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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霞山区民政局 湛江市霞山区财政局关于增加户籍人口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6-05-24 17:53:43 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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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制度,保障我区居民的殡葬基本权益,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全省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1537号)和《湛江市民政局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增加户籍人口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项目的通知》(湛民〔2015106号)要求,决定增加我区户籍人口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加户籍人口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项目

我区户籍人口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项目增加遗体消毒和普通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两项,具体标准以招投标采购价格为准,上述两项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最高免除限额为240元。

增加免除费用项目后,我区实施户籍人口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项目为遗体接运、遗体消毒、遗体存放、遗体告别厅租用、遗体火化、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骨灰寄存或生态葬等七项,每宗最高免费限额为1240元。最高免费限额经物价主管部门调整后,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免除对象和办理程序及经费结算

增加免除费用项目的免费对象、办理程序、经费结算及经费来源仍按湛霞府办〔201421号文规定执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加快贯彻落实进度

各街道办、区府直属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协调,确保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位,保质保量完成民生实事工作任务。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湛江市霞山区民政局        湛江市霞山区财政局

2015923

抄报:正、副区长。

抄送: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区府办、区法制局。

湛江市霞山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59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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