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湛江市麻章区2016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17-04-30 11:29:0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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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
经你市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湛江市麻章区2016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湛国土资(利用)〔2016〕572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你市麻章区将广东省湖光农场属下的国有农用地3.6459公顷(均为园地)转为建设用地,以上合计批准建设用地3.6459公顷;上述土地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湛江市麻章区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均安排为其他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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