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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部署做好2018至2019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时间:2018-11-08 15:24:12 来源:广东省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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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组织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结合广东今年自然灾害发生和受灾群众生活困难实际情况,日前,广东省民政厅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做好防寒保暖准备工作,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

省民政厅要求,各地要精密组织实施,确保冬春救助工作做到“三个到位”。一是要尽快组织力量深入乡镇村组开展调查摸底,科学评估救助需求,将冬春救助工作任务部署到位,县级民政部门要安排专人逐村逐户统计调查,以户为单位规范填报《受灾群众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二是要制定冬春救助工作方案,严格实施责任分工,将冬春救助工作职责明确到位,重点保障好“全倒户”、受灾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和残疾人家庭等困难家庭基本生活。三是要加强跟踪管理,开展绩效评估,将冬春救助工作监督检查到位

省民政厅要求,各地要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救助标准,切实有效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要积极争取资金来源,及时做好资金申报受灾地区县级民政部门要结合上级下拨和本级筹集的救灾款物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和需救助家庭人口数等因素,制定本地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实施标准,重灾区、重灾户要研究提高冬春救助标准,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家庭、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要及时发放救灾物资和资金,尽快将各级冬春生活救助资金足额拨付到户,发放到人。

省民政厅强调,各地务必统筹兼顾,既要做好当前恢复重建工作,又要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生活安排,同时要加强应急值守和节假日人员值班安排,有效应对冬春期间仍可能发生的新生灾害,保障受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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