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物价)局,广东省湛江市盐务局,广东省盐业集团湛江有限公司: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食盐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7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湛发改价格〔2016〕108号(附件)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