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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岭南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7-01-12 15:14:41 来源: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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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岭南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粤教办函[2013]154号)要求,我校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年度总结工作,现汇总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概况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的批复》(粤府函〔2016〕50号),我校于2016年2月29日正式设立。3月份开始,学校即建立官方网站,并开设“信息公开”栏。学校成立之初,我校高度重视网站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将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群众路线、构建和谐校园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增强办学管理透明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环节,作为学校各项事业内涵建设、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我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为工作准则,以学校党政一把手挂帅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下辖工作小组为工作机构,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依法推行信息公开,拓宽公开渠道,充实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2月29日(省政府批准设立湛江幼专)至2016年8月31日,我校将学校主页、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宣传布告栏等平面媒介与全校性会议活动、校领导与学生见面会等动态载体紧密结合,力求以较有效的途径、较快捷的方式、较鲜活的信息,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及时公开。我校注重信息公开工作的常规监督,着重检查并落实各二级单位工作流程的公示情况、重点工作的最新进展、教职员工的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等。

6个月时间里,学校网站“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学校的重要信息,其中学校基本信息1条,占重要信息总数的1.9%;招生考试信息5条,占9.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6条,占11.1%;招标公告信息33条,占61.1%;教学质量信息2条,占3.7%;学生管理服务信息7条,占13%。涵盖学校办学发展的重要领域、关键环节。

    根据广东省政府和省教育厅要求,我校着重对招生领域和财务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作了周密的初期部署和细致的终期自查,主要情况如下:

    1、招生信息公开方面。我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六公开、六不准”的“阳光招生”政策,按照政策公开、资格公开、计划公开、信息公开、申诉渠道公开、违规处理公开的原则,2016年录取普通专科生799人。

    我校将招生信息的采集、整理、发布、更新、反馈工作贯穿招生录取全程。一是在招生章程制定上,由招生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商议草拟,反复修订,报经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呈送省教育厅审核,获批后于全国“阳光高考”网络平台和学校主页对外公开发布。二是在招生计划制定上,由各教学系先行申报,招生主管部门根据学校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师资力量、教学条件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方面综合考虑,统筹安排,拟定各专业招生人数及学校总体招生规模,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通过全国“阳光高考”平台、省考试院网站、学校主页对外公布。三是在正式录取准备阶段及进行过程中,开通专线电话咨询和qq在线、微信群咨询,接受考生及家长来电来访咨询800多人次;发放招生宣传手册5000余份,详尽介绍学校办学现状;将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往年招生录取分数线、招生宣传内容发布在全国“阳光高考”平台、学校主页和招生信息网;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录取分数线,提供录取情况查询等。录取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做到领导到位、纪委监察人员到位、招生人员培训到位、录退签字到位,严守招生录取的各个环节,未出现校内单位或个人违纪违规现象。

2、财务信息公开方面。我校于今年3月以来,通过校园网向教职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了《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公务卡管理办法》、《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学生欠费处理暂行办法》、《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管理费暂行规定》、《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等财务管理文件。

教育收费方面,我校向社会公开《广东省高等院校教育收费公示(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及教材费,无违反规定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各项收费项目均按要求报物价部门审批、备案,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新生入学报到收费地点及固定的收费公示栏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将相关教育收费许可证在财务部门办公室上墙公示,主动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统计时间内,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部门未接到师生员工或校外人士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现场走访、网络交流等方式,广泛了解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大家普遍认为,学校开展的信息公开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益处:一是促进了学校管理的民主化和规范化建设,有利于学校实行依法办学、民主监督和科学决策,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二是增进了学校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有效交流,有利于建立互信、化解矛盾、密切关系,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人心,调动全校师生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构建和谐校园;同时,部分师生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期许,诸如信息发布更及时、意见征集更全面等。

本统计时期内,学校未有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

    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校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把学校中心工作、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特别是抓住学校改革发展的重点作为公开的重要内容,在落实上下功夫。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事项,无论是学校的发展规划、校园规划建设、重大招投标项目、人才培养改革方案等等,均坚持事前意见征集、事中进展反馈、事后汇总发布,对事项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信息公开,凝聚师生集体智慧,提高师生参与热情,充分保障师生员工对学校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二)存在问题

    因我校刚设立不久,很多工作尚处于完善过程中。尽管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付出了诸多努力,但在此项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集中体现在:一是思想认识有待加强,有些二级单位对信息公开的意义认识不到位、政策把握不够准、工作布置不得力,影响了信息公开成效;二是常规化检查有待加强,目前个别二级单位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内容不全面、形式较单一,需要通过常规性检查加以督促落实;三是激励与约束机制建设有待完善,激励推动、过程考评的导向仍未稳固建立,各二级单位在信息公开上的态度、做法和水平还有待改进加强。

    (三)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问题,我校将遵循“顶层设计”与“基层落实”相结合的原则,着力从四个方面加以改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好效果:

一是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信息公开运行机制,致力于公布、质询、反馈全过程的协调和整合,推动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向更高的层次和水平发展;

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向纵深发展,逐步推进信息公开向二级单位的延伸,建立起完善的公开体系;

    三是进一步维护好信息公开在学校改革、发展与稳定方面的良好作用,按政策规定依法开展信息公开,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妥善化解各类突出问题和潜在矛盾,建设和谐幸福校园;

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监督评估机制,总结经验,奖优罚劣,充分发挥标杆示范作用。

附件: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岭南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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