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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车辆临时占道停放收费5月起将执行新标准

时间:2014-04-16 11:35:4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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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车辆临时占道停放收费5月起将执行新标准

  为加强我市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整治交通秩序,规范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行为,维护车主和车辆停放保管服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合理引导停车需求,有效改变市区的交通环境,我市从2010年就开始实施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管理。开展车辆临时占道停车保管服务工作以来,取得了广泛的社会成效,有效改善了市区的交通秩序,市区内停车乱、停车长的现象,因临停占道引发的治安纠纷也大幅度下降。

  近年内市区车辆激增,城区停车位供需紧张,大量的自行车以及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无序停泊,造成停车泊位的低效配置,占据了有限的车位资源。同时,临时占道停车保管服务收费标准自2010年实施以来,一直未做调整,路面临时占道收费部分出现亏损。

  为了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促进我市交通秩序的规范化发展,综合考虑本市交通的发展规划和运行状况,包括停车的实际需求,总结了2010年以来实行车辆临停保管服务标准的实施情况,也参考借鉴了周边城市的相关停车收费政策和标准。经市物价部门批准,湛江市交投集团将对市区临时占道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进行结构性调整,5月起将执行新标准。

  市区临时占道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调整部分:

  一、小型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白天3小时内(含3小时)由4元/次,调整到5元/次;超过3小时至6小时内(含6小时)由6元/次,调整到8元/次;超过6小时以上由8元/次调整到10元/次。

  二、新增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自行车白天0.50元/次, 夜间1.00元/次;白天至夜间连续停放不超过24小时(含24小时),最高为2元/次、天。电动自行车白天1元/次,夜间2元/次; 白天至夜间连续停放不超过24小时(含24小时),最高为3元/次、天。

  市区临时占道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仍然执行分时段差别和按次收费的标准。按白天收费时段为早上8:00至晚上24:00,按夜间收费时段为凌晨零时至早上8:00。其中,中大型车、超大型车和摩托车停放保管服务费用仍按照原标准执行。

  

 

  湛江市区临时占道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

  单位:元/次

  车型

  按白天收费时段早上8:00时

  至晚上24:00时

  按夜间收费时段凌晨零时至    早上8:00时

  白天至夜间连续

  停放最高限价

  包月停放最高收费标准(元/月)

  3小时内    (含3小时)

  超过3小时

  至6小时(含)

  6小时以上

  小型车

  5

  8

  10

  10

  12

  300

  中大型车

  8

  12

  16

  20

  24

  超大型车

  

  

  

  30

  

  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

  1

  2

  3

  40

  自行车

  0.50

  1.00

  2

  说明:

  1、小型车为载重2吨以下(含2吨)或载客20座以下(含20座)的各种机动车;中、大型车为载重2吨以上至10吨(含10吨)或载客20座以上的各种机动车;超大型车为10吨以上的各种货车。

  2、小、中、大型车辆连续停放24小时内(含24小时)按白天至夜间连续停放最高限价收费。

  3、小型车辆包月停放保管服务的最高收费标准不超过3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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