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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时间:2017-05-31 16:52:00 来源:法规税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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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附件:财税[2017]3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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