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3-09-30 15:50:19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大 中 小】
湛价〔2013〕144号
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
附加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价局、经信局、供电局,徐闻县发展改革和物价局、经促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价局、经科局,广东电网公司湛江供电局: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3〕21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将我市化肥生产用电调整后的价格予以公布(详见附表),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粤价〔2013〕217号
2.湛江市化肥生产用电价目表
湛江市物价局
2013年9月29日
(联系人:杨献富,联系电话:0759-312995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物价局,市政府办,市发展和改革局、经信局、财政局、统计局、法制局,湛江农垦局,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分局。
湛江市物价局办公室 2013年9月29日印发
附件:粤价〔2013〕217号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