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湛江市委政法委员会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39万元,完成预算26.18万元的77.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2.52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预算13.2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19万元,完成预算10.46万元的68.7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2016年我委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二)我委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实际支出与预算数保持不变。(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控公务接待开支。促使公务接待费用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总决算支出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2万元,占“三公”经费总决算支出的64.74%;公务接待费支出7.19万元,占“三公”经费总决算支出的35.26%。具体情况如下:
1.我委2016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3.2万元,与上年比保持一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实际支出与预决算数保持不变。2016年本委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用车、执法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7.1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与上年比减少7.68万元,下降51.65%,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开支,促使公务接待费用下降。2016年,我单位共接待国内公务来访团组40批次,接待人数约718人。主要包括接待邻近市、各县(市、区)政法委及政法系统工作人员。
2017年9月14日
公开07表 | |||||||||||||||||||||
部门:中共湛江市委政法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2016年度预算数 | 2016年度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26.18 | 2.52 | 13.2 | 13.2 | 10.46 | 20.39 | 13.2 | 13.2 | 7.19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6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