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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已发放2700多万!@湛江人,这笔钱还能申领️

时间:2021-07-15 18:55:09 来源: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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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7月以来


我市已累计发放

失业补助金2700.76万元!

惠及全市参保失业人员5.45万人次!

现在

政策还在延续!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失业补助金申请受理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一、申领人员范围

  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一)在我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即在我市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失业补助金待遇标准

  (一)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及以上的失业人员,每人每月发放失业补助金634元;

  (二)累计缴费1年以下的,每人每月发放190元。

  三、失业补助金申领次数

  在失业补助金政策执行期内,参保失业人员只可申领一次失业补助金,且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含补发期限)最长为6个月,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按月发放。

  四、申领时限及申领办法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线上可登陆“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搜索“失业补助金”服务进行办理,线下可持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前往所属参保地或就近的社保局前台窗口办理。

 详细操作流程点这里

 ↓↓↓





  五、发放方式

  按月发放至参保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六、失业补助金停止发放的情形

  申请人领取失业补助金后,若出现以下停领情形之一,申请人或其遗属应及时告知社保经办机构并办理失业补助金停领手续: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七、温馨提示

  (一)疫情期间,请参保失业人员优先选择线上方式申领失业补助金。

  (二)计发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三)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求职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它失业保险待遇;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失业补助金发放期满或停发后要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记录相关信息并按规定要求办理。

  (四)对于参保人员虚假参保、冒领多领、骗取套取等情形,将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并依法予以失信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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