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1.23万元,完成预算86.46万元的82.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27万元,完成预算5.00万元的85.4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37万元,完成预算66.46万元的90.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59万元,完成预算14.99万元的43.90%。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4.27万元,占6.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0.37万元,占84.8%;公务接待费支出6.59万元,占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27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1个单位出国团组3个、累计5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国际环保合作论坛会议支出0.43万元,主要用于参会人员的差旅伙食补贴;(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3.8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出国人员的机票、住宿费、差旅伙食补贴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60.37万元,2019年局机关及下属11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应急保障、一般环境执法、专业技术环境监测、在线监控、环境宣传等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5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中央环保督察组及省环保督察、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的检查、各省市技术交流等。2019年,局机关及下属11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74次,接待人数共497人,主要包括中央环保督察组及省环保督察、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省监测中心、省在线监控中心的检查、督察、调研、指导工作。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