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县乡公路升级改造150公里
评价年度:2021年
市级预算部门单位(公章):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填报日期:2022年5月10日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对照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十件民生实事工作要求,我局牵头负责的事项为完成县乡公路升级改造150公里,按照路面宽6-9米的标准进行升级改造或改建,摊铺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路面,疏通修复排水沟及桥涵,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提高县乡公路等级及通行条件。
评价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积极完成项目前期及组织建设工作,实施农村公路升级改造150公里,完成十大民生实事任务,2021年一般债券资金支出达100%,完成既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升级改造,逐步改善项目所在路段路况及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让公路能够提供更加优质的通行能力,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湛财绩〔2022〕3号)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部室负责人及经办人组成。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湛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2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湛交财〔2022〕12号),合理分解绩效自评工作任务,及时布置督促相关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部署,收集填报各项目绩效自评数据,并汇总形成自评报告。在自评过程中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三、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按照《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督办事项及10件民生实事》(湛府办〔2020〕2号)要求,实施完成农村公路升级改造150公里,达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自评得分为99分,等级为优。
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一)资金投入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通过《关于下达2021年4月新增债劵安排县乡改造市级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湛交规〔2021〕7号)、《关于下达2021年6月新增债劵安排县乡改造市级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湛交规〔2021〕12号)安排资金12000万元
2.资金执行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支出11629万元,资金支付率96.9%。截至目前,已支出12000万元,2021年一般债券资金支付率100%。
3.资金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支付符合有关制度规定;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且合法、合规;所有项目支出实施过程规范、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招投标、调整、完成验收等都能履行相应手续。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县乡公路升级改造150公里的项目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定期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要求施工及监理单位按时整改并书面答复。项目建设流程均按规定程序推进,全市2021年度没有发生过一起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2021年全市已完成农村公路建设493公里,其中县乡道提档升级341公里,建制村通双车道98公里,农村公路“单改双”54公里。
质量指标:建设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时效指标:抓好施工进度,按时完成有关进度。
成本指标:建设项目100%按有关规定控制造价成本。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提升公路路况,改善通行服务水平,促进区域性经济发展,年度指标值为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100%,全年完成值为100%。
社会效益指标:2021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150公里任务按期完成,2021年一般债券资金支出率为100%。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公路安全水平。
生态效益指标:交通建设项目建设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符合环境保护相关规定。
可持续影响指标:适应未来一定时期内交通需求。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所有群众均能享受项目建成后带来的便利,特别是道路沿线群众,满意度、幸福感大于95%以上。
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分析
项目建设配套资金不足,公路工程属于公共设施的建设,单靠省补助、市县配套的资金模式,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存在较大的难度,建议全盘考虑全省的经济格局,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资金补助,并且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出资共同建设,规定落实资金的时间节点,加大公共财政对公路建设的投资力度,达到共同为公路建设出资出力、及时完成公路建设项目的效果。
六、改进意见
农村公路的建设主体是县级政府,县级政府需按照事权财权,足额配套项目县级资金,并认真推动项目建设。
七、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拟定于2022年5月31日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此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和询答。
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湛江市扶持集装箱行业专项资金项目
评价年度:2021年度
市级预算部门单位(公章):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填报日期:2022年5月10日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湛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位于湛江港的宝满港区,于2013年9月18日注册成立,2014年3月1日正式投入营运,前身为湛江港务局集装箱公司(1984年-1999年)、中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999年-2013年)。现经营湛江港宝满集装箱码头,主要经营范围有:包括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凭编号: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凭(粤湛)港经证(0063)号-M035《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经营,有效期至2022年11月9日];为船舶提供淡水供应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维修;港口码头建设、管理,集装箱清洗及维修,港口信息咨询服务;进口废物原料仓储(除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的仓储)、运输。
湛江港宝满集装箱码头(一期)岸线长678米,拥有2个5万吨级集装箱专用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80万TEU,最大通过能力140万TEU,于2013年11月8日投入试运行,并于2014年8月获得国务院批复对外开放,2015年6月18日正式接卸外贸船舶,2016年10月11日码头工程通过整体竣工验收,2017年5月18日口岸对外开放通过国家验收。
目前,码头前场配置7台大型集装箱岸桥和2台门机,堆场配置32台“堆5过6”的场桥,后场配置3台正面吊和7台空箱堆高机,配套33台集装箱拖车。
后续,湛江港集团将陆续启动宝满集装箱码头一期扩建及二期专用泊位工程建设,届时将形成最大通过能力达300万TEU的港口规模,朝着实现打造环北部湾集装箱枢纽港的目标大步迈进。
(二)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1)周边港口竞争激烈。
国家正推进海南自由贸易区建设,海南地区的港口将在国家战略的推动下得到政策、税收、资金等各方面的扶持,更有力地引导船公司、客户落户海南,对湛江港的枢纽港和本土货源形成较强的冲击。茂名等周边港口的建设也对湛江港集装箱业务发展产生了竞争。广西北部湾港纳入了国家西部陆海新通道战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利用国家战略及政策的扶持加大了对广西北部湾港、船公司、货主的资金扶持力度,对湛江港在腹地货源的开拓形成了很强的竞争。
(2)国际航运市场不利于当前港口发展。
一是2021年持续受到疫情影响,外贸班轮舱位紧张、集装箱紧缺,外贸班轮公司优先确保基本港的舱位及用箱,湛江港作为支线港,本地外贸企业进出口受到没箱、没舱位的严重影响。二是受疫情影响,欧美等远洋航线运价高企,持续火爆,受此影响,东南亚运力转走长线造成区内运力不足。湛江的外贸货源以东南亚为主,叠加当前东南亚疫情加重的影响,本地进出口受阻。三是受国际航运市场持续向好的影响,部分内贸船公司将运力调配至外贸远洋航线,导致湛江港的内贸运力不足。
2.实施依据。
(1)《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奖励促进湛江港集装箱运输业发展的通知》(湛府办函〔2016〕96号);
(2)《关于延续并加大对集装箱运输业发展扶持政策意见的复函》(湛江市财政局);
(3)《关于批准2019年度湛江港集装箱政府扶持奖励资金的批复》(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4)《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湛江港口集装箱运输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湛府规〔2021〕1号);
(5)《关于批准2020年度湛江港集装箱政府扶持奖励资金的批复》(湛交港〔2021〕21号)。
3.主要内容。
为提升湛江港集装箱运输市场的竞争力和吸引力,引导和鼓励航运、物流等企业在湛江港扩大集装箱运输业务,推动我市港口经济发展。
4.预期投入。
年度内市财政安排资金共计5000万元。
(三)年度项目绩效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助力湛江建设成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环北部湾中心城市,发挥国家“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城市。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规定,遵循“客观、科学、规范”的原则,对支出合规性、支出效率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方法主要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评价指标分析主要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
三、绩效自评结果
因为2021年计划5000万元政府扶持资金已经全部到账,其审核、发放过程具有合规性,且取得较好的效果,所以自评结果为100分。
四、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一)资金投入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包括评价年度预期投入、预算安排、实际到位资金、资金分配方式及预算指标分配下达情况等。
(1)评价年度预期投入
2021年度政府拨付5000万元,其中1767.05475万元用于兑现2019年集装箱政府扶持奖励资金,3232.94525万元用于兑现2020年集装箱政府扶持奖励资金。
(2)预算安排。
近年湛江港扶持奖励金安排及兑现情况
(3)实际到位资金。
2021-2022年度实际到位资金5000万元。
(二)资金执行情况。包括资金拨付下达、市本级和县(市、区)各用款单位实际支出情况等。
2019年奖励金额共计4744.3680万元,根据相关文件,按3000万元拨付。上述款项共分两批:第一批是2020年财政资金1232.94525万元,第二批是2021年财政资金的1767.05475万元,共计3000万元,由于拨付资金不足,现按63.232%兑现分别兑现给客户。
2020年奖励金额共计5474.622万元,其中2021年财政资金拨付3232.94525万元(其中2021年到账800万元,2022年1月到账2432.94525万元),剩余2241.67675万元未拨付到位。
(三)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
1.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根据《通知》规定的奖励条件和标准,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湛江港政府奖励操作细则》,加强了资金的管理使用,规范了奖励执行的数据来源和材料要求。
2.该奖励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由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为管理和发放,并接受市财政局监督和市审计局审计。
3.严格把控奖励资金审核流程
根据《通知》对奖励资金安排和管理的规定,奖励资金由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核后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再经市交通运输局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后,交通运输局出具审核意见,市财政局对申报材料和金额进行核实后拨付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市审计局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计。
4.严格把关奖励资金发放方式
申请奖励的单位提供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由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核并代为发放。
五、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包括产出数量、质量、时效以及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扶持奖励政策激励效果明显,近三年全市集装箱吞吐量稳步增长。
1.鼓励班轮及货代公司进驻。
鼓励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进驻湛江,以服务湛江相关企业。近三年来主要受疫情影响,经济处在下行阶段,没有新的班轮及货代公司进驻湛江。
2.鼓励集装箱增量部分。
航运企业完成量增量奖励。通过此项奖励促进船公司开拓箱源积极性。
本地客户(含当年新客户)进出口外贸重箱增量奖。通过此项奖励促进了湛江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污染性货物“散改集”或“汽改集”增量奖励。切实采取各种优惠措施引导水泥熟料、木薯干、石英砂、高岭土、重晶石、方解石、石粉、石蜡、酒糟粕、豆粕(菜籽粕)、米糠(麦麸、大麦、高梁)、煤、进口化肥、散矿、木碎(木废料)、玄武石、膨润土、磷矿石(渣)等污染性货物“散改集”,或钢材(卷钢、废钢、废铁)、食用油等货物物“散改集”或“汽改集”,并取得一定成效,进一步减少散装污染性货源对城市环境的污染,造福湛江人民。
3.鼓励船公司新开航线和直达快线。
该奖励有助于船公司开拓新航线,拓展新业务业务,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2021年外贸1月开通“湛江-蛇口”外贸内支线,9月开通“湛江-南沙”外贸内支线。内贸4月安通开通“湛江-阳江”航线,支线网络布局进一步完善。截至2021年12月,现有航线25条,其中外贸11条,内贸14条,航线总数较2020年12月增加2条。
4.鼓励经济腹地货源经湛江港口进出。
现西南区域的进出口量占湛江港外贸集装箱重箱的30%,以出口化肥、进口矿产等货源为主。项目实施促进了腹地货源的增长。因资金兑现不及时,影响客户在港作业的信心,2020年箱量与上一年基本持平。近三年西南货源奖励箱量和金额如下表:
5.鼓励船公司开展中转业务。
项目实施加快培育周边港口的喂给港功能,促进与茂名、阳江和海南等地的经济交流与发展。近三年中转业务情况如下表:
6.鼓励开拓海铁联运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湛江港集装箱已开通海铁联运23条,辐射区域进一步扩大,拓展了“粤港澳大湾区-湛江港-海南自贸港”海铁联运班列。由于客户已将该补贴预先计入运营成本,但因湛江港补贴力度不足,兑现不及时,叠加2020年受钦州港“一口价”站点优惠的影响,客户在港作业信心受挫,导致海铁联运箱量较上一年下降。近三年海铁联运业务情况如下表:
7.鼓励到经济腹地设立无水港。
鼓励湛江本地企业至西南经济腹地设立陆港,有效地加强了腹地与沿海的联系,有助于相关业务的开展。当前湛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于2017年在贵州省投资成立贵州大龙和黔东南州两个陆港公司,向西南内陆延伸港口服务功能。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包括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
1.政治效益。
有利于加快将湛江建设成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环北部湾中心城市,发挥国家“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城市作用;有利于降低综合物流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优势,提升船公司、代理商和货主从湛江港进出口集装箱货物的信心;有利于促进西南货源聚集,促进本地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抓住机遇实现转型升级,促进湛江市外向型经济持续发展,实现本地外贸稳定增长。
2.经济效益。
湛江港集装箱现有集装箱航线共计25条,已开通云南、贵州、湖南及对接非洲、东南亚等国家的集装箱海铁联运专列23条,打造贯通西南和东南亚“一带一路”南向通道,服务功能辐射云贵川渝、桂湘琼等腹地,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便利、低成本的物流服务;湛江港集团已先后取得进口粮食、肉类、水果和再生资源等作业资质,口岸资质不断完善。集装箱吞吐量逐年增长。
项目实施促进了湛江本地企业进出口箱量的增长,从而带动湛江本地经济的快速发展。
3.生态效益。
秉承绿色环保发展理念,大力推进污染性货源散改集。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全力配合湛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减少散装污染性货源对城市环境的污染,造福湛江人民,湛江港大力推进污染性货源的“散改集”,切实采取各种优惠措施引导水泥熟料、木薯干、石英砂、高岭土、重晶石、方解石、石粉、煤炭、进口矿等货物散改集,并取得积极成效,取得良好社会经济、环保效益。
4.可持续影响。
湛江市对集装箱运输业的扶持奖励政策,极大地鼓舞了集装箱船公司、代理商和货主在湛江港发展集装箱业务的热情,政策激励效应凸显,集装箱业务保持较快发展势头。
六、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分析
2019年度集装箱奖励金额为4744.3680万元,按原有政策的3000万元额度执行,现已完成3000万元的兑付。
2020年度核准奖励金额为5474.622万元,累计到账3232.94525万元,尚有2241.67675万元未拨付到位。资金迟迟未足额到位,影响客户在港的作业信心。
七、改进意见
(一)加快剩余奖励款项的兑现
恳请尽快拨付2020年度剩余款项,以提振客户对湛江港口和湛江市的信心。
(二)加快每年度奖励的兑现进度
加快2021年度奖励的审核进度。当前周边港口的竞争依旧激烈,恳请市政府加快每年度奖励方案的审核及兑现进度。
八、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拟定于2022年5月31日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此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和询答。
附件3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渡船年度大中修
评价年度:2021年度
市级预算部门单位(公章):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填报日期:2022年5月10日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湛江市渡口事务中心3艘渡船建造时间是:湛机1208渡船建造于2001年;湛机1502渡船建造于2000年;湛机1503渡船建造于2009,渡船使用时间较长,船体、机械及电气技术状况不断下降,故障出现频繁,给海运安全生产带来不安全确定性较大。为恢复渡船技术状态,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渡运安全畅通和战备功能的有效实施,根据交通运输部批准实施的《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要求,车客渡船应每两年进行换证检验,强制性进厂按规范进行修理;根据《技术规则》对渡船采取现场勘查、专业评估和资格修理厂实施的方式进行修理,并由专业的船检机构检验验收,确保修理质量。在日常渡运过程中做好日常保养维修和突发机械故障的修理维护工作,确保渡船正常使用。
(二)评价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设定
实施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恢复渡船技术状态,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渡运安全畅通和战备功能的有效实施。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湛财绩〔2022〕3号)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部室负责人及经办人组成,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合理分解绩效自评工作任务,及时布置自评工作。督促项目单位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根据《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和专业船检机构检验验收情况,开展2021年渡船年度大中修项目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形成本评价报告。
三、绩效自评结果
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深入分析评价,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资金投入情况
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渡船年度大中修费用199.61万元都已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各渡船修理费用情况,将资金199.61万元拨付下达,全部用于本单位渡船修理,其中:湛机1208船修理费958840.08元,湛机1502船修理费493239.92元,湛机1503船修理费544020元。均已全部完成支付,支付率100%。
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支付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做到专款专用,在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建立完善的支出审批制度,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展拨付资金给相关单位。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按计划时间完成湛机1208船、湛机1502船和湛机1503船的修理任务。任务完成率达100%。
质量指标:3艘船修理指标合格率100%,经专业船检机构检验验收,实际竣工合格率100%。
成本指标:按有关规定开展成本修理价格控制达1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按预期完成各渡船修理项目,由专业船检机构检验验收,确保修理质量,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确保渡运安全畅通和战备功能有效实施,全年安全无事故,达到预期效益。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渡运安全畅通,全年安全无事故,得到上级和群众的一致好评,满意度达100%。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督促各部门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着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拟定于2022年5月31日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此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和询答。
附件4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农村公路县道改造
评价年度:2021年
市级预算部门单位(公章):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填报日期:2022年5月10日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2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项目:2012-2013年完成66.3公里县道改造中的55.12公里,总投资9185.66万元。
(二)评价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农村公路县道改造工程55.12公里。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重大部署,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湛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2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湛交财〔2022〕12号),我局立即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本次评价采用财政支出指标和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进行,主要是农村公路建设对解决农村群众行路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等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实施效果与预定目标相比较,能直接体现项目实施的效果。
三、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在项目建设、资金支出等方面,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使用效益,自评分99.8分,自评结果为优。
四、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一)资金投入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湛江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5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00万元,此为2012-2013年完成的县道改造工程66.3公里中的55.12公里市级配套资金。原下达资金文号《为关于下达县道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湛财综〔2019〕68号),《关于收回2019年市级部分补助资金的通知》(湛财综〔2019〕135号)收回,《关于下达廉江市地方公路县道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湛财综〔2021〕52号)重新下达。
2.资金执行情况。
湛财综〔2019〕68号下达500万元,至2019年12月31日湛财综〔2019〕135号资金收回文件下达前廉江市财政已同意廉江市交通运输局的申请并已支出480万元,余20万元由于施工单位未及时开具发票未支出。湛财综〔2021〕52号重新下达500万元,但当时同意支付但未实际支出的20万元财政仍视为已支出。
3.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管理、工程款拨付符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国库集中支付和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廉财库〔2017〕36号)向财政进行请款和拨付,项目实际支出根据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审核把关,并按基建会计制度的有关要求执行;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拨付工程款,加强项目业主资金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已完成农村公路县道改造工程55.12公里。
(2)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100%按期完成建设。
(4)成本指标:100%不超预算。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明显促进作用。
(2)社会效益: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提升农村公路通行水平。
(3)生态效益:项目建设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符合环境保护相关规定。
(4)可持续影响:项目适应未来一定时期内交通需求。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所有群众均能享受项目建成后带来的便利,特别是道路沿线群众,满意度、幸福感大于95%以上。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拟定于2022年5月31日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此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和询答。
附件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海大路口至蔚律港疏港公路养护费
评价年度:2021年
市级预算部门单位(公章):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填报日期:2022年5月10日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省道S293疏港公路段近年来随着东海岛深入开发建设,车流量逐步加大,养护成本逐年提高。 根据市政府批示,从2018年起将东海岛疏港公路养护经费标准由12万元/年/公里提高到16万元/年/公里,含绿化、保洁、灌缝及日常养护等。疏港公路养护经费由市级和经开区分担,其中岛外部分8.5公里每年136万元由市财政承担。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该路段养护经费136万元。
(二)评价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年度总体绩效目标为按公路养护规程,维护畅、洁、绿、美的交通公路通行环境。根据自评,已完成该目标。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湛财绩〔2022〕3号)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部室负责人及经办人组成。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合理分解绩效自评工作任务,及时布置自评工作,督促项目单位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形成本评价报告。要求项目绩效自评要求一个项目填报一份自评数据表、出具一份绩效自评报告,并按佐证材料清单提供有关佐证材料。自评材料具有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自评报告、评分表数据一致。
海大路口至蔚律港疏港公路养护费市财政安排136万元,支出136万元,落实到位,支出及时,有力保障该路段养护工作的正常开展,保障公路畅通,取得良好的效益。
三、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分数为100分,等级为优。
四、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一)资金投入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年度部门预算安排13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36万元。
2.资金执行情况。支出136万元,全部支出,资金全部投入到该路段养护工作。
3.资金管理情况。资金拨付合法合规,手续齐全,按养护需求拨付到基层养护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海大路口至蔚律港疏港公路养护里程年度预期目标值为8.5公里,实际完成值8.5公里。
(2)质量指标:
海大路口至蔚律港疏港公路资金使用合规率预期目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
(3)时效指标:
海大路口至蔚律港疏港公路经费使用期限年度预期值1年,实际完成值1年。
(4)成本指标:
海大路口至蔚律港疏港公路养护年度预期投入136万元,实际投入136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
海大路口至蔚律港疏港公路养护促进沿线经济发展年度预期值明显提升,实际值明显提升。
(2)社会效益指标:
养护工作提高公路交通运输服务水平年度预期值逐步提高,实际完成值逐步提高。
(3)生态效益指标:
海大路口至蔚律港疏港公路养护工作对生态环境影响年度预期值为符合环评,实际完成值为符合环评。
(4)可持续影响指标:
海大路口至蔚律港疏港公路养护工作对区域普通国省道网交通服务效率年度预期值为提高,实际完成值为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海大路口至蔚律港疏港公路养护工作当地群众满意度年度预期值为≥90%,实际当地群众满意度≥90%。
五、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分析
海大路口至蔚律港疏港公路安排落实养护资金136万元,有效解决了该路段养护工作的正常开展问题,保障公路畅通,取得良好的效益。但随着人工成本、材料成本的逐年提高,加之该路段扩建后由4车道变为现在的6车道,养护成本显著提高,养护压力逐年加大。目前的16万元/年/公里标准已不适应目前的养护成本,养护资金急需提高。本项目绩效目标未出现偏离。
六、改进意见
建议海大路口至蔚律港疏港公路养护经费从2022年起,提高补助标准并根据路况水平、养护成本、路面衰变等因素逐年提高养护经费。
七、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拟定于2022年5月31日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此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和询答。
附件6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雷州半岛生态修复项目交通主干道绿化工程
评价年度:2022年
市级预算部门单位(公章):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填报日期:2022年5月10日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G325线东起廉江青平镇横桠埇村(K485+000),西至高桥镇镇政府门口(K502+800),设计长度17.8km, S287线北起廉江市塘蓬镇第一中学(K13+300),南至北部湾大道二期路段,设计长度17.794m. S293线(疏港大道)北起麻章瑞云路路口,南至东海大桥,设计长度22km。总设计长度57.594km。项目内容:在公路两侧及中间绿化带种植乔灌木。批复预算为1794.47万元。项目于2018年3月17日开工,2018年12月5日完工,2019年9月26日完成验收。2021年投入247.78万元。
评价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57.594公里的绿化工程全部完成。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湛财绩〔2022〕3号)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部室负责人及经办人组成。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合理分解绩效自评工作任务,及时布置自评工作,督促项目单位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督促项目管理单位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要求项目绩效自评要求一个项目填报一份自评数据表、出具一份绩效自评报告,并按佐证材料清单提供有关佐证材料。自评材料具有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自评报告、评分表数据一致。
三、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绩效自评分数为100分,等级为优。
四、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一)资金投入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市级财政资金247.78万元已到位。
2.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市级财政资金247.78万元已全部支出。
3.资金管理情况。资金拨付合法合规,手续齐全,按工程款需求拨付到相应施工单位。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雷州半岛生态修复项目交通主干道绿化工程建设预期目标值为57.597公里,实际完成值57.597公里。
(2)质量指标:
雷州半岛生态修复项目交通主干道绿化工程项目验收合格率预期目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
(3)时效指标:
雷州半岛生态修复项目交通主干道绿化工程完工率预期目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
(4)成本指标:
雷州半岛生态修复项目交通主干道绿化工程年度预期投入247.78万元,实际投入247.78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
雷州半岛生态修复项目交通主干道绿化工程促进沿线经济发展年度预期值提升,实际值提升。
(2)社会效益指标:
雷州半岛生态修复项目交通主干道绿化工程对营造“舒安畅美”通行环境年度预期值改善,实际完成值改善。
(3)生态效益指标:
雷州半岛生态修复项目交通主干道绿化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年度预期值为符合环评,实际完成值为符合环评。
(4)可持续影响指标:
雷州半岛生态修复项目交通主干道绿化工程对项目适应未来一定时期内交通需求年度预期值为良好,实际完成值为良好。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雷州半岛生态修复项目交通主干道绿化工程当地群众满意度年度预期值为≥80%,实际当地群众满意度≥80%。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拟定于2022年5月31日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此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和询答。
附件7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省道S374线湛江平乐至洋青段改建工程
回购资金
评价年度:2021年
市级预算部门单位(公章):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填报日期:2022年5月10日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省道S374线湛江平乐至洋青段改建工程收费项目自2003年12月份开始收费,收费期为25年。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的通告》(湛府通[2016]35号文),自2017年1月1日零时起,湛江市全面取消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省道S374线湛江平乐至洋青段改造工程经营收费项目距收费期满2028年12月尚有12年的经营期。根据市政府于2017年12月13日召开的研究会议及市政府批示,明确由市公路事务中心牵头编制省道S374线湛江平乐至洋青段经营收费项目回购补偿方案。该中心结合市财政局、市法制局、市审计局意见编制的回购补偿方案与平洋公司的意见分歧较大,多次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取消年票制后,平洋公司作为省道S374线经营性收费公路的经营单位,在没有收入来源的情况下,依然正常保持对该路段进行管养,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正常出行。该公司多次向我中心反映其资金短缺造成的经营困难和压力,根据市政府的批示,2021年市财政预算安排1000万元给平洋公司用于省道S374线收费项目养护及人工工资支出。待回购补偿方案签订后再清算抵扣。
(二)评价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年度总体绩效目标为保障该项目养护工作的正常开展,保障公路畅通。根据自评,已完成该目标。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湛财绩〔2022〕3号)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部室负责人及经办人组成。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合理分解绩效自评工作任务,及时布置自评工作,督促项目单位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督促项目管理单位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要求项目绩效自评要求一个项目填报一份自评数据表、出具一份绩效自评报告,并按佐证材料清单提供有关佐证材料。自评材料具有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自评报告、评分表数据一致。
省道S374线湛江平乐至洋青段改建工程回购资金财政安排1000万元,支出1000万元,落实到位,支出及时,有力保障该项目养护工作的正常开展,保障公路畅通,取得良好的效益。
三、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分数为99分,等级为优。
四、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一)资金投入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年度部门预算安排1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万元。
2.资金执行情况。支出1000万元,全部支出,资金直接拨付到该收费项目公司。
3.资金管理情况。资金拨付合法合规,手续齐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省道S374线湛江平乐至洋青段改建工程收费段养护里程年度预期目标值为45.084公里,实际完成45.084公里。
(2)质量指标:
省道S374线湛江平乐至洋青段改建工程收费段路况水平年度预期目标值为良好,实际完成值为良好。
(3)时效指标:
省道S374线湛江平乐至洋青段改建工程回购资金支出期限预期目标值为1年,实际完成值为1年。
(4)成本指标:
省道S374线湛江平乐至洋青段改建工程回购资金年度预期投入1000万元,实际投入100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
省道S374线湛江平乐至洋青段改建工程收费段养护促进沿线经济发展年度预期值明显提升,实际值明显提升。
(2)社会效益指标:
养护工作提高公路交通运输服务水平年度预期值逐步提高,实际完成值逐步提高。
(3)生态效益指标:
省道S374线湛江平乐至洋青段改建工程收费段养护工作对生态环境影响年度预期值为符合环评,实际完成值为符合环评。
(4)可持续影响指标:
省道S374线湛江平乐至洋青段改建工程收费段养护工作对区域普通国省道网交通服务效率年度预期值为提高,实际完成值为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省道S374线湛江平乐至洋青段改建工程收费段养护工作当地群众满意度年度预期值为≥85%,实际当地群众满意度≥85%。
五、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分析
安排落实该收费项目回购资金1000万元,有效解决了该项目养护工作的正常开展问题,保障公路畅通,取得良好的效益。在双方对回购方案未达成一致前,建议每年安排1000万元,待回购补偿方案签订后再清算抵扣。本项目绩效目标未出现偏离。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拟定于2022年5月31日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此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和询答。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湛江海大路口至蔚律港疏港公路
评价年度:2021年
市级预算部门单位(公章):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填报日期:2022年5月10日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湛江海大路口至蔚律港疏港公路为湛江钢铁基地及中科炼化项目重要交通配套工程。2008年12月29日,广东省交通厅以粤交基[2008]1256号文批复初步设计,该项目全长24.2km,审批概算总金额为125230.21万元。
受中科炼化项目用地规划的影响及东海岛建设的需要,根据湛江市政府的要求,本项目进行了建设规模调整,规模调整后路线加长约3公里。省交通运输厅于2011年8月批复(粤交基[2011]1065号),规模调整后路线全长27.387km,审批的概算总金额调整为221077.13万元。
本项目由湛江市政府委托市公路事务中心为业主,负责组织实施。该项目分二期实施。第一期工程(不含东海岛特大桥左半幅四车道及其引道)于2009年4月正式开工建设,所有建设资金除省给予补助38500万元外,其余全部由湛江市财政自筹解决;第二期工程(东海岛特大桥左半幅四车道及其引道)目前暂缓建。
评价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目前已完成交工验收和结算工作,已按到位资金全部支付工程款,支持沿线区域经济发展。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湛财绩〔2022〕3号)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部室负责人及经办人组成。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合理分解绩效自评工作任务,及时布置自评工作,督促项目单位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形成本评价报告。要求项目绩效自评要求一个项目填报一份自评数据表、出具一份绩效自评报告,并按佐证材料清单提供有关佐证材料。自评材料具有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自评报告、评分表数据一致。
海大路口至蔚律港疏港公路工程款市财政期初预算安排3000万元,向财政申请支付3000万元,实际落实到位2899万元,已按到位资金全部支付工程款,支持沿线区域经济发展。
三、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分数99.9分,等级为优。
四、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一)资金投入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第1合同段全长2.5公里,开工时间2009年10月25日,于2011年6月10日交工验收。第2合同段全长8.387公里,开工时间2011年12月20日,于2017年6月1日完成交工验收。2021年度部门预算安排3000万元,实际到位2899万元。
2.资金执行情况。
本年度资金实际到位2899万元,累计支付2899万元。
3.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做到专款专用,在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建立完善的支出审批制度,严格按照项目的项目建设进展拨付资金给相关单位。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湛江海大路口至蔚律港疏港公路建设里程年度预期目标值为10.887公里,实际完成值10.887公里。
(2)质量指标:
湛江海大路口至蔚律港疏港公路完工验收合格率预期目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
(3)时效指标:
湛江海大路口至蔚律港疏港公路经费使用期限年度预期值1年,实际完成值1年。
(4)成本指标:
湛江海大路口至蔚律港疏港公路年度预期投入3000万元,实际投入2899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
湛江海大路口至蔚律港疏港公路建设促进沿线经济发展年度预期值明显提升,实际值明显提升。
(2)社会效益指标:
湛江海大路口至蔚律港疏港公路建设对提高公路交通运输服务水平年度预期值提升,实际完成值为提升。
(3)生态效益指标:
湛江海大路口至蔚律港疏港公路养护工作对生态环境影响年度预期值为符合环评,实际完成值为符合环评。
(4)可持续影响指标:
湛江海大路口至蔚律港疏港公路建设对当地公路出行环境条件年度预期值为良好,实际完成值为良好。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湛江海大路口至蔚律港疏港公路建设当地群众满意度年度预期值为≥80%,实际当地群众满意度≥80%。
五、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分析
资金到位率为96.6%,基本能完成工程建设的年度需求。该公路做为湛江钢铁基地及中科炼化项目重要交通配套工程,它的建设将充分发挥湛江的区位优势,促进湛江港蔚律港区的建设,打造国际贸易港口,促进湛江东海岛钢铁厂基地的建设,建成南方大型钢铁城,使湛江通过完善自身的基础设施融入北部湾经济圈中。由于财政部门未按期初预算落实足额资金,致使该项目工程款迟迟未能全部支付到收款单位。
六、改进意见
建议加快结算审核进度,加大对普通国省道建设的投资力度,及时支付工程款。
七、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拟定于2022年5月31日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此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和询答。
附件9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年度:2021 年度
评价单位:湛江市交通运输局本级
市级预算部门单位: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填报日期:2022 年 5 月 16 日
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湛财绩﹝2022﹞3号)要求,我单位及时布置自评,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并综合分析,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21年度湛江市交通运输局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部门职能情况
1.部门职能
我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港口、地方铁路等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政府拨款的交通建设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公路、港口(包括公用航道、防波堤、锚地等)、站场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的审批或审核上报工作。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港口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市场的管理,制定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公路的路政管理,指导县(市)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2.部门机构设置
我局内设17个科室和机关党委,下辖6个单位。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审计科、综合规划科、综合运输科、基建管理科、工程质量管理科、港航管理科、公路路政科、安全监督和应急管理科、行政审批科、人事科、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科、执法一科(赤坎执法大队)、执法二科(霞山执法大队)、执法三科(港航执法大队)、执法四科(高速公路执法大队)、执法五科(机动执法大队)。下辖单位分别为: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湛江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湛江市港航事务中心(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湛江市交通工程服务中心(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湛江市渡口事务中心(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湛江港引航站(登记设立事业单位)。
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人数237人、年末在职人数225人、离退休人数137人、其他人员36人。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打造高水平的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为目标,着力补齐交通短板,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服务管理水平,推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交通运输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为我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广东省重要发展极、助力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有力支撑。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行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1)交通规划编制不断完善。国家公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编制完成,“十四五”交通规划、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长期规划、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湛江港总体规划(2020-2035年)》《湛江港总体规划环评报告》《湛江水上旅游交通规划》《琼州海峡北岸防台应急锚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阶段性成果。推动出台《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的意见》。湛江港锚地总体规划启动编制工作,力争年内完成征求意见稿。抢抓“十四五”交通规划编制机遇期,争取41个重大项目纳入省“十四五”交通规划。
(2)海陆空交通建设齐头并进。湛江吴川机场完成试飞行,即将投入使用并迈入区域性国际干线机场行列。广湛高铁加快建设,合湛高铁、湛海高铁前期工作有序推进,高速铁路网络不断完善。湛江港40万吨级航道、霞山港区40万吨级散货码头、霞山港区通用码头工程、宝钢湛江钢铁三号高炉系统项目配套码头工程全天候码头建成投入运营,东海岛港区杂货码头完成主体工程,东海岛港区日光通用杂货码头取得阶段性成果,中科炼化一体化项目液化烃码头工程(一期)、招商湛江国际邮轮码头、宝满港区集装箱一期扩建工程、湛江港拆装箱一期工程开工建设,东海岛港区航道、巴斯夫一体化工程配套码头等一批项目有序推进。汕湛高速吴川支线、调顺跨海大桥、东雷高速建成通车,环城高速南三岛大桥、茂湛高速改扩建工程、机场高速一期工程、湛江大道、疏港大道改扩建工程加快建设,机场高速二期工程、湛徐高速乌石支线完成项目立项,玉湛高速雷州支线、南宁至湛江高速、雷州半岛东线高速、广东滨海旅游公路雷州半岛段等项目前期工作扎实开展,“内联外通”的公路网络日益完善。完成普通国省道新改建和路面改造168.8公里、农村公路升级改造486公里、危桥改造36座,廉江市、吴川市分别获评“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省级示范县,雷州市、遂溪县申创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待省交通运输厅复核,农村公路路网不断提档升级。
(3)坚持稳定增长与转型升级共同发力,持续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提质提品,港航发展水平持续发力。支持湛江港集团开拓集装箱业务,实现南北航线集装箱38.8万TEU。拓展“粤港澳大湾区-湛江港-海南自贸港”海铁联运班列,打通首条联运“班轮+班列”物流运输新通道,初步实现琼州海峡港航一体化建设战略。推动港口企业在经济腹地投资设立无水港,湛江港集团贵州陆港实现业务量300万吨。湛江港成为国内第七、华南首个具备满载接卸40万吨级船舶的世界级深水港。深度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谋划“湛江-斯里兰卡”产业+物流通道。积极推进与海南“相向而行”,推动在湛江建设“岛外仓”。全年全市港口货物吞吐量突破2.55亿吨,同比增长9.2%,集装箱吞吐量突破140万TEU,同比增长14.6%;旅客吞吐量1252.5万人,同比增长6.1%;滚装汽车吞吐量374万辆,同比增长6.4%。二是标本兼治,道路运输管理持续改善。有序推进道路运输三年行动和系统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工作。推动重型货车智能视频监控装置安装,实现全市9540辆重型货车安装率和接入率双100%。淘汰退出135辆57座以上大客车和卧铺车。督促两客一危、公交驾驶员开展重大节假日前电子签名承诺工作,签名率超过98%。开展19期两类人员考核工作,2291人参加考核。开展公交企业“两类人员”在粤考运安平台专项考核工作,考核合格率为100%。集中约谈企业107家次,停运整顿车辆293辆。三是普惠共享,民生福祉持续提升。圆满完成2021年春运工作,发送旅客555.9806万人次。湛江西站至徐闻北港的直通车转正式运营。推动招呼站建设,现有10个招呼站备案投入使用。推广公共交通行业新能源发展,以雷州市、廉江市为试点探索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研究制定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组织200余辆出租车开展高考“爱心送考”。
(4)坚持营商环境与行业监管齐抓并举,不断完善行业现代化治理体系。一是倾力办好民生实事,营商环境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扎实开展“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化交通运输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18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常办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市通办”和“全程网办”。优化审批流程,提供延时办理、全程代办、上门暖企、容缺审批和开设审批绿色通道等服务。优化公用事业服务,11项政务服务事项委托县(市、区)办理。截至12月底,办理、办结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14028件,网上全流程办理率、网上办结率均达100%,网上提速率达99.86%。全程网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市通办”事项6978件。发放电子证照35671个,为企业、群众节省行政性制度成本71万余元。二是强力推进安全监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集中开展“两客一危”行业、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安全风险隐患、港口水运等专项整治。督导港口危货企业100%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7家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港口危货企业100%安装储罐安全监测监控设备。重点约谈监管列入高风险管控企业6家,责令事故企业停业整顿5家。2021年共发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5起,同比2020年下降16.7%;死亡5人,同比2020年下降37.5%,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三是强力开展交通执法,交通运输营运环境更加有序。集中开展打击货车非法改装、治超货运源头治理、外地客车、旅游包车违规经营、网约车非法营运等行动。2021年全市各级交通执法部门处理违法违规案件14350宗(其中联合治超7461宗),交通执法领域受理群众投诉524宗,答复满意率100%。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1年年初预算下达我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200公里“四好农村路”乡村砂土路硬化建设,完成全市20075公里农村公路的养护,完成我市21个铁路道口“平改立”建设,完成Y563线91878部队至调顺跨海大桥段征地拆迁及路面工程建设等任务。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1年实际支出 3121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24.96万元,项目支出 24604.76万元,省级转移支出185.64万元。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小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加强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湛财绩〔2022〕3号)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情况,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关于印发<湛江市市级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湛财评〔2019〕26号)等文件规定,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绩效评价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我局财务审计科,财务审计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各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二)自评工作过程
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湛财绩〔2022〕3号)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我局印发了《湛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2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湛交财〔2022〕12号),布置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局属各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明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范围包括2021年市级财政安排的基本支出、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专项资金及其他事业发展支出等整体支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伸至其他资金,如中央、省转移支出资金),评价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
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实行分级负责,自评重点体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使用效益情况的评价,着重分析预算编制及调整、资产管理、项目资金绩效完成情况、经济效益分析等内容。
我局及局属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开展了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工作。参与自评的下属单位共五个,分别为: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湛江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湛江市港航事务中心、湛江市渡口事务中心、湛江市交通工程服务中心。
(三)自评材料报送时间及质量
我局按照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将装订成册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按时报送到市财政局相关部门,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我局对所报送自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负责。
(四)自评材料报送及公开一致情况
我局所报送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与公开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一致。
三、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果
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行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自评分数为98分。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分析
1.预算编制情况
我局预算编制符合本单位职责、符合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编制项目资金预算能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结合实际,深入调研,精准测算,编实编细各类项目预算。
2.预算执行情况
(1)资金管理
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各项项目资金已按规定拨付到位,部门预算资金支出率达97.55%。
(2)财务合规性
我局资金支出,包括基本支出管理、项目支出管理均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和《湛江市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规定》以及市财政局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并按照“财政拨款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业务活动费用”和“单位管理费用”等分类进行明细核算。
(3)项目管理
我局严格按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进行工程管理,按《广东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和《广东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进行质量管理和交(竣)工验收、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质量检查、交(竣)工验收及时、规范。
3.预算监督情况
我局切实承担起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上级资金高效使用。在资金下达前,相关业务科室及时了解项目的安排计划、资金安排意向、使用用途及投入方向等,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在资金下达后,根据任务清单,对照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时遴选出最符合条件的项目,切实做好资金与项目衔接,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加快支出进度。
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局相关业务科室主动做好动态监管,对使用投入偏离预设方向的、用款进度慢的资金,及时进行干预、处理和纠正。在项目完成后,对照约束性任务、验收标准等要求,主动向省交通运输厅办理项目验收手续。通过约束性任务验收后有结余的资金的,统筹用于专项内指导任务项目,统筹后仍有结余的按省、市相关规定办理。
4.预算使用效益
(1)预算安排情况
2021市级预算安排 2860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17.62万元,项目支出 23584.8万元。市级安排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分别为:2020年“四好农村路”攻坚建设项目、2021年货物港务费、Y563线91878部队至调顺跨海大桥段路面改造工程、东海岛新城东部区域道路网岛东大道道路及排水工程、集装箱奖励金、廉江市2012年-2013年完成66.3公里县道改造项目、普铁隐患综合整治道口‘平改立’建设项目、县乡道改造、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及农村公路养护项目。
(2)预算调整情况
2021年我局及局属各单位机构改革,其中湛江市公路局和湛江市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合并为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属我局下属单位,根据职能划分,“普铁隐患综合整治道口‘平改立’建设项目”和“县乡道改造、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及农村公路养护”项目转入该单位,由该单位负责实施并实行绩效管理。
部分项目因预算调整未实际安排或未实现支出。2020年“四好农村路”攻坚建设项目经市级预算调整,调整至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相关项目,实际部门预算并未安排我局该项目,该项目从新增债资金中安排。东海岛新城东部区域道路网岛东大道道路及排水工程因市级预算调整,实际未支出。
(3)项目支出绩效
集装箱奖励金年初预算安排5000万元,实际到位2567.05万元,到位率51.34%,实际支出2567.05万元,支出率100%。2021年拨付2019年集装箱奖励金1767.05475万元,2020年集装箱奖励金800万元。 2020年我市完成了122万TEU集装箱吞吐量,较2019年增长11.2万TEU,增长10.11%,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目标。扶持奖励政策激励效果明显:1.有利于加快将湛江建设成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环北部湾中心城市,发挥国家“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城市作用;有利于降低综合物流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优势,提升船公司、代理商和货主从湛江港进出口集装箱货物的信心;有利于促进西南货源聚集,促进本地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抓住机遇实现转型升级,促进湛江市外向型经济持续发展,实现本地外贸稳定增长;2.湛江港集装箱现有集装箱航线25条,已开通云南、贵州、湖南及对接非洲、东南亚等国家的集装箱海铁联运专列23条,打造贯通西南和东南亚“一带一路”南向通道,服务功能辐射云贵川渝、桂湘琼等腹地,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便利、低成本的物流服务;湛江港集团已先后取得进口粮食、肉类、水果和再生资源等作业资质,口岸资质不断完善,集装箱吞吐量逐年增长,项目实施促进了湛江本地企业进出口箱量的增长,从而带动湛江本地经济的快速发展;3.秉承绿色环保发展理念,大力推进污染性货源散改集。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全力配合湛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减少散装污染性货源对城市环境的污染,造福湛江人民,湛江港大力推进污染性货源的“散改集”,切实采取各种优惠措施引导水泥熟料、木薯干、石英砂、高岭土、重晶石、方解石、石粉、煤炭、进口矿等货物散改集,并取得积极成效,取得良好社会经济、环保效益;4.湛江市对集装箱运输业的扶持奖励政策,极大地鼓舞了集装箱船公司、代理商和货主在湛江港发展集装箱业务的热情,政策激励效应凸显,集装箱业务保持较快的发展势头。
我市十件民生实事项目新增债一般债券安排12000万元,实际到位12000万元,到位率100%,实际支出12000万元,支出率100%。对照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十件民生实事工作要求,我局牵头负责的事项为完成县道公路升级改造150公里,按照路面宽6-9米的标准进行升级改造或改建,摊铺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路面,疏通修复排水沟及桥涵,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提高县乡公路等级及通行条件。2021年全市已完成农村公路建设493公里,其中县乡道提档升级341公里,建制村通双车道98公里,农村公路“单改双”54公里,建设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按时完成项目建设进度,控制建设成本;提升公路路况,改善通行服务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2012-2013年完成66.3公里县道改造项目年初预算安排500万元,实际到位500万元,到位率100%,实际支出500万元,支出率100%。该项目安排用于2012-2013年完成的县道改造工程66.3公里中的55.12公里项目建设,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建设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按时完成项目建设进度,控制建设成本,解决农村群众行路难的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四好农村路”攻坚建设新增债一般债券安排2770.3194万元,实际到位2770.3194万元,到位率100%,实际支出2770.3194万元,支出率100%。该项目安排用于完成全市乡、村道砂土路2678.636公里清零,完成通现代化农业产业园区公路42.315公里,完成100人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任务4.013公里。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建设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按时完成项目建设进度,控制建设成本,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提升农村公路通行水平,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明显促进作用。
Y563线91878部队至调顺跨海大桥段路面改造工程年初部门预算安排950万元,新增债一般债券安排1229.6806万元,实际到位2179.6806万元,到位率100%,实际支出2179.6806万元,支出率100%。该项目用于Y563线91878部队至调顺跨海大桥段路面改造工程征地及项目建设,其中征地款950万元,建设资金1229.6806万元,需完成农村公路乡道3.3公里改造。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建设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按时完成项目建设进度,控制建设成本,解决农村群众行路难,同时满足91878部队快速机动,缩短出行时间,减轻了出行障碍。项目的实施,对于完善区域城内基础设施,打通区内运输通道,提升运输能力,优化路网结构布局,加强县、乡道路与国省干线之间互联互通,满足城镇建设发展过程中为不断增长的居民出行需求、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均具有非常重要意义。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
1.项目建设配套资金不足,公路工程属于公共设施的建设,单靠省补助、市县配套的资金模式,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存在较大的难度。
2.集装箱奖励资金兑现不及时、不足额,影响客户在港的信心,进而影响我市集装箱吞吐量,不利于我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不利于港口企业发展。
(四)改进意见
1.建议全盘考虑全省的经济格局,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资金补助,并且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出资共同建设,规定落实资金的时间节点,加大公共财政对公路建设的投资力度,达到共同为公路建设出资出力、及时完成公路建设项目的效果。
2.农村公路的建设主体是县级政府,县级政府需按照事权财权,足额配套项目县级资金,并认真推动项目建设。
3.建议市政府加快每年度奖励方案的审核及兑现进度,提振客户对湛江港口和湛江市的信心,促进集装箱稳步增长,加快港口经济发展。
四、其他自评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拟定于 2022 年 5月31日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此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和询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