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湛江市委政法委员会“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2016年湛江市委政法委员会“三公”预算安排26.18万元,比上年减少66.6万元,下降71.78%。主要原因是:(一)2016年计划因公出国人数不变,但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费用,(二)2016年我委没有计划购置公务用车及随着行政事业单位的车改完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大幅下降。(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52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39%,主要原因是2016年计划因公出国人数不变,但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2万元,比上年减少65.98万元,下降83.33%,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委没有计划购置公务用车及随着行政事业单位的车改完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大幅下降。公务接待费10.46万元,比上年减少0.61万元,下降5.51%,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
部门名称:湛江市委政法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计 | 26.18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2.52 |
2、公务接待费 | 10.46 |
3、公务用车费 | 13.20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3.20 |
(2)公务用车购置 |
中共湛江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