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18万元,完成预算6.83万元的6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44万元,完成预算5.28万元的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4万元,完成预算1.55万元的4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本部门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6.01万元,下降7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53万元,下降81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8万元,下降3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制度改革,;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本部门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4万元,占1%;公务接待费支出1.22万元,占0.006%。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3.44万元,2016年本部门及下属1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工作。本部门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2.公务接待费支出0.7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下属单位市政府采购中心评审专家评标业务支出。2016年,本部门及下属1个单位接待批次25次,接待人数80人。主要是开标会的评审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