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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湛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高标准做好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时间:2023-03-17 11:53:49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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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6日,湛江市召开2023 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部署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推动湛江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市委书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主任刘红兵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长、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曾进泽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广东省、外省区部分城市追责问责情况和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进展情况,研究部署我市下一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制度创新。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整改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环节,是检验督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每一个问题都是必须回答的必答题、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是各级党委政府的政治任务、政治责任。省委省政府公布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体现了我省坚决整治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扛起环境保护的历史重任,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以坐不住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等不起的责任感,深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不断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高标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严格执行清单化制度,对照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加强督导,推动滞后事项整改到位。要开展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做到整改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快推进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办理,确保案件彻底办结,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要对照各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全面查摆辖区和主管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推动整改到位。要以更严格标准、更务实作风,强化工作保障,严格督查督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市县抓落实、部门管行业,形成整改合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措施落地落细见效。

  市四套班子领导、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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