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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湛江市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01-06 15:26:52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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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情况

  2020年我市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规范有序地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根据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住建局报送的情况,我市去年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要项目有赤坎区金田路新建工程项目、吴川市梅岭小学新校区征收项目。

  以上征收项目2宗,涉及房屋户数95户,房屋建筑面积15817.29平方米,其中已完成征收项目1宗,涉及房屋16户,房屋建筑面积8731.73平方米,在建征收项目1宗,涉及79户已签订补偿协议,房屋建筑面积7085.56平方米,预计12月底开展拆迁工作。项目推进较为顺利,有力支持了我市城市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化进程,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成立征收工作机构。项目属地人民政府在实施征收项目时成立项目征收补偿指挥部,从辖区街道办、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组,统筹推进征地工作和项目建设。

  (二)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有关法规政策,提高群众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面的法律意识。

  (三)加大项目宣传力度。加大项目建设用途、对城市发展的积极作用等方面的宣传力度,上门对被征收人做一对一的政策和项目解释工作。做到被征收人家喻户晓,取得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确保征收补偿工作顺利推进。

  (四)认真做好项目调查摸底等基础工作。各个征收项目工作组将项目征收范围、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土地性质、土地面积、建筑面积、房屋结构等在进行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第一手的征收资料。

  (五)房屋征收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照“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统一规范”的原则开展征收补偿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各环节严格按程序和政策规范推进实施,并将房屋征收相关政策法规、工作程序、补偿结果以及与被征收人相关的房屋征收补偿信息按规定在项目现场、房屋周边、政府网站等公布,接受社会公众和被征收人的监督,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六)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整治,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经检查,我市征收补偿项目均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和程序开展征收补偿工作,没有出现 “重点整治”列举的八种行为,暂无发现涉黑涉恶的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一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宣传力度要提高,近年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项目涉及产权纠纷、经济纠纷较多,各级征收部门开展工作难度大,经费和人手不足,对法律法规的宣传不足。

  二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实施单位、住建、自然资源、城市综合管理、财政、发改等部门联动有待进一步加强,及时互通信息,充分发挥职能部门指导作用。

  三是个别部门认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项目少,不够重视,征收指挥部(工作组)从各单位临时抽调人员开展工作,对征收补偿工作的要求和程序不够熟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认真履行职责,完成省住建厅、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与各征收实施部门联动,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指导,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三)结合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整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领域乱象,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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