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南码头停车场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湛价〔2014〕17号
关于东南码头停车场停放保管服务
收费标准的批复
湛江市硇洲三发水产有限公司恒通站场分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东南码头停车场收费的申请》收悉。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粤价〔2009〕236号)和《关于印发<湛江市物价局关于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湛价〔2012〕95号)规定,考虑到你司为方便硇洲、东南两岸群众开车不过渡及错过车渡班次的车辆管理,解决码头的机动车规范管理问题,收取停放服务收费用于弥补场地投资、管理人员管理费用等实际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一)小型车白天停放15分钟内不收费,超过15分钟至3小时(含3小时)收费10元/次,超过3小时超过部分每小时加收2元; 夜间停放15分钟内不收费,超过15分钟至3小时(含3小时)收费15元/次,超过3小时超过部分每小时加收2元。24小时内连续停放最高限价25元。
(二)大型车白天15分钟内不收费,超过15分钟至3小时(含3小时)收费15元/次,超过3小时超过部分每小时加收2元; 夜间停放15分钟内不收费,超过15分钟至3小时(含3小时)收费20元/次,超过3小时超过部分每小时加收2元。24小时内连续停放最高限价35元。
(三)超大型车白天15分钟内不收费,超过15分钟至3小时(含3小时)收费20元/次,超过3小时超过部分每小时加收2元; 夜间停放15分钟内不收费,超过15分钟至3小时(含3小时)收费25元/次,超过3小时超过部分每小时加收2元。24小时内连续停放最高限价45元。
(四)摩托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统一按3元/辆.天标准收费。
二、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殡葬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三、根据湛府〔2011〕22号文规定,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按总收入2%征收价格调节基金。
四、停车场收取停车服务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收费公示牌统一按《湛江市物价局关于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格式制作,主要摆放在停车场进出口显眼位置,便于群众监督。
上述收费标准暂定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后,请将经营情况上报我局再行研究制定。接文后,请及时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亮证收费,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东南码头停车场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
湛江市物价局
2014年1月24日
(联系人:陈春南,联系电话:3129961)
抄送:广东省物价局,市法制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分局。
湛江市物价局办公室 2014年1月24日印发
附件
东南码头停车场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 | |||||
单位:元/辆 | |||||
车型 | 白天 | 夜间 | 24小时连续 停放最高限价 | ||
15分钟至3小时内(含3小时) | 超过3小时超过部分每小时加收 | 15分钟至3小时内(含3小时) | 超过3小时超过部分小时加收 | ||
小型车 | 10 | 2 | 15 | 2 | 25 |
大型车 | 15 | 2 | 20 | 2 | 35 |
超大型车 | 20 | 2 | 25 | 2 | 45 |
摩托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 | 超过15分钟按 3元/辆.天收取。 | 说明:1、小型车为载重2吨以下(含2吨)或载客20座以下(含20座)的各种机动车;大型车为载重2吨以上至10吨(含10吨)或载客21座以上的各种机动车;超大型车为10吨以上的各种货车。2、白天指早上08:00时至晚上24:00时, 夜间指00:00至早上08: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