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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社会服务开展湛江市农村五保户情况核查工作的公告

时间:2016-12-13 16:03:3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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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1677号)精神,我局拟面向全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团体组织)购买服务,开展农村五保户情况核查工作。

二、服务机构资质要求

(一)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即年检合格并在湛江市开展社会服务工作满一年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拥有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愿意积极投身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团队,专职工作人员不得少于5人,且其中具备社工学历或社工资格证书的人数不低于50%

(三)有规范的治理结构、清晰的财务制度、健全的规章制度和良好的社会公信力;

(四)有从事过民生类服务经验、个案调查类项目经验的,获得省级优秀项目的机构优先考虑。

三、业务要求

(一)核查对象:核查徐闻南山镇、雷州北和镇、遂溪河头镇、廉江新民镇、吴川长歧镇共1961户农村五保户的基本情况,服务单位通过现场走访和查看资料等方式,据实填写核查表格,并提供直接反映真实情况的图片资料。

(二)核查内容:农村五保户失能半失能、“无房户”等情况,综合分析我市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对做好农村五保供养规范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核查时间:服务单位在2017115日前完成核查工作,并撰写核查报告,对我市做好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四、报价要求

(一)购买服务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16万元,否则作废。

(二)项目资金采取一次核定的办法,分二次拨付服务单位,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三)服务单位列出报价清单(包括专业服务费、交通费、餐费、通讯费、保险费、活动费等),报价必须合理合规。

五、其他要求

服务单位必须提供的资料包括:介绍机构的资质、整体情况、获得荣誉、从事服务项目以及近两年重要服务案例、本次农村五保户情况核查服务计划及报价表。

有意申请的服务单位,请于20161212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到市民政局采购小组及五保户住房和乡镇敬老院情况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湛江市民政局

   2016125

(联系人及电话:李观钦,0759-322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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