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30.37万元,完成预算539.54万元的98.3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83万元,完成预算0.90 万元的536.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49.09万元,完成预算344.64万元的101.29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6.45万元,完成预算194万元的90.9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72.28万元,下降47.1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3.85万元,增长3.9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58.87万元,下降56.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26万元,下降8.9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临时工作需要,经批准,参加赴港澳相关活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没有新购置公务车;二是公务车改革,车辆运行费用下降;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3.85万元,占0.7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9.09万元,占65.82 %;公务接待费支出176.45 万元,占 33.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3.84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政协办和人大办2个单位出国团组3个、累计5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香港、澳门回归周年活动支出0.12万元,主要用于活动期间住宿和交通;(2)参加台湾交流团支出3.72万元,主要用于参加活动团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9.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349.09万元,2016年市委办、人大办、市府办、政协办、事务局5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71辆,主要用于一般公务活动。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6.4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市委办、人大办、市府办、政协办、事务局5个单位发生国内接待1865次,接待人数共18524人,主要包括本省和外省来访人员、相关单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