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区临时占道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作结构性调整的批复
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提高市区临时占道停车保管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湛交投〔2014〕36号)悉。根据你司从2001年至目前的运营情况反映,路面临时占道收费部分出现亏损,未能完成市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市区临时占道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及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湛府办函〔2010〕137号)中提出的基数,为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促进我市交通秩序的规范化发展,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占道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作结构性调整
(一)小型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白天3小时内(含3小时)由4元/次,调整到5元/次;超过3小时至6小时内(含6小时)由6元/次,调整到8元/次;超过6小时以上由8元/次调整到10元/次。
(二)新增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自行车白天0.50元/次, 夜间1.00元/次;白天至夜间连续停放不超过24小时(含24小时),最高为2元/次、天。电动自行车白天1元/次,夜间2元/次; 白天至夜间连续停放不超过24小时(含24小时),最高为3元/次、天。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本次市区临时占道停车保管服务收费标准只作结构性调整,其他标准及有关规定仍按《关于调整湛江市区临时占道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湛价函〔2010〕208号)执行。你司收到本文后请及时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注意做好有关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并将临时占道保管服务收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我局反映。
附件: 湛江市区临时占道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后)
湛江市物价局
2014年3月4日
(联系人:陈春南,联系电话:3129961)
抄送:市府办,市法制局、市财政局、市交通管理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分局。
湛江市区临时占道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 | ||||||
单位:元/次 | ||||||
车型 | 按白天收费时段早上8:00时 至晚上24:00时 | 按夜间收费时段凌晨零时至 早上8:00时 | 白天至夜间连续 停放最高限价 | 包月停放最高收费标准(元/月) | ||
3小时内 (含3小时) | 超过3小时 至6小时(含) | 6小时以上 | ||||
小型车 | 5 | 8 | 10 | 10 | 12 | 300 |
中大型车 | 8 | 12 | 16 | 20 | 24 | |
超大型车 | | | | 30 | | |
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 | 1 | 2 | 3 | 40 | ||
自行车 | 0.50 | 1.00 | 2 | |
说明:
1、小型车为载重2吨以下(含2吨)或载客20座以下(含20座)的各种机动车;中、大型车为载重2吨以上至10吨(含10吨)或载客20座以上的各种机动车;超大型车为10吨以上的各种货车。
2、小、中、大型车辆连续停放24小时内(含24小时)按白天至夜间连续停放最高限价收费。
3、小型车辆包月停放保管服务的最高收费标准不超过3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