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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师范学院2018—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0-07-22 16:27:49 来源:岭南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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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岭南师范学院2018—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2019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要求,现将我校2018—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概况

  过去的一年,我校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将开展信息公开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走群众路线,提高管理服务效能,构建和谐校园的一项重要举措,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为工作准则,着力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强化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办学情况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公开渠道更宽广

  除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网和学校官网主页作为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主渠道功能外,学校注重对其他公开途径的有效拓展,以形成互补优势。紧贴各二级单位的职能特点,进一步加强党政教辅部门和二级学院网站建设,更细致、更全面地公开信息。在网站、会议、文件、校报、橱窗、电子屏等传统渠道的基础上,顺应“大数据”时代和“互联网+”潮流,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公开平台建设,通过学校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各类工作QQ群组、微信群组等新兴媒体,更及时、更精准发布各类信息,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咨询和监督。

  (二)公开项目更完备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公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逐项完善“信息公开网”栏目,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等专栏;加强物资设备采购、重点基建工程、教材采购、物业管理等招标项目的公告,并对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中标结果进行公示,进一步规范了招标程序,提高了项目招标的透明度。

  (三)公开队伍更精干

  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全校各单位严格遵循上级部门和学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而重要的系统性工作来抓紧抓好。我校信息公开工作队伍逐步健全——“领导重视,校办统筹,纪委监督,二级单位按责分管,专人负责”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已经形成,“条块结合,互查互补”的运行机制得到有效执行。2017—2018年因应部分干部岗位变动情况,学校及时整理了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人员名单与联系方式,并分别对信息员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相应培训。

  (四)公开督导更到位

  校长办公室负责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布置,各二级单位负责所在单位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纪委监察处负责校内外单位和个人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或投诉的收集汇总和调查处理,执行环节和监督环节相对独立,相互制约,厘清职责,压实责任。校办对学校官网主页和信息公开网的内容发布开展常态化督促检查,若发现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发布不规范等情况,立即通报所在单位主要领导,限期整改完善,坚决杜绝信息公开过程中的拖沓懒散、马虎应付现象。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学校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

  1.信息公开网、学校官网主页、办公自动化系统、各二级单位网页等网络平台。

  2.公文、校报、部门专报、简报、岭师参考、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或电子资料。

  3.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或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等交互式电子媒介。

  4.户外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信息公告栏、校园广播等声光传播媒介。

  5.学校党委常委会、党委全委会、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教代会暨工代会、民主党派座谈会、各类教师代表座谈会、离退休教师校情通报会等会议形式。

  (二)信息公开的总体情况

  2018—2019年度学校官网主页、所在单位网站和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达755条,其他途径公开的一般信息1156条。

  2018—2019年度重要信息公开数量及比例详见下表

一级专栏

信息公开数

占重要信息总数比例(%)

学校基本信息

12

3.1%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47

12.4%

招标公告信息

235

62.0%

教学质量信息

47

12.4%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58

15.3%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98

25.8%

招生考试信息

61

16.0%

阳光审计信息

36

13.6%

人事师资信息

56

14.7%

学风建设信息

53

13.9%

学位、学科信息

52

13.7%

小结

755

100%

  (三)重点信息公开概况

  1.招生信息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生录取工作要求,全面落实“阳光招生”工程,加强全过程、全方位信息公开。一是招生政策公开。依据国家招生政策制定学校招生章程,由教育厅审批通过后上传到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招生指南中予以公布;二是招生计划公开。学校将教育部下达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指南及各省招办制定的招生指南向社会公布;三是特殊类招生信息公开。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合格分数线、成绩查询方式及合格考生名单,同时向考生印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方便考生及家长了解招生政策;四是录取信息公开。每批次录取结束后,及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录取进度、录取结果及录取情况统计(录取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及人数);五是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咨询QQ及举报电话,招生录取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网络、电话咨询及申诉。

  2.财务信息公开方面

  (1)及时编制、公开各类财务信息  为增强学校财务事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推行“阳光财务”工程。学校把财务公开作为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继续加大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行为。依时公开各类财务报表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学校网页和学校双代会,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开支情况、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内容和格式严格依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要求,并细化至科目;依规公示教育收费。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及教材费,无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按规定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公布在固定的收费公示栏上,增加收费工作透明度;

  (2)部门网页设置了部门简介、通知公告、规章制度、服务指南、信息公开、下载中心等栏目,栏目设置细致合理、更新及时,方便师生查询有关规章制度;

  (3)采用网络形式,将部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干部配备、办事程序等情况予以公布,方便师生办事。

  3.招投标采购信息公开方面

  (1)成立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招投标中心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做到明确任务,有序开展;

  (2)健全工作制度,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和学校管理实际,进一步修订了《岭南师范学院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岭南师范学院招投标采购工作程序》《岭南师范学院招标及政府采购供应商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等7份文件,印发至全校各单位,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必依;

  (3)加强公开载体建设,采用互联网、QQ、微信、宣传栏、培训会等多种形式的公开途径,增强对招投标采购的公开力度: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教育部门政府采购管理平台、招标代理公司网站、岭南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和岭南师范学院招投标采购中心等多个网站,实现了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审核前公示、批量集中采购、网上竞价、协议反拍公告、采购计划、采购需求、资格预审、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结果公告、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信息的全面公开。

  (4)通过设置在办公室门口的宣传橱窗,及时更新《招标与采购流程》和《招投标采购中心工作服务指南》,使校内外单位熟悉流程,遵章办事;

  (5)2019年7月,组织筹备举办《2019 年广东省教育招投标协会理事会暨粤东西北高校政府采购工作培训会》,广东省教育招投标协会理事和粤东西北高校政府采购工作人员、我校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负责采购工作人员参会,聘请上级监管部门和资深采购专家,宣传解答最新法律法规和风险防控知识,并组织了经验交流。

  4.审计工作信息公开方面

  为加强学校审计工作的公开宣传,提高依法审计水平,规范审计行为,切实落实“阳光审计”工作方式,一是按要求将应当公开公示的内容和程序执行到位,特别是在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时,按照制度要求张贴审计公告,对审计内容、范围、审计组成员及监督方式进行公布,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二是不断完善审计处网站,及时更新政策信息,发布审计制度办法,报道工作动态,并作为审计事项公开平台,提升审计工作水平,特别针对工程审计项目,每季度公布工程审计办公平台工作情况及校内维修工程结算审计情况,列示送审和审定金额以及送审和结审时间,严格按照审计承诺实现办理工程审计项目,并供相关单位或人员查询,加大审计工作透明度;三是按照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及时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布相关信息,并综合利用学校主页和学校新闻文化网进一步扩大审计宣传渠道,主动向校内外公布审计工作的最新动态,以增进与其他部门单位的相互沟通和了解。今年还重点公开了《学校召开党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我校内部审计管理系统试用的通知》等重要信息和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做好审计日常工作夯实基础。

  5.纪委监察工作信息公开方面

  纪委办、监察处严格遵循上级部门和学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工作部署,主要负责对校内外单位和个人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或投诉的收集汇总和调查处理。在过去的一年,纪委办、监察处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管理服务效能,着力拓宽信息公开监督渠道,构建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电子监察“三位一体”监督体系。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了良好的反腐倡廉氛围。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信息公开规范化。进一步修订完善《纪检监督制度》汇编,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规范案件信息发布程序,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强化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二是聚焦监督职责,强化督促整改。纪委办、监察处构建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电子监察“三位一体”监督体系,立足监督职责,除了对信息公开网、学校官网、各二级单位网站的监督监督检查外,抓实日常监督检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对人事、招生、招标采购、公务接待、纪律执行等工作进行专项巡察检查,利用OA平台对“三重一大”等重要业务流程进行实时监督,对涉及人、财、物等重点流程进行排查、研判,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整改工作意见、下发监察建议,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督促信息公开规范化。三是拓展信息公开监督渠道,接受群众监督。纪委办、监察处在信息公开网页、学校主页、纪委网站等公开纪检监察工作办公电话、举报电话与邮箱等,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受理群众反映问题,依法主动公开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法、受理范围、受理程序等业务工作内容并及时公布学校纪委的决策部署、工作动态等各类需要公开的事项,方便干部职工查阅资料信息,接受师生群众监督;在一定范围对责任追究、执纪办案等情况予以公开,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发展。2019年,纪委办、监察处学校纪委未收到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举报。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统计年度内,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部门未收到师生员工或校外人士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部门注重通过现场走访、网络交流等方式,调动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了解大家对此项工作的评价、意见和建议,以期扬长避短,及时改进工作。据了解,本统计年度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较为满意,学校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或诉讼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多年来,经过有条不紊的平台构建、队伍建设、制度健全和经常性督导,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朝着“规范化、高效化、信息化”方向不断迈进。但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信息化和数据化,师生员工和社会大众对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期许日益提高,也使我们认识到自身工作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二级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度不足,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还有待提升;部分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不高;信息公开的渠道较多,内容发布相对分散,存在信息检索不够方便的现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和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微信公众号等现代化信息媒介目前主要停留在新闻报道层面,使用还不够广泛深入;一些重点工作、重点环节、重点信息的公开还需更快速、更全面等等。  针对上述问题,我校将从以下方面着眼着手,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1. 进一步加大职责明确力度。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梳理出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各教辅科研单位主管领导及信息发布工作人员的“服务清单”和“职责清单”,层级推进,责任到人,以信息公开“倒逼”管理绩效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

  2.进一步加大信息集中力度。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公开网的主渠道作用,要求各二级单位遵照《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主动、及时将分散发布在校园网主页和各二级单位网页等载体的应公开信息,汇总到信息公开网集中发布,便于公众检索查询。

  3.进一步加大审核督查力度。充分发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评议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督查,奖优罚劣,并根据督查及评议结果改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对外公开。

  4.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以信息公开工作为载体,调动全校师生员工以及离退休老同志、广大校友、社会各界关注学校发展的积极性,形成全员参与、全员监督、全员共建的良好氛围,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

  5.进一步加大技术开发力度。积极顺应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潮流,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手段,除运用学校及部门微信公众号、微博发布公开信息外,加强学校OA办公平台的流程再造和二次开发,鼓励教职员工通过“电子效能监察”功能加强对学校事务的参与和监督。

  岭南师范学院

  202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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