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 基本医疗卫生

关于印发《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湛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7-31 16:58:11 来源:湛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打印】 【字体: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湛江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奋勇高新区社会管理与侨务局、南三岛示范区社会事务局,市卫生监督所,局各科室:

  《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湛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迎检工作方案》已经局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湛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

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湛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迎检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迎检工作督查的通知》、《关于印发<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湛江市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府办函〔2018〕86号),以及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卫明电〔2018〕4号,见附件1),为做好本部门国务院大督查迎检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迎检工作小组

  成立市卫生计生局迎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料综合文秘组和专项工作组。

  组  长:张建文

  副组长:陈接、曾海、陈炜飞、陈耀伟、温观寿、林智芳、宋修林、兰放生、邱鹏、田国友、劳天宇

  组  员:黄齐数、李超、王革湘、黎明星、曹锐、叶亚平、陈旺挺、沈启刚、邹忠强、李立贤、梁鼎朝、张庆贵、甘少平、莫灵华

  工作职责:负责国务院大督查期间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对各专项工作小组工作指挥调度、分析研判和督促检查。

  (一)综合文秘组

  组  长:陈炜飞

  副组长:邱  鹏

  组  员:黄齐数、郑家勇、罗家龙、梁杨健、康健文

  联络员:梁杨健、康健文(联系电话:3130001、3288589,电子邮箱:zjwjj01@163.com)

  工作职责:负责汇总、起草、呈报迎检有关自查报告;与省、市有关大督查迎检工作业务对接;与各县(市、区)联系。

  (二)专项工作组

  1.第一小组(医政工作)

  组  长:陈耀伟

  副组长:田国友

  组  员:黎明星、伍施阳、张扬、陈晨

  联络员:伍施阳(联系电话:3288582,电子邮箱:zjswsjyzk@163.com)

  工作职责:负责“强化医疗废物管理”、“推进分级诊疗”和“支持社会力量增加医疗服务供给”等自查整改任务,形成自查报告;提供国务院督查组所需有关文字材料、佐证材料等。

  2.第二小组(基层指导)

  组  长:温观寿

  副组长:劳天宇

  组  员:叶亚平、符光明、吴静红

  联络员:吴静红(联系电话:3288520,电子邮箱:jfk3214216@126.com)

  工作职责:负责“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自查整改任务,形成自查报告;提供国务院督查组所需有关文字材料、佐证材料等。

  3.第三小组(“放管服”改革)

  组  长:宋修林、温观寿

  副组长:兰放生

  组  员:甘少平、沈启刚、李立贤、冼景发、陈厚新、梁元武

  联络员:甘少平(联系电话:3288593,电子邮箱:xzspk501@163.com)

  工作职责:负责“全面推动医疗领域开放”、“深化‘放管服’改革”等自查整改任务,形成自查报告;提供国务院督查组所需有关文字材料、佐证材料等。

  4.第四小组(对接省卫生计生委其他督查任务)

  组  长:陈炜飞

  副组长: 邱  鹏

  组  员:黄齐数、李超、王革湘、黎明星、曹锐、陈旺挺、邹忠强、李立贤、梁鼎朝、张庆贵、甘少平、莫灵华

  联络员:康健文(联系电话:3288589,电子邮箱:zjwjj01@163.com)

  工作职责:参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卫明电〔2018〕4号)附件3、4、5的分工,由各责任科室牵头,统筹落实《2018年国家(部委)下达广东省约束性指标硬任务》、《国家卫生计生委对我省实地督查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整改任务》共18项任务,提供省卫生计生委督查组所需有关文字材料、佐证材料等。

  二、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8月2日前完成)。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对照迎检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项小组责任分工。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迅速制定本地本部门迎检工作方案,成立专门迎检工作小组,对接我局各专项工作组,8月2日前将专项督查工作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3)报局综合文秘组邮箱。

  (二)全面自查阶段(8月10日前完成)。各地、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结合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和省卫生计生委督查任务,立即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自查,查漏补缺、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国家、省关于卫生计生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1.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任务。根据《湛江市落实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督查重点责任分工表》(见附件2),由我局牵头负责任务4项,会办任务14项(见附件4)。各地、局各专项工作小组要按照分工,认真起草自查报告(见附件5),建立问题台账(格式可参考附件6),整理相关佐证材料,做好迎检准备。自查报告于8月7日前报综合文秘组。

  2.省卫生计生委督查任务。各地、各科室要按照省卫生计生委要求,落实《2018年国家(部委)下达广东省约束性指标硬任务》、《国家卫生计生委对我省实地督查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整改任务》共18项工作(见附件1)。局有关业务科室要对照省卫生计生委处室的职责分工,梳理工作落实情况,形成总结材料,于8月2日前报综合文秘组。省卫生计生委将适时组织实地核查。

  (二)落实整改阶段(8月20日前完成)。各地、各科室要重点落实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任务,并对省卫生计生委督查任务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需要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已整改完毕的,要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不留死角;对未整改完毕的,要尽快掌握、核实最新进展情况,及时推进整改,迎头赶上,确保8月2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我局将组织督查小组赴各地开展督导检查,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实地迎检阶段(8月下旬起)。待国务院大督查实地督查方案确定,省、市政府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后,局综合文秘组迅速对接省、市迎检组,了解掌握国务院督查组行程、督查重点内容、工作要求等,作出详细迎检工作方案。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国务院大督查工作。各地、各科室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逐条逐项明确责任人,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对不按要求、不实事求是认真全面自查整改,在国务院大督查中受到国务院、省、市政府通报批评或相关工作被要求整改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追责。

  (二)坚决服从安排调度。国务院实地督查期间,各地、各科室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和保密要求,坚决服从局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指挥;主要责任人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确保各项工作及时高质量完成。

  (三)实行组长负责制。各专项工作组组长对本组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工作组组员自觉接受组长的调配,认真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和不落实分配的工作任务。

  

相关文章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