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自评数据表和自评评分表
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年度:2019年度
评价单位:湛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本级
市级预算部门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2020年8月25日
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湛财绩〔2020〕6号)要求,我单位及时部署,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并综合分析,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19年度湛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整体绩效自我评价报告如下:
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机构设置、部门职能情况。湛江市粮食局成立于1954年,原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2019年初机构改革后,湛江市粮食局更名为湛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属湛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单位性质为机关单位,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粮食和物资储备调控科、安全仓储与科技科、监督检查科五个职能科室。下设五个直属分局(为派出机构,均列入部门预决算范围):赤坎分局、霞山分局、麻章分局、坡头分局、东海分局;两个直属三类事业单位:广东省湛江北站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湛江市粮食储备中心库。
2019年末,我局本级机关行政编制共计22个,年末在职25人(机关行政编制在职人员24人,全额雇佣制后勤人员1人),离休5人,退休68人。我局(含5个直属分局)机关行政编制共计61名,实有在职人员60人(机关行政编制在职人员56人,全额雇佣制后勤人员1人,离岗退养人员3人),离休5人,退休163人。
我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粮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粮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落实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和相关考核工作;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全市粮食流通设施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相关粮食流通设施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以及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我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是完成职能内工作以及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工作,重点落实储备粮、储备物资收储管理和驻军部门军供粮油管理工作,稳定辖区内粮油市场价格波动,筹措和管理粮食风险基金和粮油各项补贴资金,确保辖区内粮食安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19年,我局认真落实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粮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确保我市粮食流通、监督、总量平衡,按时按质完成市级储备粮19.9万吨和植物油2000吨收储任务和轮换任务,在管辖范围内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专项检查,确保我市粮油市场价格平稳,粮油质量数量安全,最终保障我市粮食安全。同时,与民政局等部分完成食盐、政府储备物资交接工作并纳入监管范围,保障我市储备盐和储备物资安全。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9年度我局(含分局,下同)预算数1168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1841.6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9840.12万元。2019年实际收入13258.62万元,实际支出1324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4.92万元,项目支出11238.15万元),本年结转结余为15.55万元(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结余),整体支出完成率99.88%。我局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支出,各重点项目均已按时按质完成,没有出现超支现象,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小组情况。2020年8月13日成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由局长陈列任组长,副局长钟行、吴增慧、副调研员王小靖任副组长,有关科室、部门负责人及业务人员为组内成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抓好绩效评价的组织、自评、监督等工作。
(二)自评工作过程。评价工作小组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通过对制度建立情况、部门整体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本部门履职及履职效益情况良好。一是制度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二是对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额度进行控制、努力节约经费;三是及时对各下属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各项工作均能够按时完成,且质量较高;四是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效果达到了预期。
(三)自评材料报送时间及质量。过资料收集、绩效评价、工作总结及撰写报告等几个阶段,我局认真、准确填写自评数据表,形成详实的自评报告,并在2020年8月28日之前按时完成自评工作,并对所报送自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负责。
(四)自评材料报送及公开一致情况。我局所报送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均已按规定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网址为https://www.zhanjiang.gov.cn/ls/),与公开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一致。
三、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果
2019年,我局认真落实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粮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辖区内粮食价格平稳,质量和数量达标,顺利完成2019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我局在2019年度内履行职责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和公平性及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自评分数100分。。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分析
对照《整体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逐项分析各指标完成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
我局根据单位职能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具体、可衡量、可实现的绩效目标,明确支出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围绕绩效目标编制年度预算。按财政局要求进行绩效目标申报并设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均设置了可量化的指标。预算编制过程中应始终坚持收入与支出平衡原则、重点突出全面细化原则,保证预算编制符合市财政当年有关预算编制的原则,符合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项目库管理要求,在规范性和细致程度方面符合要求,提高预算编制合理性、规范性、准确性。
2.预算执行情况。
(1)支出管理情况
一是支出完成率。2019年预算数11681.76万元,实际支出13243.07万元,支出完成率超100%。二是结转结余率。2019年实际收入13258.62万元,实际支出13243.07万元,本年结转结余为15.55万元,结转结余率小于10%。三是国库集中支付结转结余存量资金效率性。2018年结余存量资金为0,2019年存量资金结余为15.55万元,该结余为未发放2018年在职人员绩效奖。四是资金下达合法性。2019年市财政局预算批复时间为2019年2月2日,我局批复各分局预算时间为2019年2月14日,按规定在15日内日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预算的规定。所有资金均按时下达至各直属单位。五是政府采购执行率。所有的政府采购均按计划执行,做到有计划、有合同、有备案、有验收。六是财务合规性。我单位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准则》,加强内控管理,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按照“财政拨款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分类进行明细核算,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按照财政拨款的种类分别进行明细核算,预算拨款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超标准开支等情况。三公经费支出均控制在预算金额内。
(2)项目管理情况
一是项目实施程序。我局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共有10个项目,包含:中心库10万吨粮库建设资金,市级储备粮油利费补贴,代储县市植物油费用,粮食收购许可证发证审核经费,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和政策法规宣传费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扦样检验经费,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专项经费,粮食安全责任考核经费,市级储备粮异地代储监督检查经费,国有粮食企业离退休人员困难生活补助。各项目支出实施程序如下。
①中心库10万吨粮库建设资金:中心库10万吨粮库建设项目经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批并立项。项目总占地面积93.38亩,建仓总规模10万吨,总投资23942.25万元,建设内容为18座浅圆仓、2座平房仓、并配套建设汽车接发站、工作塔、一站式服务用房、综合办公楼等生产辅助设施。项目于2016年10月10日开工建设,项目总目标为2020年底保质保量按时完成10万吨粮仓建设规模。2019年,市财政局通过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向中心库拨付1704.88万元,该笔款项全部用于当年建库,设备采购等支出,中心库当年形成实际支出3856.20万元,其中设备采购55%预付款支出1723.60万元,广东强雄建设工程进度款支出1431.59万元和材料价差600万元。其他杂费支出101.01万元。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完成浅圆仓2组仓顶设备安装,完成了所有单体的内外立面装饰施工;机修库、平房仓、辅助用房及大门门卫等4个单体已完成装饰装修工程,2019年年度目标完成100%,项目建设总目标完成85%,预计2020年底完工投入使用。
②市级储备粮油利费补贴:省下达我市储备粮油任务为19.9万吨,由我局下属各企事业单位、金海粮油公司按照各自的储备任务分别储备和管理,由湛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一监管。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工作的通知》(湛粮联〔2016〕30号),根据各承储单位实际储备的粮油品种和数量,按规定的储备费用标准进行补贴,由市财政局直接支付、据实拨付,2019年储备费合计8997万元,已全部落实到位(具体如下表)。
③代储县市植物油费用:由我局下属单位中心库代储县级大豆油任务为1300吨,2019年市财政下达储备费用补贴362.50万元,由财政局直接支付。中心库形成实际支出362.50万元,其中利息支出48.22万元,保管费用、工资及其他等支出145.54万元,收储差价支出168.74万元。该笔款项全部用于当年的储备粮的农发行贷款利息和补偿该储备粮的保管费用及相关开支。资金使用率100%。
④粮食收购许可证发证审核经费: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换发粮食收购许可证是我局唯一行政许可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市财政历年来每年安排3万元作为行政许可工作经费,我局已将资金落实到位,资金使用率100%。
⑤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和政策法规宣传费用:省对我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要求,应建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安排保障经费。为确保我市粮食安全考核工作顺利开展,市财政历年安排4.5万元作为工作经费。2019年,我局开展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法制宣传周活动,活动效果显著,反响良好。
⑥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扦样检验经费:我局从2016年起加大市(县)两级储备粮和流通市场粮食质量扦样检验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45万元作为扦样和粮油指标检测工作经费,2019年已全部用于储备粮扦样支出。
⑦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专项经费:根据《关于印发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査普查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粮监〔2019〕39号)精神,我市认真组织对全市政策性粮食以及存储政策性粮食企业的商品粮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全面清查,彻底摸清库存实底。市财政拨付20万元用于大清查专项检查经费,购置了一批清查工作必要的装备,所有资金落实到位,专款专用,形成实际支出。我局大清查工作圆满结束,我局被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评为大清查先进单位。
⑧粮食安全责任考核经费:按照省对我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要求,根据市政府办文件呈批表(办文编号G14439)文件要求,市财政每年均安排20万元作为粮食安全考核专项经费,从2015年起,在原年度预算基础上增加15万元,5万元用于“粮食产销发展”,10万元用于“粮食产业发展扶持”,合计35万元,2019年总体压减,财政市级拨付33.3万元。其中粮食产业发展扶持资金10万元,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资金补贴办法的通知》(湛府办〔2016〕16号)精神,我局会同市发改局、财政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对申报该项目补贴资金的单位进行审核后,报经市政府同意,按照程序进行了公示,及时拨付。2019年得到该项目补助的单位有广东金宝利米业有限公司、广东怡丰米业有限公司和广东湛江金海粮油有限公司。
⑨市级储备粮异地代储监督检查经费:对异地代储的市级储备粮开展监督检查,2019年落实资金10万元,由办公室、调控科、监督科组成联合检查小组,采用实地检查的方式,对全国各地异地代储的市级储备粮的库存数量、质量、出入库台账、会计账等情况进行清查盘点,保障我市粮油安全。资金执行率100%。
⑩国有粮食企业离退休人员困难生活补助:根据湛府办〔2004〕67号文要求,以实际人员名单按照文件规定标准实施补助,2019年国有粮食企业离退休人员困难生活补助金额为157.96万元,补助款均按季度足额发放。
二是项目监管。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按时推进,我局对所实施项目进行实行随时监控、不定期检查、定期督促总结,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把控财务关,严禁超出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发票手续齐全,做到合法合规,严抓项目验收手续,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资产管理情况
一是资产管理规范性。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湛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登记造册、账实一致、专人管理、保存完整。我局出租的国有资产,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该物业租赁价格进行评估,后报市财政局审核批准,再根据评估价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国有资产收入及收入上缴情况。我们严格遵守市财政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收支两条线”管理。我局2019年度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应缴159万元,已足额上缴。
二是固定资产利用情况。
固定资产利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3.预算监督情况。
我局成立整体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及时报送自评材料,自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详细。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公开2019年部门预算(2019年决算财政未批复,因此决算未公开)、绩效目标及所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等,公开网址为https://www.zhanjiang.gov.cn/ls/。
4.预算执行效益
一是经济性。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各项支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下节约成本,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均小于等于预算数。二是效率性。我局认真落实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粮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确保我市粮食流通、监督、总量平衡。2019年我局工作重点为市级储备粮19.9万吨和植物油2000吨收储任务和轮换任务,下达预算8897万元,完成预算8897万元,截止到2019年12月,任务完成率达100%,其余各项目也按时完成竣工。三是效果性。我市粮油市场价格平稳,粮油质量安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中心库10万吨粮库的建设为我市粮油安全提供了基础保障。四是公平性。四个全面绩效目标评价中,考核群众满意度考核结果为满分。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
2019年,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对粮食工作的长远规划、发展比较少,对涉粮社会统计、粮情动态分析和行政执法工作经验不足,员工业务水平不够。
改进措施
1.加强粮食工作谋划,大力推进粮食产业化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2.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有效提升现代企业管理水平。
3.加强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干部职工走出去,学习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思想业务素质、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四、其他自评情况
大清查工作获得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表彰,被评为先进单位,自评分额外加3分。
附件下载: 整体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xls
附件下载: 整体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