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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时间:2023-07-10 10:57:32 来源: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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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市级审批权限事项(2023年第一批)调整由湛江经开区实施的通知》(湛府函〔2023〕83号)文件精神,从2023年7月1日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湛江经开区部分)申请办理: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开户备案(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物业区域等开户事项);2.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退款;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列支审核;4.变更物业区域备案、房屋信息权属变更等事项,已移交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受理、审核,本机关不再负责。

  详情请咨询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电话:2966017。

  特此公告。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日


      

公告(盖章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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