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08万元,完成预算27.4万元的58.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21万元,完成预算15.4万元的98.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7万元,完成预算12万元的7.2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63万元,下降14.0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86万元,下降15.8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3万元,增长35.9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任务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21万元,占94.59%;公务接待费支出0.87万元,占5.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5.21万元,2016年中心机关1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下乡及扩展归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中心机关1个单位共发生国内接待16次,接待人数共130人。主要包括北部湾会议的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