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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4年湛江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2-03-03 15:14:4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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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23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金融工作局印发了《2022-2024年湛江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问题1:政策背景是什么?

为帮助农户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市金融工作局2019年印发了《2019-2021湛江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上述文件于20211231日废止。为接续推进农房保险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户的保险保障程度和覆盖面,发挥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支农惠农作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22223日,市金融工作局正式印发了2022-2024年的《实施方案》。

问题2:全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以来取得那些实效?

湛江地处我国东南沿海,长期以来频繁遭遇台风、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倒塌、损坏农房数量多、损失重,给受灾农户生产生活带来巨大影响。市金融工作局从2009开始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以下简称“农房险”),农房险“为政府分忧、为农民减难、为减贫增力”的社会意义和社会价值不断显现,彰显了保险机制在增强农民抗风险能力、服务新农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得到了老百姓的一致好评。通过实施农房险,有效发挥保险经济补偿作用,减少了各级政府的救灾应急投入,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问题3政策依据是什么?

文件起草的主要依据包括:一是《农业农村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广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20年度工作要点》(粤办函2020143)第八条“推动各级财政投入与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短板、完成乡村振兴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目标任务相适应”;二是《关于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粤财金202026)第二条第(七)点“推动农村住房保险应保尽保,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拓宽保障范围”;三是《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第(十二)点“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农房险、农机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森林保险,以及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四是《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探索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民发2012235);五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475)第五条第(一)点“逐步提高农房险的保障水平”;六是《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1)第十条“积极推行农业保险和农村住房保险等惠民保险政策,根据地方实际增加保费补贴品种,健全各级财政补贴、农户自愿参加、保费合理分担的运作机制,提高灾害救助保障水平”。七是《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2024年广东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金监〔202179号)八是《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赔偿标准(2022-2024年)的通知》(粤金监〔202180号)

问题4制定过程是怎么样的?

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市金融工作局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前期调研工作。202110月,到雷州、徐闻实地调研农房保险相关工作。2021112日、3日分别召开保险机构和县(市、区)金融局、农业局等单位两场专题座谈会。2021128日分别召开保险机构和县(市、区)金融局、农业局等单位关于全市政策性农房保险招标方案征求意见会。二是研究起草文件初稿。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湛江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2022-2024年湛江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听取广东金融学院专家意见。三是征求意见建议。20211223日,我局向各县(市、区)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湛江银保监分局征求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四是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征询时间为20211217日至2022116日。五是公平竞争审查。我局内设法制部门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六是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出具《实施方案》的合法性法律意见书。

问题5实施目标和任务是什么?

农房险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惠民工程,实施目标和任务主要是充分发挥财政保费补贴的引导作用,提升保险机制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协助社会管理等功效,帮助广大参保农户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创新政府防灾减灾救灾模式,进一步增强农村地区综合抗灾能力,切实帮助受灾农户提高灾后重建住房资金保障能力,促进我市农村地区社会稳定。

问题6《实施方案》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和协同推进四点基本原则,即注重发挥政府引导和组织推动作用,引入保险公司进行市场化经营管理,尊重参保农户个人意愿,协调财政、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和银保监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提出了三大保障措施,要求各县(市、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宣贯力度,确保将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支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列明了两个工作阶段,中标承保机构要提供为期3年的承保理赔服务,确保202211日起,全市农村住房遭遇灾害时,按新的赔偿范围、标准和保额执行;明确了七项实施内容,包括被保险人及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费及财政补助办法、承保机构选择、健全完善基层协保体系、农房险信息化建设和农村居住环境多元保障等。

问题7:《实施方案》有哪些亮点?

较现行农村住房保险方案,《实施方案》主要有三大亮点:一是拓宽了农户自有住房保险保障范围,让90多万户有多处农村房屋的农户可共享同一保额保障;二是对农房按照建筑结构类型采取差异化赔付,并决定从202211日起,在不增加保费的基础上,将全市农户每户每年保险金额从8万元提高到11万元;三是新增了保险责任,增设屋顶混凝土结构、各类门窗的赔偿标准,并提出了加强农房险信息化建设、探索农村居住环境多元化保障等相关内容。新方案实施后,农户每年保费维持不变,保障程度将获得较大提升。

问题8:新方案印发后如何衔接的问题?

《实施方案》印发后,各县(市、区)在完成招标工作之前,如有保险合同到期的,继续由原承保机构负责承保,直至与新的承保机构签订保险协议。为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工作中遇到问题和新情况,请径向金融工作局反馈。

问题9承保机构的选择有哪些指导意见?

参与招标的保险公司应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偿付能力充足,并有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承保机构考量因素以服务能力(服务网络、偿付能力、专职人员配备、车辆配备)、服务方案(承保方案、防灾减灾方案、定损方案、理赔方案、救灾方案、创新方案、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方案)、管理水平(管理架构、信息化水平)等因素为主。



湛江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2022-2024年湛江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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