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湛江学校申请延期调整学生学费标准问题的批复
时间:2021-03-31 13:08:04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大 中 小】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湛江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延期调整学生学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我局《关于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湛江学校学杂费标准问题的批复》(湛发改价格函[2018]125号)试行期满,以及你校目前尚未核算完全部办学成本的实际,经研究,同意你校延期调整学生学费标准,学生学费标准仍按湛发改价格函[2018]125号规定的标准(即小学、初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7000元)执行,延期时间为一年。同时你校要抓紧核算办学成本,在延期期满前申请调定整学生学费标准。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11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