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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

时间:2019-09-02 20:40:1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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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

  市审计局局长 梁亚雄

  (2019年8月27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来,我市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与省审计厅的工作部署,组织实施2018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着力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功能作用。审计结果表明,各县区(本报告对县区级行政区含功能区统称为县区)和各部门认真执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大力推进“四大抓手”、实施“五大产业发展计划”,有效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审计整改力度不断加大,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良好。

  ——推进“四大抓手”建设, 夯实基础初见成效。以落实“四大抓手”为突破口,累计拨付项目资本金24.81亿元,落实湛江国际机场迁建项目省级资金17亿元,支持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全市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增长32.9%。下达园区征地、基础设施建设和扩能增效等专项资金2.11亿元,促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总额232.60亿元,增长39.7%,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514.77%,在全省排第2位。安排市政建设项目支出7.86亿元,推动中心城区扩容提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23.82亿元,全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总产值788亿元,增长5.5%。

  ——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体经济质量效益凸显。大力实施重大工业产业项目达产增效、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提速、高新技术产业培育、蓝色海洋综合开发“五大产业发展计划”,全力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高效率绿色碳钢生产基地和世界一流的炼化一体化基地。重大工业项目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20亿元,其中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80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8.3%,完成投资额居粤东西北地区第一。产业园区持续扩能增效,完成园区规上工业总产值1989亿元、实现增加值568亿元,分别增长12%、13%;实现税收200亿元,增长12.8%;

  ——全力改善和保障民生,人民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2018年全市民生类支出394.23亿元,同比增长12.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62%。其中:教育支出98.15亿元;底线民生支出34.49亿元,12项民生保障提高标准;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8亿元,同比增加5.69亿元,增长92.9%,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171.87亿元,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人均支出160元的目标;安排7.39亿元保障农村优先发展。

  ——加大整改力度,整改成效明显。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的年度监督计划,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有关县区和部门认真组织整改。截至 2019 年 5 月底,上年度工作报告所反映的206 个问题,已整改186个,整改完成率为90%;通过收缴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账务管理、落实或拨付项目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45.99亿元(其中上缴财政金额9.73亿元),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积极推进市级财政“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审计全覆盖,运用大数据审计方法,组织实施2018年度市级决算草案及财政管理、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县镇财政管理等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级财政等相关部门积极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确保重点支出,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管理和财政核算,较好保障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

  重点审计了财政部门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市本级决算草案反映,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34.93亿元、总支出208.01亿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26.92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19.76亿元、支出117.2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2.5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296万元、支出6426万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87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83.03亿元,总支出183.17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0.14亿元,年底滚存结余102.28亿元。从审计情况看,财政部门通过深化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关键领域和民生项目投入,较好地发挥了财政保障职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决算收支不够完整,少计收入20238.97万元,其中:市财政局20175.96万元、湛江经开区63.01万元非税收入滞留在财政专户,均未及时清理上缴国库;少列支出78171.50万元,其中:湛江经开区69362.35万元,奋勇高新区185.56万元,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8623.59万元超支挂账未作支出。

  2.虚列支出293万元。奋勇高新区将专项资金拨付到预算单位账户,虚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48万元、救灾补助支出145万元。

  3.年初预算未考虑上年执行情况。在4个单位5个项目上年结余1049万元的情况下,市财政局2018年重新安排预算2080万元,导致年底结余增至1515万元。

  4.预算调整未考虑当年执行情况。市财政局在预算调整时未将执行率低的项目进行调减,导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于部分项目支出进度慢造成年末结余21227万元。

  5.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市直教育费附加安排支出38000万元,没有细化到具体预算单位和项目。

  6.部分上年结转项目支出由于编制不够细化或项目实施条件不具备,导致当年未能实际支出,涉及指标金额91848万元,其中:市直39个项目84409万元,湛江经开区22个项目7439万元。

  7.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将应付征地补偿款3545万元以借款形式约定在征用土地出让后归还,未将实际补偿费用支付到位。

  8.湛江经开区未按规定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716万元。

  9.湛江经开区未按预算法规定单独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首次运用数据分析技术对70个市直单位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抽查单位预算执行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有2个单位非税收入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上缴财政,涉及金额351.67万元;有1个单位应收未收国有资产收益,涉及金额55.70万元;有4个单位收支决算不真实,其中少列收入146.44万元,少列支出118.67万元;有13个部门28个预算项目执行率低于30%,涉及年初预算金额11329.10万元,年终结转结余11285.09万元,其中11个部门20个项目执行率为零,涉及金额10766.31万元。

  2.“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方面。有4个单位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涉及金额39.01万元;有34个部门在其他科目核算“三公经费 ”和会议费、培训费,涉及金额88.59万元;有7个单位部分接待无公函,涉及金额11.23万元;有1个单位决算报表少列公务用车费用43.4万元。

  (三)县区财政管理审计。

  对全市各县区截至2017年底财政暂存、暂付款挂账情况,以及雷州市、吴川市、霞山区2015-2017年度财政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徐闻县、遂溪县、麻章区、吴川市、雷州市、霞山区6个县区为了降低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比,将非税收入作为暂存款挂账或滞留专户未及时上缴国库,少列当年预算收入共7980.40万元;雷州市、吴川市2个县区通过将教育医疗等收费列作预算收入等方式虚增预算收入13.16亿元。

  2.吴川市省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1157.79万元滞留超过2年未使用。

  3.霞山区出台文件违规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划归区属国有企业。

  (四)乡镇财政管理审计。

  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雷州市英利镇、雷州市雷高镇、雷州市新城街道、廉江市吉水镇、廉江市新民镇、廉江市长山镇、吴川市兰石镇、徐闻县新寮镇、徐闻县城北乡、遂溪县江洪镇、麻章区麻章镇、坡头区乾塘镇共12个镇(本报告对乡镇级行政区统称为镇)财政收支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财政收支管理方面。有2个镇收支决算不真实,少列收入4450.96万元,少列支出4249.58万元,虚列支出369.91万元;有3个镇滞留闲置专项资金583.39万元超过1年;有6个镇部分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238.17万元。

  2.“三公经费”管理方面。有4个镇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公务经费223.47万元;有2个镇通过在其他科目列支方式隐藏“公务接待费”支出,涉及金额29.95万元;有10个镇无公函、无接待清单列支公务接待费362.64万元。

  3.资产管理方面。有3个镇应收未收国有资产收益14.6万元;有2个镇与承包单位签订30年的自来水厂承包合同,违反了合同法最高不得超过20年的规定。

  4.工程项目管理方面。有3个镇5个工程项目未办理竣工结算手续,涉及金额3494.17万元;有3个镇9个工程项目工程造价未按规定进行评审,涉及金额260.47万元。

  二、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对财政安排的新增政府债券、支持实体经济、医疗卫生和教育事业发展等4个方面重大政策及其资金绩效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政策要求,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方面。一是雷州市、霞山区2018年7月共收到当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85800万元,未及时分配下达,滞留时间超过4个月。二是截至2019年3月止,市本级和雷州市、遂溪县、赤坎区、霞山区等4个县区共有66263.31万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存放在财政部门或预算(项目)单位未实际使用,占2018年新增政府债券总额518998万元的12.77%。三是市本级和麻章区共639.55万元政府债券资金被挪用于日常工作经费等非公益性资本支出。

  (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方面。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率不高。2018年5月省财政下达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516万元,截至2019年3月止,仍有693.49万元结存闲置在市县财政未拨付使用。

  (三)支持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方面。截至2019年3月止,9个县区192间2018年底前已建成的村卫生站未投入使用,占相关县区建成总量901间的21.31%,其中,2017年底前已建成未投入使用的有40间。麻章区、雷州市、吴川市3个县区的财政部门没有及时足额拨付各级财政安排的村卫生站建设补助资金,涉及金额4131.50万元。

  (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方面。2018年麻章区、雷州市、吴川市、廉江市4个县区在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资金时,多报补贴人数2773人,多获得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663.8万元,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63万元。

  三、“三大攻坚战”审计情况

  (一)取消车辆通行费公路项目债务审计调查。

  对全市取消车辆通行费公路项目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抽查6个单位和2个项目。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能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停止车辆通行费收费。截至2018年6月底,审计发现的问题有:

  1.市公路局债务处置进展慢,自取消收费以来债务余额没有减少;逾期债务增多,已发生逾期债务23700万元,占其债务余额的33.24%。

  2.取消通行费公路项目潜在债务部分未入账反映,测算金额59022.95万元。

  3.需要由地方政府直接承担偿还责任的或有债务72340万元未置换为政府债务。

  4.湛江海湾大桥二期工程及连接线、平乐至洋青段2个经营性项目未能按要求在2017年底完成政府回购谈判工作。

  5.截至2018年6月底,政府统贷统还公路13个项目310人未得到及时安置。

  6.收费管理单位滞留187.97万元车辆通行费等相关收入未上缴财政。

  7.市公路车辆通行费管理中心还贷专户留存的1013.50万元资金未及时用于还贷。

  (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审计。

  对全市2018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进行跟踪审计,重点抽查廉江市和吴川市,抽查资金2.89亿元、项目287个。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各部门能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扶贫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落实政策保障,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方面。一是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进度慢,截至2018年9月末全市资金使用率仅为16.36%,其中:雷州市、麻章区、坡头区、湛江经开区资金使用率分别仅为1.75%、3.32%、3.89%、2.21%;二是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市级配套资金2459万元未及时到位;三是廉江市、吴川市2个县区向去世五保户、低保户的个人账户继续转入补助56.11万元;四是廉江市违规向14个非贫困村划拨扶贫开发资金704.78万元;五是廉江市贫困学生生活费和免学费补助46.22万元由学校垫付,财政未及时清算;六是市本级和廉江市、吴川市2个县区“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款结存7104.92万元未及时安排使用;七是霞山区、麻章区、坡头区2018年“6.30扶贫济困日”活动认捐资金1705.95万元,截止9月30日实际到账446.59万元,未到账1259.36万元,到账率26.18%。

  2.扶贫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一是扶贫措施单一,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手工业等产业较少;二是廉江市8个光伏项目因无法开增值税票导致发电收益24.38万元未能结算;三是廉江市9个已竣工光伏项目未及时并网发电,导致光伏设备资产482.04万元闲置。

  3.“三保障”等惠民政策落实方面。一是教育保障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教育生活费补助有1047人金额163.13万元未及时足额发放,超标准超范围或重复发放167人金额49.5万元。二是最低生活保障及医疗、养老保障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1314名符合条件贫困户未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政策;1247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未参加养老保险,176名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人员未纳入低保五保。三是住房安全保障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遂溪县、雷州市、湛江经开区3个县区违规向4户被终止帮扶贫困户发放危房补助款16万元。

  4.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落实方面。一是吴川市、湛江经开区、徐闻县、赤坎区、雷州市5个县区扶贫小额信贷发放率低于20%;二是麻章区、霞山区、坡头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遂溪县5个县区信贷协议未明确风险补偿金放大倍数;三是雷州市、遂溪县、赤坎区3个县区向已终止帮扶贫困户发放扶贫贷款3笔,涉及资金4.2万元。

  5.省定贫困村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进展缓慢。截至2018年9月底,全市实施雨污分流完工率为46.83%,仍有621条自然村尚未落实动工,湛江经开区、雷州市、吴川市完工率均在20%以下;全市终端污水处理设施完工率为34%,仍有759条自然村尚未落实动工,湛江经开区、麻章区、徐闻县、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雷州市、吴川市完工率均在20%以下。

  (三)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审计。

  结合12个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行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审计,重点对遂溪县江洪镇开展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表明,各镇各部门能够贯彻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一是麻章镇、长山镇、吉水镇、江洪镇、兰石镇等5个乡镇违法用地524亩;二是长山镇辖区内发生多起非法采石采砂行为。

  2.环境污染整治方面。一是江洪镇自来水厂的供水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是兰石镇有3个在小东江流域专项整治中依法拆除的排污养殖场又擅自组织恢复生产。

  3.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江洪镇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保护等专项补助资金结存143.97万元,其中47.18万元闲置超过2年,96.79万元闲置超过1年。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2018年-2019年6月全市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了降费减负政策、“放管服”改革推进、清理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降低用地成本政策等重大政策推进落实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降费减负政策措施落实方面。一是吴川市违规征收已取消的收费项目61.51万元;二是雷州市违规收取城市公用事业附加93.54万元。

  (二)“放管服”改革方面。一是市水务投资集团公司违规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作为用水报装前置程序。二是抽查廉江市环保局2个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项目办理时间分别为46个和91个工作日,均超过了20个工作日的承诺时限;2个排污许可证审批发放的时间分别为35个和14个工作日,均超过了5个工作日的承诺时限。三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廉江市环保局资金分配方案制定不及时,有3项资金从收到省文件到下达项目建设单位超过6个月。

  (三)清理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方面。一是霞山区拖欠奖补资金623.57万元;二是霞山区、徐闻县2个县区政府所属部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224.60万元;三是遂溪县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60.32万元;四是霞山区拖欠2个项目工程款1987.70万元。

  (四)降低用地成本政策落实方面。吴川市、遂溪县、徐闻县共6宗土地出让合同未约定相关用地指标和要求。

  五、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对2018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全市2018年共筹集和安排各类资金8.07亿元,棚改开工1899套、基本建成2288套,发放租赁补贴205户,公租房分配4713套。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能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加快棚改安置住房和公租房建设和分配、完善公租房运营管理,逐步降低保障对象准入门槛,保障覆盖人群规模逐步扩大。审计发现的问题有:

  1.吴川市将不符合棚改政策标准的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涉及住房123套。

  2.全市未分配的安居工程资金37438.05万元闲置超过1年,已拨付到项目的资金2107万元闲置超过2年。

  (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

  对雷州市乡村振兴部分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有:

  1.客路镇将拨入村委会实际未使用的2169万元作为支出上报资金使用进度。

  2.雷州市菠萝产业园和2个芒果生产基地建设进度滞后,财政补助资金2600万元未能按进度使用。

  3.客路镇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多报工程进度,造成多付进度款578.90万元;南兴镇的雨污分流工程多计工程造价,造成多付工程款9.19万元。

  4.客路镇违规将南山乙森林公园129.30万元列入省定贫困村建设项目,广东伊齐爽食品实业有限公司超过土地流转补贴限额使用产业园补助资金61.06万元。

  5.客路镇3个村委会20条自然村道路垫层、南兴镇善排村道路砼路面、南兴镇梅田村排水涵工程盖板和底板3个项目擅自降低建设标准。

  (三)惠农补贴资金审计。

  对雷州市2017至2018年到户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了农村五保救助救济类、耕地地力保护类、农机具购置类等3类惠农补贴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有:

  1.低保、五保、中(大)型水库移民补贴、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等补贴发放存在一户多卡,涉及5183名农户。

  2.2018年7月收到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到年末仍有11159.37万元由于补贴耕地面积信息核对不及时而未发放,滞留时间长达6个月。

  3.不按规定发放补贴。一是向30人重复发放水库移民、农村五保供养、耕地地力保护等惠农补贴,金额合计2.34万元;二是不按土地确权面积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25亿元,其中采取简单平均方式发放补贴资金20.58万元;三是超额发放农机购置补贴808.55万元。

  (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方面。

  1.项目建设方面。一是吴川市振文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进度滞后;二是遂溪县急救指挥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已开工;三是廉江市中医院迁建项目需自筹资金1.65亿元可能面临较大的缺口;四是雷州市、吴川市、廉江市4所县级公立医院升级建设项目推进难以达到预期目标。

  2.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吴川市、廉江市、徐闻县、遂溪县4个县中心卫生院和县级公立医院升级建设项目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未及时落实到位,涉及金额2.28亿元;二是各县区级财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闲置3144万元。

  3.任务落实方面。各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或村卫生站医生)缺口151名;2017年和2018年均未完成全科医生培训目标任务,其中全科医生规范化只完成40%和22.2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只完成52.83%和50.94%,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只完成28.84%和29.30%。

  六、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审计

  对湛江机场迁建项目配套工程、吴川市吴阳拦河坝重建工程、吴川市环保热力发电厂及配套设施项目、硇洲示范性渔港建设项目、湛江大道改扩建工程、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等6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跟踪审计调查,涉及计划总投资127.03亿元,同时在部门预算执行中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项目推进缓慢。6个项目都未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吴川市环保热力发电厂、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2个项目还未能开工建设。

  (二)建设程序不合规。一是湛江机场迁建和湛江大道2个项目未完成征地手续和建设用地报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二是硇洲示范性渔港建设项目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三是湛江机场迁建项目73.83亩集体土地未签订征地协议,1027亩国有土地未完成回收手续,39.22亩土地未签订青苗补偿协议。

  (三)湛江机场安置区实际建设数量未能满足安置补偿宅基地分配。安置区建设拟分配拆迁户宅基地块1415块,实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1426户。

  七、企业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市水务投资集团公司、市旅游投资集团公司、湛江金海粮油公司等3家市管企业,并延伸审计9家下属公司。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财务收支管理方面。一是湛江金海粮油公司、市自来水公司2家公司停车费和处理废旧物资等收入合计24.87万元未按规定缴纳税费,市旅游投资集团公司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9.52万元。二是市水务投资集团公司2家所属公司未按工程进度及时确认供水施工收入18836.77万元,湛江金海粮油公司多计提坏账准备311.76万元,造成损益不实。

  (二)建设项目管理方面。一是市旅游投资集团公司的霞山法式风情街建设项目已竣工结算投入使用(结算价4509.64万元),仍在“在建工程”和“递延收益”科目挂账,未在使用寿命内分期计入损益。二是市旅游投资集团公司的2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办理验收手续,涉及金额687.73万元。三是市水务投资集团公司的赤坎水质净化厂三期项目超规模投资,涉及金额3168.98万元。

  八、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一)主要原因:

  1.预算编制不精细,预算改革力度不足。预算编制大多根据以往经验或是简单分析后依据主观评估而定,缺乏前期的详细调研和科学测算。一方面业务主管部门对政策研究不深不透,对项目资金缺乏前期的详细调研和科学测算,申报预算随意性大;财政部门预算审核把关不严,预算安排和财政资金分配精准度不够,导致预算难以有效执行;另一方面缺乏发展前瞻性和系统性,未能提前做好项目储备,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和规划布局等准备工作不扎实,导致资金结存闲置,项目建设滞后,有关政策措施难以落实。

  2.强调部门本位,责任担当不到位。一是存在部门本位主义思想,未树立大财政大预算的理念,为了部门利益有意做大预算争取财政资金,“重预算、轻管理,重资金、轻资产”仍不同程度存在。二是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不够实,主体意识不强,责任担当不到位,部分项目因为推进不力造成资金无法使用,部分已完成项目资金结余沉淀在部门单位。

  3.管理制度不健全,问责力度不足。财政资金管理缺乏全过程、多领域的具体管理细则,有的制度过于笼统抽象,缺乏针对性、操作性,导致工作目标不明确,责任落实不到位,查处问责力度不足。未完全按照“谁审批、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未完全落实,处罚问责力度不足,影响政策实施效果。

  (二)审计建议:

  1.规范预算编制,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强预算编制完整性和科学性,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继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强对项目预算的论证分析,科学安排预算项目资金,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特别是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监督,避免出现财政资金“趴窝睡觉”“钱等事”等现象。加强专项资金精细化监管,明确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职责,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推进专项资金优化整合,健全专项资金退出机制,明确转移支付分类标准,完善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完善财政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推进全面绩效管理改革,健全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反馈纠偏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2.推进动态监管,不断规范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加快建立健全多部门、多领域信息互联动态监管机制,利用大数据技术提高综合监管效能,促进各部门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和项目支出的监督管理。完善政府采购、项目扶持等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确保使用程序规范、支出标准规范、结果评价规范。加大对国有资产和下属单位的监管力度,夯实单位财务和资产基础管理工作,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强化单位公务经费支出监管。

  3.明确管理责任,及时清理往来款项挂账。由于财务管理和往来款项的清理工作不到位,加上“新官不理旧账”意识的普遍存在,市直和县镇部分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不清理的情况比较严重。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应建立往来款项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管理责任,防止“离任不理旧账、新官也不理旧账”的问题发生;各部门单位应厘清责任,分类处理,对情况明晰的及时处理,对时间长、数额大、情况不明的资金认真采取措施进行清理,对确实无法收回的资金,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核销。

  4.关注重点领域,切实保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充分用好政策性扶持资金,加强同省直等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和重大项目落地。加强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和重点民生实事、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等领域的监管,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提高监管效能,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保障财政资金规范使用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加强对重点政策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绩效评价,对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绩效低下的地方和部门单位,要及时进行约谈、通报、问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5.落实责任追究,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整改责任意识,严格落实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将防控问题发生、整改堵塞漏洞与推动改革发展、强化内部管理有机结合,制定出从源头上解决审计查出问题的根本措施,完善长效的管理机制,防范问题再次发生。二是积极推进审计和整改结果公开,发挥审计发现典型问题以点带面的警示作用,严肃整改问责。三是增强部门监督合力,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的移送处理和信息共享力度,对屡审屡犯、不按要求落实整改的依规提请有关部门进行约谈、问责。

  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部门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违反财政财务收支法规的,已依法下达审计决定,责令有关单位予以纠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应当追究责任的,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对管理不规范的,已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市审计部门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县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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