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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情况总结

时间:2020-07-03 12:25:2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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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情况

  2019年我市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规范有序地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根据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住建局报送的情况,我市去年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要项目有湛江市赤坎立交桥周边区域征收、霞山友谊路道路扩建、吴川市沿江路生态示范小区等项目,以上项目实施以来征收项目3宗,涉及房屋125户,房屋建筑面积22156.05平方米,其中完成征收项目1宗,涉及房屋37户,房屋建筑面积12801.85平方米,推进较为顺利,有力支持了我市城市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化进程。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成立组织机构。项目属地人民政府在实施征收项目时成立项目征收补偿指挥部,并下设工作组,统筹推进征地工作和项目建设。

  2、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有关法规政策,提高群众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面的法律意识。

  3、加大项目宣传力度。加大项目建设用途、对城市发展的积极作用等方面的宣传力度,上门对被征收人做一对一的政策和项目解释工作。做到被征收人家喻户晓,取得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确保征收补偿工作顺利推进。

  4、认真做好项目调查摸底等基础工作。各个征收项目工作组将项目征收范围、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土地性质、土地面积、建筑面积、房屋结构等在进行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第一手的征收资料。

  5、公开透明,依法实施,做到“阳光征收”。按照“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统一规范”的原则开展征收补偿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各环节严格按程序和政策规范推进实施,并将房屋征收相关政策法规、工作程序、补偿结果以及与被征收人相关的房屋征收补偿信息按规定全面公开,接受社会公众和被征收人的监督,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6、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点整治,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经检查,我市征收补偿项目均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和程序开展征收补偿工作,没有出现 “重点整治”列举的八种行为,暂无发现涉黑涉恶的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一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宣传力度不够,近年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项目涉及产权纠纷、经济纠纷较多,各级征收部门开展工作难度大,人手不足,对法律法规的宣传不足;

  二是机构改革前各县(市、区)住建、房管部门机构设置、职能界定不明确,住建局和房管局互相推诿,征收补偿工作无牵头部门;机构改革后各区落实责任不够明确,分工有待明晰。

  三是个别部门认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项目少,不够重视,征收指挥部(工作组)从各单位临时抽调人员开展工作,对征收补偿工作的要求和程序不够熟悉;

  四是配套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下一步工作计划

  1、认真履行职责,完成省住建厅、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2、加强与各征收实施部门联动,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监督指导,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3、进一步查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领域乱象,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

  专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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