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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湛江市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4-11 10:55:44 来源:湛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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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湛江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

  根据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及培训大纲的通知》(粤中医办函〔2018〕2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湛江市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请各地务必按我局分配的培训人员名额选派学员,于2018年5月10日将《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班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报我局科教科。

  联系人:谢文萍,电话:3288509,邮箱:zjkjk3363438@126.com。

  附件:1.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班分配表

  2.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班报名表

  3.广东省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纲

湛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

湛江市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市基层中医药诊治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省中医药局的有关要求,决定于今年6月组织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服务站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具体方案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开展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规范和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运用中医药诊疗知识、技术方法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二、培训对象

  基层临床卫生技术人员,重点是尚不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卫生技术人员,约120人。

  三、组织实施

  (一)职责分工。市卫生计生局根据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及培训大纲的通知》要求,负责组织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理论培训,对临床实践培训和考核过程实行监督;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负责培训人员的动员、遴选和报名工作,具体落实临床实践培训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市第一中医医院和市第二中医医院负责根据省中医药局《广东省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项目培训大纲》编写教材、理论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县(市、区)中医院负责辖区人员临床实践培训和考核发证。

  (二)培训方式。培训采取集中理论授课与临床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理论授课安排在市第一中医医院和市第二中医医院,临床实践安排在各县(市、区)中医院(没有设中医院的安排在市中医医院)。

  (三)培训时间。初定于2018年6月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理论授课培训5天,临床实践培训为15天。

  (四)培训考核。考核重点是临床实践技能,安排在各县(市、区)中医院(临床实践单位),由市第一中医医院和市第二中医医院负责派遣主考人员。

  四、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由省中医药局专款解决。学员生活食宿费、旅差费等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有关报销规定执行。

  附件1

湛江市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班分配表

  单位

  人数

  备注

  徐闻县

  15

  雷州市

  21

  遂溪县

  14

  廉江市

  24

  吴川市

  16

  赤坎区

  7

  霞山区

  8

  麻章区

  3

  坡头区

  6

  开发区

  6

  合计

  120

  附件2

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班报名表

  序号

  单位

  姓名

  性别

  学历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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