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2017年湛江市水务局、两个参公管理的下属单位及一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2.05万元,比上年减少 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占0 %,比上年减少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2万元,占60%,比上年减少 0 万元;公务接待费8.85万元,占40 %,比上年减少 0.9 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开支,促使公务接待费用下降。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2017年湛江市水务局、两个参公管理的下属单位及一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2.05万元,比上年减少 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占0 %,比上年减少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2万元,占60%,比上年减少 0 万元;公务接待费8.85万元,占40 %,比上年减少 0.9 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开支,促使公务接待费用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