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要求深化中小学德育课和共青团、少先队活动:纳入党建工作考核
日前,市教育局发布《关于深化我市中小学德育课和共青团、少先队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中小学校要将德育和共青团、少先队活动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办学质量评估标准体系,加强督查指导,建立长效机制。市教育局每学期将抽查各学校德育课和共青团、少先队活动开设和书记校长落实开学思政第一课的情况。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小学、初中开设《道德与法治》课程,高中开设《思想政治》课程,开齐课时,严格执行1—4年级每周安排2课时,5—6年级每周安排3课时,7—9年级每周安排2课时,高中各年级每周安排2课时。其中,要有一定比例的课时用于学生实践体验,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通知》还要求,中学团校课程应包括团的基础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实践等。入团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应参加不少于20学时的团校团课学习,其中理论学习不少于12学时,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不少于8学时。
此外,少先队活动1年级至8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其中, 1-2年级少先队活动课时可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中安排,3-8年级活动课时可在综合实践活动中安排。各学校要把少先队活动课程列入中小学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