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福利院老人自费托养收费标准的批复
湛价函〔2013〕289号
关于市福利院老人自费托养收费标准的批复
市福利院:
你院《关于申请核定老人自费托养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和《关于湛江市社会福利机构托养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0〕1126号)规定以及对你院一年来老人自费托养收费、开支情况的核查,经研究,现就你院老人自费托养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床位费,位费收费600元/床·月(含2.70元/日的水电费),房间设施包括:卫生间、洗衣机、电话机、热水器、开水器、不锈钢医用床、衣柜、不锈钢床头柜、电视机、电风扇及简单的床上用品。
二、护理费,标准详见附表,收费标准为最高限额,下浮不限。护理级别,由老人自主选择,不能强制安排。
三、用品购置费,1000元/人,在入院时收取,用于购买床上用品(棉被、被套、手巾被)和平时生活用品(多功能椅、手巾、桶、热水瓶、脸盆、餐具、卫生用品等)及日常维护。
四、老人托养的伙食费、医疗费及其他个人自用物品费用按实际开支支付。
以上收费项目和标准自2013年10月10日起执行,原湛价函〔2012〕202号文同时废止,请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并到我局申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
附件:自费托养护理费收费标准表
湛江市物价局
2013年10月11日
(联系人:王莹莹,联系电话:312996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物价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局。
附表:
老人自费托养护理费收费标准表
护理类别 | 收费标准 (元/人.月) | 护理人员与 老人的比例 | 护 理 内 容 |
特级护理 | 1,200 | 1:4 | 24小时生活照护(为老人开小灶)、送水、送饭、喂食(含鼻饲)、送药、喂药、翻身、洗衣、洗澡(头)、处理大小便、换屎尿布、理发、剪指甲、翻身(长期卧床的老人每小时翻身一次),室内外卫生清洁、定期消毒、空气流通。 |
一级护理 | 900 | 1:6 | 24小时生活照护(适当为老人开小灶)、为生活不能自理并且行动不便老人送水、送饭、喂食、送药、喂药、翻身、洗衣、洗澡(头)、处理大小便、换屎尿布、理发、剪指甲、翻身,室内外卫生清洁、定期消毒、空气流通。 |
二级护理 | 700 | 1:10 | 24小时生活照护、为行动半自理老人送水、送饭、喂食、送药、喂药、洗衣、洗澡(头)、理发、剪指甲,室内外卫生清洁、定期消毒、空气流通。 |
三级护理 | 600 | 1:15 | 为行动全自理老人提供24小时协助服务、洗衣,室内外卫生清洁、定期消毒、空气流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