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共湛江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的通知》(湛财评[2019]22号)要求,我委及时部署自评,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18年度中共湛江市委政法委员会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情况。
中共湛江市委政法委员会成立于1956年9月,是属财政拨款的一级行政单位(正处级),隶属广东省湛江市,执行行政单位的会计制度。
(二 )人员情况。
政法委编制数74名,其中:行政编制62名,后勤服务人员8名,后勤雇用人员4名。2018年末实有在职人员68人,退休人员37人。
(三)工作职能。
政法委机关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工作重点是把握政治方向、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为了加强和改进党委对政法、综治、维稳、反邪教、社会建设、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按照上级要求,2016年6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委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防范与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委政法委员会实行一体化运作。
二、自评工作情况
(一)评价小组情况。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有关精神,确保我委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单位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湛财评〔2019〕22号)要求,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1.评价领导小组人员构成
组 长:王盛
副组长:邓均创、陈靖宇、林青、刘洪训
组 员:谭子光、张文芳、陈伟斌、许玉媚、汤应作、周翼翔、彭志红、占永、张振宇、杨斌、陈滔、朱万采、陈海萍、杨远春、詹梓毅、吴丽文
委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运作。
2.领导小组人员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2018年度单位绩效评价全面工作,领导2018年度单位绩效评价小组开展工作;
副组长:领导、指导2018年度单位绩效评价小组开展工作;
组 员:按工作职责填写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数据,撰写本部门整体支出报告,收集整理有关材料报委办公室,由办公室适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自评数据。
(二)自评工作情况。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评价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到人。财务人员根据评价指标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对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进行汇总、分析。项目负责科室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佐证资料,如实填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数据表。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根据自评数据表和项目执行情况等佐证资料,对我委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可行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性、完成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按评价方法进行自我绩效评价打分。经过全面详细分析评价,我委2018年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三)自评材料报送时间及质量。
我委按通知要求于2019年6月24日向市财政局绩效评价科报送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材料。我委认真对照文件要求查阅、核实资料如实填写,做到自评材料有据可查,保证高标准高质量,并对所报送自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负责。
(四)自评材料报送及公开一致情况。
我委报送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与在市政府网站公开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一致。
三、预算编制情况
(一)目标设置
1.绩效目标申报情况。
我委2018年度无绩效目标申报项目。
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绩效总目标。
我委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履行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及督办落实职能,扎实推进全市政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资金(852.12万)经费服务保障作用,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为湛江新时代改革发展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具体绩效总目标情况如下:
一是政法宣传工作费36.9万元。实施5项内容:①开通“湛江政法”微博公众号并负责营运;②在湛江云媒APP开设“湛江政法”栏目并负责运营管理;③在湛江日报开设“湛江政法综治工作”专栏12期(每期半版),同步推送湛江新闻网、湛江云媒APP、湛江市政府门户网、今日头条、腾讯新闻网等;④户外led屏幕及户外楼宇电视平安创建广告套餐;⑤2017年12月19日上午举办“千人徒步,共建共享平安幸福湛江”活动。
二是市委政法委“两微一端”新媒体建设费37.5万元。实施2项内容:①扫黑除恶专题微电影摄制费用。②搭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网上答题平台。
三是政法委业务经费150万元。实施4项内容:①夯实综治工作基层基础、推进平安建设、综治考核等任务;②抓好防范邪教宣传及相关教育转化工作;③在敏感时期选派人员在本地和驻外各点做好维稳工作、维护好各个重要活动和重大会议及中央、省领导来湛调研时的相关秩序;④做好办公场所维护、办公设备的采购和车辆保障、接待上级领导来湛检查调研等后勤保障等工作。
四是群众安全感调查工作费34.47万元。实施2018年度群众安全感调查工作,委托专业机构国家统计局湛江调查队开展我市群众安全感调查。
五是综治信息化平台预付款及视联网建设费40.8万元。实施市级综治中心综治信息化平台及视联网建设。
六是政法网租赁费147.88万元。用于支付政法网租赁费用,支付我市(2018年-2022年)线路租赁费为147.88万元。
七是其它专项工作经费共计404.57万。实施政法干警培训、反邪教教育转化工作、雪亮工程工作、全国“两会”维稳工作、“以法兴企”湛江文化沙龙活动等。
(2)阶段性(当年)绩效目标。
我委无跨年度或连续多年实施的工作或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当年)绩效目标一致。
(二)预算编制合理性。
我委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树立法治理念,依法理财,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根据政法委工作职责和轻重缓急原则,结合实际,深入本委各部门调研,精准测算,做到编实编细各部门项目预算。强化绩效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精准度。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三)预算编制规范性。
我委预算编制按照市财政2018年度有关预算编制的原则,符合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项目库管理要求,在规范性和细致程度方面按照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编制。
四、预算支出管理情况
(一)支出管理情况。
1.整体支出完成率。
我委2018年度上年结余结转数62.26万元,2018年度实际收入数2664.74万元,2018年度实际支出数2727万元,整体支出完成率100%。
2.财务合规性。
我委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合理合规设帐,基本支出管理、项目支出(含专项工作经费)管理、费用支出管理等财务制度执行;财政拨款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严格按分类进行明细核算,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也严格按照财政拨款的种类分别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明细核算。在自查工作中,我们没有发现会计核算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支出的情况,也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和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二)信息公开。
1.自评信息公开。
我委已于2019年6月21日按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数据表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分表等自评材料。
2.预决算信息公开。
我委是按照《预算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于2018年2月14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njiang.gov.cn/
fileserver/statichtml/2018-04/39a16b2e-6b6b-40cc-845b-7d616826bed6.htm)公开了2018年度部门预算。2018年部门决算财政局尚未批复,因此未能公开。2018年我委公开的预决算信息中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3.绩效目标公开。
我委无绩效目标。
五、预算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
1、项目实施程序。无。
2、项目监管。无。
(二)资产管理。
1、资产管理安全性。
我委制定了《中共湛江市委政法委员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固定资产工作。一是严格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固定资产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财务部门建立分门别类金额总账,记录固定资产情况;办公室建立分类明细和固定资产登记表,并同时建立使用部门物品使用登记签领表,可以随时掌握物品的去向及领用情况。二是对基建、工程改造项目中的全套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竣工后,由建设单位、使用单位、财务部门、办公室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竣工决算中详列项目清单,标明数量和金额,按验收手续办理固定资产入库。三是加强固定资产领用与报废的处理。固定资产在领用时由领用人签名,标明该设备已由其保管使用。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由使用部门(人)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经逐级领导审批后,方可核销。四是严格对固定资产调拨的处理。固定资产发生调拨时,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由使用单位填写调拨申请单及调拨设备清单,经双方主要负责人签章有效,使用部门不得自行处理。五是认真做好每年资产自查工作。我委于2007年起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底从各科室抽调人员组成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对本委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通过清查,使资产的分类更加明晰,资产的数量更加准确,资产的完好状态更加清楚。在自评工作中没有发现我委有资产营运收入的情况。
2、固定资产利用率。
我委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是4,379,164.67元,所有固定资产总额是4,379,164.67元,固定资产使用率程度100%(详见下表)。
固定资产利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在用资产 | 闲置资产 | ||
金额 | 占全部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全部资产比例 | |||
一、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 3474.97 | 470098.54 | 470097.54 | 100% | ||
其中:房屋 | ||||||
二、通用设备 | 397 | 3665637.13 | 3665637.13 | 100% | ||
其中:汽车 | ||||||
三、专用设备 | ||||||
四、家具、用具、装具 | 130 | 243430 | 243430 | 100% | ||
五、图书、档案 | ||||||
六、文物和陈列品 | ||||||
合计 | 4001.97 | 4379164.67 | 4379164.67 | 100% |
(三)经费管理。
1、“三公经费”控制率。
2018年湛江市委政法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24.84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84万元),实际支出数为17.31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接待费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1万元、),减少7.53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69.69%。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规范公务接待审批,严控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压缩支出。
2、“公用经费”控制率。
2018年我委“公用经费”预算安排数181.95万元,实际支出数124.73万元,减少57.22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68.55%。 我委“公用经费”控制得较好做法是对办公经费开支进行严格审核(事前履行审批,事后履行多重审核),严格控制办公经费的支出。
(四)在职人员控制率。
2018年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我委编制数74人,当年年末单位实际在职人数68人,在职人员控制率92%,在职人员没有超编。
六、整体绩效
2018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履行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及督办落实职能,充分发挥绩效资金(852.12万)效益(完成率100%),扎实推进全市政法各项工作,为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营造了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018年,我委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亮点纷呈:
——在全省综治考评中我市“三项测评”成绩实现突破进位。政法宣传工作费36.9万元保障加大政法工作宣传力度,市委政法委“两微一端”新媒体建设费37.5万元有力打造政法工作宣传平台,群众安全感调查工作费34.47万元委托专业团队实施调查确保调查局结果的真实、客观,147.88万元政法网租赁,多项措施保障我市打赢“三项测评”翻身仗。2018年,我市群众安全感全省排名第15位(同比提升6位),政法工作满意度全省排名第9位(同比提升12位),“平安创建”群众知晓率全省排名第1位(同比提升20位),改变了此项工作湛江在全省多年排名垫底的被动局面。反邪教工作实现历史性突破,中国反邪教网首次大篇幅刊登我市反邪教宣传文艺晚会盛况,“两微”原创稿件首次被省平台采用。《长安》杂志、南方日报等多家媒体多次报道我市政法工作情况,为提高了我市知名度作出了积极贡献。
——聚焦主责主业,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明显。政法委业务经费150万元,其它专项工作等经费共计404.57万,有效夯实综治工作基层基础、推进平安建设、综治考核等任务,抓好防范邪教宣传及相关教育转化工作,做好维稳工作及委机关后勤等工作,有效保障了我委维稳、综治、反邪教、法治等日常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2018年,省交办我市重点维稳个案10宗,已成功化解8宗,其余2宗化解均取得明显进展,化解率为80%,达到省规定的目标任务。全市共排查化解重点矛盾2551宗,化解2346宗,化解率92%。全年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工作呈现良好势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初显。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一把手工程”,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有伞打伞”,聚力攻坚,全市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61个、一般恶势力犯罪团伙163个,共侦破涉黑涉恶刑事案件1878起,刑拘涉黑恶犯罪嫌疑人3482人,查冻黑恶势力涉案资产达11.4亿元,中央督办线索办理实现100%初步办结或办结,中央督导组提出的整改问题实现100%整改到位,多项打击战果居全省前列,实现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的年度工作目标,带动全市治安秩序进一步好转,群众安全感、对政法工作满意度提升至历年最高值,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夯实,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持续改善,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得到了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的充分肯定,受到省领导批示肯定和省公安厅贺电表扬。宣传工作等经费有力保障了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七、存在问题
在工作经费使用中,我委还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年底有些经费使用过于集中,主要是政法网经费,于年底统一划拨给中国移动和电信。二是公车运行经费稍微有些超支,只好列支到别的科目开支。主要是市扫黑除恶办在我委办公,无独立账号,且下乡检查督导较多,因此有些超支。
八、今后改进措施
通过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促使我委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针对我委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委将继续采取更加强有力的管理工作措施: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可控性。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三是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的审核、审批,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四是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追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五是加强资金进度管理,明确细化资金支付时间,按需申请,从而提高预算完成率。六是预算绩效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强经费使用中事前、事中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意见,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项目绩效目标开展全程跟踪问效,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中共湛江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6月21日
附件:附件1: 中共湛江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数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