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湛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673.74 万元,完成预算 763.39 万元的 88.2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57.10 万元,完成预算 0.90 万元的 6344.53% ,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出国任务临时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515.29 万元,完成预算 570.49 万元的 90.32%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01.35 万元,完成预算 192.00 万元的 52.79% 。 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小于 预算数的主要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8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57.10 万元,占 8.4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515.29万元,占76.48% ;公务接待费支出 101.35万元,占15.04%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57.10 万元。开支内容包括: (1)参加交流学习、考察支出57.10万元,主要用于出国期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515.29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226.49 万元, 2018 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9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288.79 万元, 主要用于 一般公务活动。
3.公务接待费支出 101.35 万元,主要用于 接待相关人员的餐费、住宿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