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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重点 促兜底脱贫质量水平再提升

时间:2020-06-03 15:27:17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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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巩固“两不愁三保障”“三保五助”成果,近日,宝应县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以提升兜底脱贫质量和水平。此次行动重点聚焦“易返贫户”、“易致贫户”、“两骤户”(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潜在救助对象”(不符合救助条件但存在一定困难的人员或家庭)四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状况。

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全面开展精准摸排。强化信息共享,发挥社会救助“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工作机制功能。通过建立完善困难家庭定期排查、走访等机制,将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纳入全县网格化管理服务范畴,充分发挥村(居)网格员作用,及时掌握困难家庭生活状况,落实好扶贫开发、社会救助政策。将对2609名易返贫人口、28户收入骤减户开展核查,将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按程序纳入相关救助范围。

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着力促进稳定脱贫。进一步强化农村低保兜底保障作用,及时将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中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全面落实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探视和照料服务;完善“临时救助”+ “急诊救助”模式,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落实缓退渐退机制,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给予6个月的渐退期。对渐退对象实行单独管理,渐退期间,低保对象的低保金和其他优惠政策不变。

稳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持续推进精准脱贫。今年7月起,将继续提高低保标准,同步提高补差水平,并继续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按照苏中地区特困供养人员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的要求,继续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临时救助水平,对于重大生活困难,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临时救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兜底脱贫精准度,确保救助对象精准、因户施策精准、资金补助精准。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防范“人情保”“错保”;畅通社会救助求助举报热线,防范“脱保”“漏保”;持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巩固前期治理成果,坚决纠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加强特困群体关爱帮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病重残等困境儿童生活保障政策,多措并举关爱帮扶特殊困难群体;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快研究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的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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