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函
市审计局:
来文《湛江市审计局关于湛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函》( 湛审整改函〔2021〕126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查摆,逐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函告如下:
一、盘活资金资产方面
(一)超标准配置通用办公设备
1.湛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1月配置1.8米办公台一张,价格为2500元。该办公桌的配置标准为2100元/台,超过配置价格上限400元;
2.湛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7月配置1.8米办公台一张,价格为2500元,该办公桌的配置标准为2100元/台,超过配置价格上限400元;
3.湛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4月配置惠普打印机HP Laser NS 1020 Series一台,价格为1759元。该打印机为黑白A4打印机,配置标准为1200元,超过配置价格上限559元。
整改情况: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没有及时学习、落实《湛江市市直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2019)》新规定,仍按照旧标准采购办公设备。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已向各科室及下属单位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把控采购、审核、支付等各环节,确保按照节约原则和规定标准合理配备办公设备,今后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二)有1套房产闲置,涉及建筑面积609.93平方米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赤坎分局有1处房产因管理不到位而闲置,使用效益差,位于赤坎区中山二路117号第一至三层,涉及建筑面积609.93平方米。该房产租赁合同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房屋闲置一年。市粮食和和物资储备局赤坎分局于2021年2月22日起,委托市公共交易中心挂网招租,均无人报价流拍。
整改情况:由于2019年底赤坎分局人员工作交接存在疏漏,导致该资产管理工作相对滞后,2020年7月休产假人员回归岗位后,立即对相关房产进行梳理,2020年8月赤坎分局向主管部门上报资产出租请示,并按规定通过中介超市进行评估,2021年1月、4月、8月三次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招租,均无人报价、流拍。根据《关于移交市直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有关事项的通知》(湛财资函〔2021〕14号)文件精神,赤坎分局于2021年9月3日与湛江市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湛江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移交书》,协议签订后,该房产由湛江市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维护和经营。详见附件1。
(三)低于规定标准收取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涉及金额93142.45元
湛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35间房屋,全部低价出租给本单位职工,每间收取租金39.4元—220元,总面积2366.47平方米,2020年应收总租金142913.65元,实收总租金49771.2元,应补交总租金93142.45元。其中:赤坎区木桥街2号房屋6间,赤坎区永安街34号房屋4间,赤坎区北桥一横巷35号,大众路52号2间,霞山区洪屋路八巷5号22间。
整改情况:我局已在各职工宿舍公告栏发布补收租金差额的通知,同时采取电话催缴、上门催缴等方式收取应补收的租金差额,目前所有职工宿舍租金已按照新标准执行。截止到9月15日,已收回租金16689.16元,详见附件2。剩余资金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催缴力度,并及时上缴财政。
(四)有1个预算项目执行率低,涉及使用金额788327.18元
市级储备粮仓库维修资金年初预算230万元,实际支付1511672.82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剩余资金788327.18元,预算执行率为65%。
整改情况:该项目执行进度缓慢的主要原因是霞山粮食企业集团公司的厂区主干道修缮工程和电气改造工程的完工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于2020年11月2日向市财政局提交资金支付申请,市财政局2021年2月7日完成支付,故该笔资金没有纳入2020年决算中,导致预算执行率低。今后我局加强监督管理,认真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大力督促下属单位开展项目实施工作,及时向市财政局提出支付申请,确保及时形成实际支出。
二、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
(一)支付个人劳务费未取得发票并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湛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在“库存现金”科目中以现金支付专家培训课时费共计8500元,主要是聘请专家上党课及业务培训,直接制单由授课讲师签领,未开具劳务发票,未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整改情况:根据税局劳务发票新要求,需专家本人实名认证后自行开通税局账号,并自行申请开具劳务发票,单位无法代开劳务发票。由于时间跨度长,讲师人员较多,对税局业务不熟悉,实际操作难度大。我局今后严格按照规定,先开具劳务发票后开支。
(二)从零余额账户转款本单位基本户,超核准数1034042.5元
市粮食局2020年7月至12月分别从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基本户划拨社保、水电费、邮电费和税费等共计1816542.5元。市财政局批复市粮食局2020年托收项目总额为782500元,超出市财政局核准总额1034042.5元。
整改情况:主要原因一是市财政局2020年1月末才向我局零余额账户下达当月授权支付额度,故我局先用基本户自有资金垫付机关及分局的公积金及日常办公经费开支,后从零余额账户转回。二是市财政局要求2020年12月中旬收回零余额账户中未使用经费,但我局12月中旬仍有多项费用正在审批流程当中,故先将剩余经费转入基本户,上述待支付费用已按计划在年底支出,当年无结余。今后我局加强把控,积极与市财政局沟通,督促市财政局及时下达授权额度,督促各业务科室按进度形成实际支出,严格按财政下达审批的额度从零余额账户转款到基本户。
(三)未取得市直预算单位托收项目批复从零余额账户划拨款项到基本户
经审计抽查发现,市粮食局未经市财政局的审批,2020年1月至6月分别从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基本户社保、水电费、邮电费和税费等共计439004.66元。
整改情况:主要原因是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的托收项目申请时间是2019年7月,当时正值我局会计、出纳岗位轮岗交接,交接匆忙导致该项工作错过申报时间。我局发现问题后认真查摆,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托收项目申请已获得市财政局批复,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托收项目申请已提交,已收到市财政局批复。今后我局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按时向市财政局申报托收表。
湛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