2. 违规提前支付工程款。赤坎区和霞山区违规提前支付工程款,涉及金额356.55万元。

  3. 超范围使用专项债券资金。坡头区农业局将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垫付其他项目的支出,涉及金额45.10万元。

  4. 项目进展缓慢。市直3个项目、徐闻县3个项目、霞山区和麻章区各1个项目进度缓慢,涉及债券资金10.74亿元。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围绕群众关心的社保基金、十件民生实事、城市垃圾处理和部分重点项目建设等实际问题,加强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

  (一)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省审计厅对我市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认真执行社保政策,积极构建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金运行总体稳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监管不到位。一是应保尽保仍有漏缺。全市有966名符合资助政策要求的人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二是收支管理不严。向1041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养老保险待遇190.42万元;全市有80家不符合条件企业获得养老保险费减免1760.58万元。三是涉嫌欺诈骗保。社会参保人员通过伪造资料等方式涉嫌骗取养老保险基金449.26万元。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医保政策未落实。全市有2620名符合资助政策要求的人员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256名符合资助政策要求的人员参保时未及时足额获得财政资助。二是违规收支。医保经办机构违规支付医保基金,涉及金额607.88万元。三是涉嫌欺诈骗保。有2家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虚开药品、耗材、诊疗项目等方式涉嫌骗取医保基金464.85万元。

  (二)十件民生实事审计情况。

  对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十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各级政府和承办单位按照任务要求,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和开展现场督办,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十件民生实事基本能够完成目标任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部分任务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一是遂溪县城月镇中心卫生院未完成接近二级综合医院水平任务。二是遂溪县17.96公里的农村公路升级改造任务未完成。三是麻章区升级改造旅游厕所任务未完成。

  2. 已完工项目未投入运行。湛江经开区平乐再生水厂、廉江市石角镇3个自来水厂、遂溪县3个村饮水工程等工程已经完工,未及时投入运行,未能发挥作用。

  3.专项资金闲置。镇卫生院预拨到村卫生站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由于部分村卫生站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导致资金闲置3080.11万元。

  4. 未公开招标。霞山区1个公共卫生服务购买合同未按政府采购规定公开招标,涉及金额约1045.56万元。

  5. 未按图纸施工。雷州市和湛江经开区各1个项目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多计工程量,涉及金额761.77万元。

  (三)重大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及运营审计情况。

  对全市2018年以来重大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及运营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县(市、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决策部署,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部分规划任务未完成。截至2020年底,由于建设单位对城市生活垃圾增长速度预判不足,导致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建成规模为处理垃圾量1500吨/日,未达到1800吨/日的规划规模;廉江市生活垃圾堆放场和吴川市老鸦埇垃圾填埋场未按计划完成阿存量垃圾治理任务。

  2. 资金使用效果不佳。市直和雷州市、徐闻县2个县(市、区)城市生活垃圾补助资金闲置,涉及金额1895.01万元。

  3. 运营效果未达预期。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产能利用率低,2020年6至10月需额外增加运营费用1.78万元;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购入的6个智能管理垃圾桶由于没有付费使用智能管理功能,智能垃圾桶被当成普通垃圾桶使用,涉及金额31.46万元。

  (四)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对湛江教育基地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工程配套道路和市委党校迁建一期项目2个重点项目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工程基本建设报批手续基本完备,工程施工管控相对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湛江教育基地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市委党校配套道路)审计情况。一是部分路基基层铺筑厚度及部分排水管道砂基础垫层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二是部分排水管垫层及管沟回填未按设计要求采用中粗砂铺筑和回填。三是部分路基换填片石及排水管管沟回填土施工不规范。

  2. 市委党校迁建一期项目审计情况。一是基础桩入岩深度存在超挖,超挖的理由与工程勘察报告存在不符,增加工程造价461万元。二是工程开工后同意施工单位更换资历条件不符合招标投标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三是未按投标承诺签订监理合同,未按合同规定对监理违约行为进行处罚。四是多付检测费进度款19.91万元。五是签订无具体检测内容、工程量和收费标准的服务合同,涉及金额7.41万元。

  五、绩效审计情况

  围绕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大绩效审计力度,重点实施新增财政直达资金、省级渔业补助资金、文化遗产保护和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等绩效审计。

  (一)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情况。

  按照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坚持边审边改,重在促进规范管理、推动政策落实。截至2020年底,我市共收到中央财政直达市县基层的资金49.93亿元,已全部下达市县基层,市县级财政已支出49.91亿元,直接惠及群众90多万名,直接惠及企业241户,尚未支出的266.47万元按程序结转下年。

  审计结果表明,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有力保障了市县减税降费落实到位,促进了市场主体的生存发展,为统筹疫情防控和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创新实施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使资金下达更快捷,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更严格规范。审计指出部分县区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采集更新不及时、部分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等问题,涉及金额11.70亿元。截至2021年4月底,有关县(市、区)已通过重新分配、收回资金、加快拨付等措施,共完成整改问题50个,审计指出问题已全部整改。

  (二)省级渔业补助资金绩效审计情况。

  组织对全市2020年度省级渔业补助资金进行审计,涉及金额7.38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省级渔业补助资金有力促进沿海市县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渔业生产和改善渔民生活,但仍存在部分资金分配和项目推进滞后、未及时发放惠渔补贴等问题:一是市直和霞山区等4个县(市、区)补助资金由于任务仍未实施、项目未完工验收,资金未申请支付等原因导致资金执行率低,涉及未使用金额4231.48万元。二是雷州市和湛江经开区2个县(市、区)由于农业局未及时完成申请资料的复核工作等原因,导致未及时发放补助资金,涉及金额2.77亿元。三是湛江经开区、徐闻县等5个县(市、区)5个渔港、避风塘等项目未按规定时间完工,涉及金额3.88亿元。

  (三)文化遗产保护和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绩效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对我市2017至2019年文化遗产保护和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政策落实情况以及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相关地区和部门围绕文化强省建设的要求,推进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公共文化设施的免费开放政策落实。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全市未按规定开展地下文物埋藏区划定工作;市本级和7个县(市、区)未按规定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调机制。二是保护基础工作落实不到位。市文物主管部门未按规定组织编制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涉及54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2.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政策落实不到位。全市有8个文化场馆开放时长未达规定要求;有134个文化场馆未按规定在节假日或寒暑假延长开放时间,其中20个场馆反而缩短开放时间;有8个镇文化站2019年全年没有举办过展览活动或培训班。

  3.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有3个单位超范围列支文化专项资金用于人员费用,涉及33.75万元。

  六、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政策跟踪审计等项目,重点审计了企业、行政事业和自然资源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对湛江汽车运输集团、金叶公司和湛江公共交通集团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财务收支和营运等情况进行审计,对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重点抽查6家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和12 家市国资公司权属企业。审计结果表明,相关企业能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稳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会计信息不真实。有15家企业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1.37亿元,其中: 12家企业账面少列土地42宗24.12万平方米,少列房产116宗5.86万平方米,涉及金额1.02亿元;4家企业账面虚列土地3宗15.69万平方米,虚列房产8宗2.95万平方米,涉及金额3378.08万元;1家企业虚列存货182.34万元,涉及金额182.34万元。

  2. 国有资产存在损失风险。一是3家企业3宗资产转让收入2.49亿元应收未收。二是4家企业共13宗资产出租收入982.73万元应收未收。三是1家企业1宗股权投资收益27.51万元存在无法收回风险。四是2家企业共4宗土地1.10万平方米和1宗房产378平方米长期闲置,导致部分被侵占。

  3. 资产底数不清,收益未如实上报。在市国有资产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中,18家企业漏报资产,其中:土地13宗6.46万平方米、房产534宗6.31万平方米、股权投资4宗450万元;4家企业多报土地原值2165万元、多报房产面积3266.08平方米,涉及金额2168.58万元;5家企业少报资产出租38宗面积9.65万平方米,少报年租金收入419.27万元;19个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漏报股权投资企业49家,其中在业企业7家,投资额1343万元,已吊销未注销企业42家。

  4. 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4家企业65宗4.70万平方米资产出租未经审批部门批准,涉及年租金779.80万元。二是1家企业34宗2327平方米资产出租未经集体决策和报备程序,涉及年租金210.27万元。三是4家企业107宗4.81万平方米资产出租未按规定公开招租,涉及年租金777.52万元。四是4家企业15宗1.42万平方米资产出租业务定价低于市场指导价,涉及年租金差异233.86万元。

  5.经营管理不合规。一是1家企业违规操作建设投资经营项目。未按批准的方式建设运营项目,涉及广告经营权评估价值6834.97万元;未经招投标就直接指定投资建设主体,违规延长合同置换期,涉及金额762.10万元。二是1家企业未对已超期的候车亭广告经营权采取有效措施出让,导致公司少收取广告经营权出让收入合计999.64万元。三是1家企业审核不严导致建设海田站工程多报工程量18000平方米,多支付工程款118万元。四是1家企业对逾期应收款项回收不力,涉及金额1471.46万元。五是1家企业往来账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1745.98万元。

  6.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1家企业两名公司领导违规多领薪酬9.84万元。二是1家企业违规使用公款报销娱乐费用等2.12万元,无公函或无接待清单支出业务招待费21.89万元。三是1家企业及其下属企业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合规350.20万元。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对市直80个一级预算单位及部分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情况审计,延伸审计湛江经开区和奋勇高新区的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结果表明,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能推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和使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信息不准确,资产现状反映不真实,如系统显示为闲置和待处置房产,经核查有60.78%不属于闲置和待处置房产,涉及6.59万平方米。二是湛江经开区未按要求制定辖区内单位公有住房管理办法。三是奋勇高新区委托惠侨公司管理的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没有进行报备,且出租的72间次公租房中有47间次未签订租赁合同。

  2. 资产长期闲置。一是16个单位107套房产闲置1年以上,最长闲置10年,涉及面积3.12万平方米,其中超过1000平方米的有4个单位。二是2个单位2处土地闲置4年以上,涉及面积3.28万平方米。

  3. 未按规定收取租金。一是市直有5个单位、湛江经开区有69个单位未及时收取出租房产租金,涉及金额815.34万元。二是3个单位的职工共计无偿使用单位25套公有住房1年以上,涉及面积1335.35平方米,经测算应收租金103.91万元。三是2个单位低于规定租金标准出租公有住房,少收租金9.91万元。四是1个单位有9宗出租合同签订出租面积1699.59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3188平方米,按原合同租金单价计算,因面积差异造成少收租金446.91万元。五是2个单位13宗出租合同到期后未按规定公开招租,也未按原合同约定的递增比例收取租金,涉及少收租金240.72万元。

  4. 资产账实不符。一是7个单位土地4.97万平方米,房产3449.75平方米、在建工程1.52亿元、设备30万元未入账反映,形成账外资产。二是8个单位已拆除或报废固定资产未及时核销,涉及金额148.10万元。三是1个单位有27处房产账面上登记的建筑面积6520.37平方米。抽查其中3处房产,其中1处登记面积70平方米,实测多302平方米;2处登记面积966平方米,实测少232.77平方米,该3处房产实测面积差异534.77平方米,是其登记面积的51.62%。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21个镇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徐闻县龙塘镇、湛江经开区硇洲镇、吴川市黄坡镇、廉江市高桥镇,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对5个县(市、区)矿产资源交易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县镇重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较好地履行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职责。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部分镇规划任务未完成。一是黄坡镇政府未依法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二是硇洲镇政府未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是河唇镇政府未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

  2. 部分农用地保护不严格。一是徐闻县、廉江市、雷州市垦造水田项目存在未安排后期管护相关经费、后期管理不到位、未拨付后期管护收益降低补偿与激励补贴费等重开发、轻管护问题。二是湖光镇、龙塘镇等5个镇违法占地1476.53亩。三是高桥镇等3个镇5796.42亩农田抛荒。四是黄坡镇少完成1804.50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任务。五是海头街道辖区内1340.76亩农田未签订保护责任书。六是草潭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未逐级分解落实。七是龙塘镇和高桥镇拆旧复垦项目未按时完成。

  3.资源管理不到位。一是龙塘镇等3个镇存在非法采矿和采砂行为。二是硇洲镇村民无取水许可证擅自打井1口用于灌溉;硇洲自来水有限公司拖欠水资源费8.74万元;硇洲镇对海域禁养区内违规进行网箱海产养殖的行为未能协助主管部门采取措施进行制止,涉及海域面积11.05亩。

  4. 资源交易收支管理不到位。一是遂溪县、徐闻县2个县拆旧复垦指标交易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涉及金额3.56亿元。二是廉江市、遂溪县2个县(市)采矿权出让收益未按规定分成,涉及金额3499.64万元。三是雷州市等3个县(市、区)部分交易收入应收未收,涉及金额4.18亿元。四是雷州市和徐闻县2个县(市)违规在拆旧复垦指标收益中列支办公等费用,涉及金额51.87万元。

  七、年度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0年7月以来,上述审计共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线索30起,移送纪委监委8起,有关部门22起,涉及金额4636.75万元。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公共资金资产损(流)失。共发现此类问题线索3起。主要是公共资源管理领域人员失职渎职,非法处置自然资源,国有资产长期闲置,应收未收国有资产收益等。

  (二)民生等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共发现此类线索6起,涉及金额661.59万元。主要是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审批发放不合规,挪用上级专项资金偿还工程款等。

  (三)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共发现此类线索10起,涉及金额1565.88万元。主要是私设小金库,未按标准发放补贴,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等。

  (四)违规政府采购。共发现此类线索6起,涉及金额2229.19万元。主要是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

  (五)工程管理不规范。共发现此类线索5起,涉及金额180.09万元。主要是招投标文件存在违法销毁、高度雷同,围标、串标,虚假结算,多计工程款,编造项目资料等。

  八、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意识不够强。个别县(市、区)和部门单位对预算法等财经法纪禁止性规定缺乏敬畏,“重预算、轻管理,重资金、轻资产”仍不同程度存在。二是个别部门单位 “先谋事、后排钱”理念尚未牢固树立,对政策研究不深不透,仍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思想,预算审核把关不严,对项目资金调研论证不充分,申报预算随意性大,预算安排和财政资金分配精准度不够,预算难以有效执行,导致资金结存闲置,项目建设滞后,有关政策措施难以落实。三是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力度不够,监督效能不够高,对部分领域监管缺失,针对机制缺失解决能力不强,堵塞管理漏洞应对方法对策不多。四是个别县(市、区)和部门单位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重大政策措施认识不足、理解不到位,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不够实,一些政策配套措施不到位、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不健全等,导致政策落实效果未完全达到预期,资金资源效益有待提高。五是部分县(市、区)、镇(街)、部门单位财经法纪意识淡薄,内部控制缺失,财务管理水平不高。为此,各有关单位主要做好以下6方面工作:

  (一)聚焦“六稳”“六保”,全面落实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认真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同时,认真分析研究新冠肺炎疫情对财政收入影响,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用足、用好、用活各项财政金融政策,强化征管措施,多措并举开拓财源,加强收入调度,依法依规,应收尽收,深挖增收潜力,切实提升可用财力保障水平,精准有效实施民生项目落地的配套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应。

  (二)完善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统筹协调,着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加强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加快预算资金的拨付进度,将预算执行结果作为编制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加强市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动态管理,规范预算执行,增强预算约束力。

  (三)加强财政绩效管理,持续提高财政支出效能。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低效开支,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切实保障基本民生支出、重点领域支出,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大力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清理盘活各类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挂钩机制,推动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四)加强民生资金和项目监管,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关注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及时化解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乡村振兴等重点民生资金监管,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民生资金安全有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推动各项惠民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五)树牢科学自然观,坚持绿色发展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管理责任,强化政策措施,高度重视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工作。树立严密法治观,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等责任约束,推动加快水体、大气、生活垃圾等污染治理,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提升资产管理质量。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清查国有资产家底,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机制,强化主体责任,增强部门间协调统筹和信息共享。推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优化资产配置,加大调剂使用力度,推进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违反财政财务收支法规的,已依法下达审计决定,责令有关单位予以纠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应当追究责任的,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对管理不规范的,已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涉及政策、制度和法规的重要问题,已建议结合相关改革统筹研究解决。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县(市、区)、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继续督促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整改。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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